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滑到這篇文,當然很感謝法國喜歡台灣,但我還是忍不住想提醒台澎人,中華民國政權不等於台澎。
台澎的確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因為《舊金山和約》1952.4.28生效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這個地球上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
法國也是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之一,也有批准《舊金山和約》所以應該很清楚知道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
(但如果沒特別研究的人,的確很難了解台澎跟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
中華民國政權是依據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台澎至今,它是盟佔代管的身份前來,而不是以中國國家政府來的。
中華民國政權不等於台澎,也不能等於台澎,一中兩政權的框架就是中華民國政權帶來的,希望大家可以好好想想,台澎人要做的是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台澎人要防範的是從1945年就企圖併吞台澎謊稱台灣光復的中華民國政權。
最後來看看法國曾經公開的官方意見:
1964關於台澎主權歸屬,及此問題的處理方式
總理 Georges Pompidou 表示:
在對日和約中,「福爾摩莎(台灣)從日本分離,但並未歸屬於任何國家」。所以,福爾摩莎未決定的狀態「必須在某一天決定,並將福爾摩莎居民的願望納入考量。」
“"Formosa (Taiwan) was detached from Japan, but it was not attached to anyone" under the Peace Treaty with Japan. Hence Formosa's undetermined status "must be decided one of these days, taking the wishes of the Formosa population into consideration."”
N.Y. Times, Apr. 24, 1964. at 4, col. 4. See also Editorial, Sell-Deterininalion for Taiwan, N.Y. Times, May 19, 1964, at 36, col. 2 (supporting Pompidou's statement).
涵義: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未來決定時應考量住民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