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突然又有人開始討論不在籍投票,這我真要說一下。
首先,台灣目前已經有不在籍投票,就是那些選務工作人員,因為依照規定不能在自己戶籍地投開票所擔任職務,所以工作人員勢必會遇到投票日當天需要加班的狀況,因此現形規定下,戶籍所在縣市與選務工作縣市相同的話,可以辦理移籍投票。
例如這次公投,如果你戶籍在嘉義市西區,但你東區擔任選務工作人員,那麼可以移動你的投票位置到你工作地點,但如果你戶籍在嘉義縣就不可以,必須請假回去投票。
又如果你的戶籍在台北市文山區,但跑去南港擔任選務人員,那麼你的市議員選票就不能移動,因為選區不同。
所以其實現形制度已經有移籍投票了,不是沒有。
因此討論焦點應該擺在可以放寬多少?
話說在前頭,目前移籍只限於投開票工作人員,如果要放寬,可以從這部放開始延伸。
比方說投開票日其實軍警消也會戒備,因此有些人會受影響,這些人可以列入考慮。
投票日外交人員人在國外當然也會受影響,這些人可以列入考慮。
投票日各縣市首長的隨行人員、司機大概也都要忙,這些人其實可以列入考慮。
總之,如果你要討論移籍投票,應該優先處理的是「因公」而影響投票權益的人,因為這些人為了維護國人投票權益,自己反倒失去投票權,所以如果你在考慮放寬移籍投票規定,那就該優先思考這些人,而不是優先顧慮投票當日保有行動自由的一般民眾,不然你就是亂想一通。
要知道就算移籍投票,也該思考可行投票項目,例如總統選舉就比較沒問題,但如果我在金門移動某人的台中市里長選票,那自然會並持妨礙祕密投票,因為大概只需要一票,開票等於亮票。
要知道投票的幾個核心絕對不能違背,其中一個就是祕密投票,因此只要出現任何能讓人知道投票意象的作法,就是不好的作法。
像全國性公投、總統票、政黨票這種全國票都長一樣的比較沒問題,地方性的就不適合。
投開票所設在哪裡也是問題,像駐外人員投票,當就是在使館或辦事處投票,當天駐外人員必須回到使館投票才行,而時差當然也是需要克服的問題,例如開票時間可能要調成跟台灣一樣,這代表可能需要半夜開票。
總之有很多細節要考慮,結果你現在給我鬼扯什麼年輕人返鄉麻煩,那那些擔任選務人員或因應投開票作業需要被勤而被迫無法投票的人就不麻煩喔?回家一趟是會怎樣?我每次單選務人員都還要請一小時飆車跨縣市回去投票,十多年來我可沒放棄過任何一次投票,這些投票日閒閒沒事的人根本沒有受到任何權益傷害,完全不是移籍投票優先考慮對象好不好。
要改善選舉制度,優先要處理的是這些權益受損的狀況,而投票的任何弊端都要先思考與預防,不然不公正的選舉會從根侵蝕政府統治正當性,開什麼玩笑。
你現在想像的移籍投票,真會讓年輕人比較踴躍?算了吧!他們是全國所有人口組成中移動能力最強的一群,不回家投票的人代表他根本不關心國家社會,開放移籍,最後只會讓有心動員的人胡搞而已,比方說中國動員台商跑去金門投票,還可以戶籍分散各村,方便監控投票結果勒!
只能說,現在提移籍投票的人,完全不是在思考那些權益真正受損的人的投票權益,你們真的搞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