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有
保母托育契約範本可以使用,但五年前為了找保母然後簽保母托育契約,還是花了些時間研究,分享重點於此。
可是,簽約不是最最最重要的,找保母最最最重要的還是找對人(我自己親身經驗放於第十點)。其中,和保母逐條討論契約,也可以作為觀察保母的方法之一。
一、適應期約定
在雙方都不了解對方的情況下,可以約定適應期,在適應期間發現不適合的話,終止毋庸賠償。
二、接送人約定
常聽到有阿公或阿嬤去接,嚇壞爸媽的,所以可約定一下接送由誰負責。
三、如有特別要求,請寫入契約
例如保母需陪同預防注射以瞭解寶寶情況。
四、提早或遲延
通常每天提早或遲延30分鐘還算說得過去,如果超過的話,建議自己記下來補給保母。超時可約定1小時100元至200左右(約定一個雙方你情我願的金額)。
五、獎金
三節獎金是否給,說清楚講明白就好。
六、暫停托育明確約定
例如家長要帶小孩子出去玩,保母要不要退回費用;或保母請假前,為了讓家長預先準備,必須在多少天前告知;為讓保母有彈性,維持雙方關係良好,可以給保母彈性請假一天(亦須事前告知)而不退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