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動機》
我很喜歡女主角Rooney Mara為戲裝扮成女駭客Salander刺青穿環的叛逆造型與精湛演技,她把對社會失望的反社會份子演的入木三分,因此拜讀原著是一個小粉絲必須支持偶像的行動力,哈哈。
當然,入選英國-每日電訊報「一生必讀的五十位犯罪小說作家」史迪格·拉森也是吸引我閱讀的主因之一,只是作者在2004年完成三部曲後,於當年11月不幸因心臟病辭世,令人深感惋惜。
■ 布隆威斯特接獲范耶爾企業大家長亨利的合作案邀請
擷自電影劇照,布隆維斯特答允亨利·范耶爾要解開海莉失蹤謎底
千禧年雜誌記者(同時也是發行人)布隆維斯特寫了一篇報導,指稱企業家溫納斯壯挪用政府預定投資波蘭產業的基金進行武器買賣,在這場毀謗官司中,麥可敗訴,且依據26頁的判決書,他必須為15條罪名付出高額的賠償金、得入獄服刑3個月。為此,布隆維斯與千禧年雜誌總編輯兼主要股東愛莉卡(也是他的地下愛人)一同對外發出新聞稿,宣布自己因官司纏身、心力交瘁,將離開雜誌發行人的職位。
某天,布隆維斯特接到律師佛洛德的來電,表示他的當事人亨利·范耶爾(范耶爾家族企業的前領導人,可謂是瑞典產業的基石)希望請他到赫德史塔談談工作的事,兩人見面後,范耶爾開口提出他的要求「假借撰寫家族史的名義,解開摯愛孫女海莉失蹤近四十年之謎」,布隆維斯特無意接下這個case,但范耶爾給了布隆維斯特一樣他最渴望得到卻又用錢買不的資訊「范耶爾於35年前曾跟溫納斯壯一起創業,他可以證明溫納斯壯是一個騙子」,意即只要布隆維斯特解開海莉失蹤謎底,范耶爾可幫助他打贏這場官司,為自己洗清冤屈。布隆維斯特欣然答允。
■ 沉積近40年的記事本謎團
布隆維斯特翻閱的資料檔案越多,他發現海莉在人生中最後一年變得沉默寡言,並開始以不帶感情地與周遭每個人保持距離,同時由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轉變成開始讀起天主教信仰的書籍。更令布隆維斯特不解的是,在海莉精美的冊子中,於電話簿最後一頁出現5個名字和電話,三個女性名字和兩個縮寫:
瑪妲—32016
莎拉—32109
R.J—30112
R.L—32027
瑪麗—32018
根據當年辦案警官莫瑞爾表示,他曾從赫德史塔的電話號碼(32開頭,是60年代赫德史塔的電話號碼)、猜測海莉用個人暗號寫下電話號碼、車牌號碼這三個方向來擴大調查,但都陷入死胡同。接下來改用名字為調查方向,儘管這五個名字衍伸出307位名單,但卻與電話號碼並無關連,也就是說,海莉的記事本中的電話號碼之謎一直未解開。
而在布隆維斯特為詭異難解的資料搞得焦頭爛額時,千禧年雜誌總編輯兼主要股東愛莉卡也對外發佈「亨利·范耶爾將入股成為雜誌社合夥人,而布隆維斯特於服刑期滿後將重任發行人一職」。此新聞意外引起莎蘭德的注意力與好奇心。
莎蘭德在客廳的沙發上一面吃消夜、一面整理蒐集到資料發現,亨利·范耶爾的律師佛洛德先雇用她去調查布隆維斯特,幾個月後,范耶爾成了布隆維斯特雜誌社的董事,並宣稱有人密謀搞垮雜誌社。最令莎蘭德感興趣的是於兩年前關於溫納斯壯背景的文章<兩手空空>,文中表示他是在60年代末期從范耶爾公司開始發跡的。以莎蘭德身為一流調查員的敏銳度,她嗅出這幾件事件一定有關聯。
■ 記者與女駭客在海莉案件中展開合作
布隆維斯特進入魯洛克監獄服刑,每天約花6個小時撰寫范耶爾的家族史,出獄後,直接回到赫德史塔的小屋。
膠著好幾個月的海莉案子似乎烈出一絲縫隙了,布隆維斯特發現海莉在失蹤日當天,在赫德史塔的鐵道路上看兒童日遊行,照片中,大家都看起來很愉快,但海莉的臉卻右轉了約30-35度,她的目光似乎落在對街上,而海莉的臉上不像周遭旁人一樣快樂,少了興奮,多了驚恐或憤怒感。而更加深布隆維斯特的推論是「在遊行的鐵道路上一定有事情發生」,所以海莉提早離開,並返回家中要找范耶爾私下談談,但卻沒有談成,最終演變成海莉失蹤了。
另一方面,海莉的記事本中的電話號碼之謎也露出一絲曙光了,布隆維斯特女兒佩妮意外到訪,看到他貼在牆上的電話號碼謎團,勸父親要繼續研讀聖經、不要太悲觀與神經質,這一段話的意義敲醒了布隆維斯特,原來海莉寫的不是電話號碼,而是摩西五書的第三卷<利未記>的章節。
案子走到這,布隆維斯特認為案情太過棘手,他需要一個熟悉檔案作業又能夠信賴的專業幫手,律師佛洛德引薦莎蘭德、卻也不小心脫口說出莎蘭德曾對布隆維斯特做過極詳盡的個人調查。布隆維斯特看了莎蘭德的報告,雖氣憤莎蘭德駭進他的電腦,但也佩服她的聰明與能力。
兩人見面後,布隆維斯特毫無保留向莎蘭德解釋海莉錯縱複雜的案情,莎蘭德於短短11天內就破解多年的海莉電話簿謎團(本書摘僅舉二例說明),其中更增加相似案情的3件,共8起命案:
1. 依時間順序來看的第二案件是32歲的瑪麗·卡爾馬,是一名妓女,1954年在自家公寓遇害,遭到綑綁與虐待,但真正死因是窒息,因為喉嚨裡被塞了一塊衛生棉。這與<利未記20:18>這段章節的描述極為相似: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露了他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兩人必從民中剪除。
2. 1966年在烏普沙拉,17歲的預備學校學生-蓮娜,於班級聚餐後離奇死亡,從屍體解剖報告得知這女孩被兇手用火燒她,在她身上還發現石蠟的痕跡,最後兇手鋸下她的頭,丟在屍體旁邊,與<利未記01:12>相似。
莎蘭德不解的是,有三個案子(包含蓮娜案子)未出現在海莉記事本中,但莎蘭德推論兇手以變態手法模仿聖經內容來殺人,而海莉之所以會知道這幾個殺人案,答案只有一個「殺人犯一定跟范耶爾家族有關」。
下集待續......
若您喜歡這篇文章,您在LikeCoin的拍手👏或是追蹤我🍀、按讚👍️、留言💬,就是給予我繼續創作的鼓勵,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