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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親朋好友,拿本票時千萬別犯這低級錯誤

2021/12/0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現在人多知道借錢給親朋好友要簽本票

很多人借錢給親朋好友,為了避免對方賴帳還要告上法院,也知道就算告贏了而對方不還,還是必須聲請強制執行,就會在借錢前請債務人(借錢的親朋好友)簽發一張本票作擔保。
如果借錢出去時有請債務人簽本票,之後如果身為債務人的親朋好友不還錢,就可以持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跳過告對方的民事訴訟程序,直接用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現在大多數人都知道本票可以在書店或文具行買到,或者上網下載本票範本,所以本票上的應記載事項都會有,不會發生該寫沒寫的基本錯誤。

拿本票時如果犯下這低級錯誤,拿到本票也沒用

雖然現在幾乎不會發生本票該寫沒寫的基本錯誤,卻會看到寫錯字的低級錯誤。
受款人是徐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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