從沒想過我這輩子,人生第一次的夜店初體驗,就獻給了 Gay 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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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樂。
剛和男友在一起不久,我們想幫他的朋友慶生。但人家夫夫倆早就安排好活動了,那天他們要去「同志酒吧」慶祝。
『還是你們要一起來?』
透過話筒傳來邀約,男友用眼神請示我的意願。
「喔...也可以啊」我說
「等等,我要穿什麼好啊?我沒有帶到辣妹裝欸!」
『隨便啦,反正那邊沒人看妳。』gay朋友回話一如往常直接。
也對啦,那裡畢竟是“Gay bar”嘛!真是謝了提醒我的幽默。
曾經憧憬著去到夜店「豔遇」一下,但從沒想過我第一次跟朋友踏進夜店,竟然就獻給了同志酒吧,那是個難忘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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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也想年輕一回。
在這之前,我是個沒有過「夜生活」的人;因為“易睡”體質,加上設計系早就熬夜爆肝到怕了,那些說什麼揪要去夜遊、夜闖、夜配 (?) 的,我一律拒絕,當時日出幾乎天天看了。但至於那種抱著馬桶亂吐、宿醉倒在路邊失去意識之類的畫面,在我腦中基本是不存在的,畢竟我平常是一個不用喝就還蠻醉的人。
這次之所以會答應前往,主要有兩個原因:
- 一來,gay朋友時間真的難喬到爆!久久才能約見一次面;
- 二來,那年我27歲,再不去【年輕人的場子】經歷一下,我真的就要變老阿姨了!而且還是最無趣的那種(抱頭痛哭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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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人真的有夠多。
在朋友一陣熟門熟路地帶領下,我和男友繞過人群,不時還有人對他拋媚眼。朋友找了個舞台正對面的位子示意我們坐下來,點了幾杯啤酒開始喝。而討厭麥味的我,則是點了杯無酒精的飲料。
跟原本想像中的「夜店」不太一樣,沒有那種「動動動」震耳欲聾的音樂,而是節奏感強帶點搖滾的曲子,曲名我忘了,總之當下就覺得蠻有格調的。
觀望一下四周,發現「女生」真的超少!有的話大多都是陪姐妹來吧?誰會帶男友來這邊給人家亂摸一把的啊?(就我)
而且發現一件事,男同志普遍長得都蠻好看,應該說特別注重打理自己,幾乎都有個人的風格。但我很快就清醒知道「自己不是菜」,瞬間覺得:這什麼世界?好看的都是gay。倒是另一旁的男友好像搜秀得挺開心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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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孃炫風。
「真不公平,我這也叫來玩嗎?」正當我埋怨自己生不逢時,背景音樂曲風瞬間一轉,切換成蔡依林的勁歌熱舞大串燒,舞台區也開始躁動,燈影如電光般來回穿梭掃過全場。台上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瞬間站滿了人,台下幾乎擠得沒有空隙,還有人不斷地湊向前。人海隨著音樂節奏擺動,高高低低、搔首弄姿,動作劃一,而且重點是!
早有所聞,蔡依林是彩虹圈的神,今晚我總算是見識到了。
不管靈魂被裝在什麼樣的身體裡,那都是一幅具有魅力且傳遞張力畫面,尤其當播放到《
玫瑰少年》時,不知道為什麼好感動。雖然此刻我在旁邊嗑瓜子乾瞪眼,像個大漢,一點這種從容不迫的姿態都展現不出來,有夠嫉妒,「生理女」的我認真輸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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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繼續切換曲庫,隨著音符晃動,燈紅酒綠下,我隱約注意到舞池中有人的表情,笑容中透露著一絲無奈。只是太陌生的我,離得太遠看不清全貌。
這座城市有多大,就囊括著多少寂寞,
才會允許熠熠的夜晚,盡情忘卻一切的狂歡。
好像瞬間有點懂了那孤獨是什麼。當天我其實就相當於平時生活中的“少數”,望向人群間不避諱外界地擁吻或狂抱,一切是那麼自然而然,人類本能驅使的渴望,僅僅是找個伴,有依戀無掛念地游走這並不太完美的世界。
寂寞,是你渴望懂而不被理解;
孤單,是你想靠攏卻不得其門。
此刻的你,是哪一種?
印象中那天晚上,我好像兩者兼有。
後記
雖然一整晚都在莫名地焦躁(怕男友被拐了?)但還是挺新鮮的一次經驗值,謝謝朋友帶我這個“城市俗”見世面。也慶幸台灣是個進步的國家,隨著風氣逐漸開放,越來越多人接受社會上存在不只是二分的多元性別。儘管有些嘴臉依舊討厭,但光譜上的彩虹,不會讓偏見遮蔽了光。
理解與尊重,是人與人相處間最基本的要素;不管他是擁有什麼樣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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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若想去同志酒吧玩得開心,記得要把蔡依林的舞步先練熟再說。
願迷路來到這裡的你,看完我的文字,都能勇敢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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