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的白不是白,你看到的黑不是黑

2022/01/11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這兩年來的疫情,看起來是不可逆的,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型態。有自覺的不自覺的,也許有些過往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可能是真的回不去了。
有些實體商圈沒落了,電商卻是蓬勃發展;很多餐廳倒了,吳柏毅或是富胖達卻生意好得不得了。嘿,關鍵字來了,實體商圈沒落,餐廳倒閉,你想到甚麼?
房東,你要選擇降租與房客共體時艱?還是寧願空著都打死不降價?
每個房東的考量不同,有些是考量未來轉手,不能降名目上的投報率,所以寧願空著都不降價求租;有的是覺得少賺好過沒賺,降低租金求滿租求現金流入。兩者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外行的看熱鬧,如果你是房東,你又該怎麼做決策?
以上就是那種滿身銅臭味的商人算盤。可是如果今天立場交換,如果我是一個房客,我可能被放無薪假,我可能失業了,或是我染疫了,難道我會連一個安身立命之處也沒有了?如果熱門的元宇宙讓你能夠扮演這種人生遭遇逆風的角色,你又會希望房東怎麼做?
坦白說,皮朋哥就真的遇到一個這樣的房客。他也是一個中年大叔,因為疫情,他被裁員,然後家人又生病住院,需要龐大的醫藥費(有截圖為證)。他欠租了,這條怎麼解?喔,可能各位看官會懷疑,裝可憐假的吧?對,我也懷疑過。但是藉由這位大叔房客有一頓沒一頓的轉帳收執聯,每次看到轉帳完都只剩三位數(對啦,你可能會說搞不好人家不只一個戶頭),我真的心軟了。人在江湖,誰沒有個三衰五楣的?
這邊皮朋哥提供幾個思考點:
  1. 事情遇到了,逃避也沒有用,好好想想怎麼樣能夠將損失降到最低?今天這房客是惡意拖欠或是一時困難?不同的判斷會有不同的決策行動。
  2. 不管是甚麼可能,人在走霉運的時候比較容易想不開,身為房東,如果你把對方逼急了,會有甚麼可能的後果?
  3. 身為房東,你想做的是請對方走路還是想要拿錢回來?
這些問題在這邊皮朋哥不提供任何答案,每個個案不同有不同的做法,為了節省篇幅,我把我跟這位房客一年來的交往經驗寫成一篇短篇給各位參考參考。
「嗨!房東你好,我是姜先生,是新來的房客。」
『你好,家具設備哪裡有壞了都跟可以跟我說,每個月10號前匯當月租金,電費我是每兩個月收一次喔。』心裡打了一個哈欠,好一個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開頭。
三四個月過去,一切風平浪靜,姜先生...不,其實我應該叫他姜大哥了,看照片年紀很明顯的比我大啊,租金都是按時繳付,不用我催,也會把轉帳收據截圖給我看。包租公的日子就是這麼的樸實無華、枯燥又無聊。另外,租給男人的好處就是,只要有水有電有網路,基本上他們可以搞定所有的事情,大概率不會來煩我,所以我一直都覺得以性別來講,男性是我個人比較喜歡的租客。
不過莫非定律發威了,果然是地無三里平,日無三日晴,爽不過三月,這位老哥在第五個月時,到了月中租金都還沒進來。該去關心一下了。
『姜大哥您好,提醒一下這個月租金還沒有付喔。』
「房東你好,很不好意思,因為疫情的關係我被裁員了,所以租金的部分可能要晚一陣子才能給您。」
好吧,不意外,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
『明白,暫時的困難沒有關係,人沒事比較重要,你先欠著沒關係,注意安全,工作再找就是。』
「謝謝房東,我會努力找工作,盡量不要拖欠太久,不好意思。」
台灣人真的很愛講「不好意思」,不過他的確應該是要對我不好意思。結束這段對話之後,我想了一下。要踩硬請他離開?這時候疫情這麼嚴重,我重新找租客好找嗎?另外這位姜大哥是仲介介紹來的,也付了一個月租金等值的服務費,我才收三個月租金真的很不划算不是?
另外這位姜大哥看起來已經有困難了,我要人家就這樣離開,要是他之後發生甚麼意外,我良心過意的去?如果這時候停損,損失一個月的服務費,至少我還有押金可以扣,損失算是可調可控,那萬一他給我欠個沒完沒了我不就衰到爆?
也許我真的很天真吧,基於之前三四個月姜大哥都非常準時付租金這樣的紀錄,也沒有被鄰居投訴或是給我帶來甚麼麻煩,我決定冒險相信他一回,相信他不是一個會故意擺爛的人。
自從欠租以來,姜大哥沒有搞失蹤,訊息沒有已讀不回,回答的語氣和邏輯看起來也還算正常,至少沒有在房間裡面嗑藥或是做壞事,
最高紀錄他拖欠了我三個月的租金,其實這讓我已經有點焦慮了。
『姜大哥,記得您是從事物流相關行業,疫情這麼嚴重的狀況下,我看電商或是外送生意都好得不得了,照理來說您要找工作應該不難不是嗎?』
「有點難跟你解釋,但是我的工作是排班制,疫情的關係讓我可以排到的班變少了,所以我收入也變低了。」
嗯...好吧,隔行如隔山,我是真的聽不太懂,不過拖欠三個月租金,這已經超過我的停損點了,於是我決定跟他攤牌。
『姜大哥,我明白您的難處,我也不希望在您這麼困難的時候落井下石,可是我也有房貸要繳,您這樣真的讓我很為難。』
「不好意思房東,我現在的工作收入真的還沒有很穩定,請再給我一點時間,我去跟我家人周轉一下。」
唉好吧,希望他說到做到了。又過了一個月,有一天銀行APP跳出一筆入帳通知,還高達一萬,正在想這是甚麼鬼?姜大哥訊息就來了。
「房東先生,我剛剛轉帳了一萬塊給你,我知道還有欠款,這個月我去多打了一份工有多一點收入,剩下的部分我盡快補給你。」
其實我心裡有點五味雜陳了,看起來這位姜大哥是個好人啊。雖然還有欠款,可是看起來他很努力啊,也很重視自己的承諾。在現代這種一堆騙神仔的政客一天到晚用時空背景不同之術打臉自己,這種重承諾的男人,真的很少見了!
雖然還有被欠錢,但是我選擇繼續相信他了,不要太去逼他,讓他有時間好好解決困難吧。
後來有其他房客退租,我又告知了仲介讓仲介來帶看,中間也趁空置期更換了新的木地板,粉刷了牆壁,好好布置一下,如果一個空間自己看了都覺得阿里阿雜的,應該也很難租出去吧。有一次一開門進去公共空間,聞到很重的菸味,然後進到空屋,居然新換的木地板上有菸灰!這太詭異了!我耐住性子傳訊息給仲介,重申我寧願空著都不要租給會在室內抽菸的人,煩請仲介不要違反這條規則。仲介回我說都沒有在室內抽菸啊,連帶看也沒有。我疑心大起,想說又是哪個短命鬼違反這條規矩,結果卻在姜大哥的房間門口聞到最濃的菸味...
『姜大哥,您入住的時候仲介應該有告知您不能在室內吸菸吧?』
其實我已經有點快抓狂了,欠租踩雷也就算了,連室內不得吸菸這個也要犯!?哪知江大哥不慌不忙回我:「當初仲介沒有告知我,說在室內抽可以,不要影響別人就好了啊?」接著傳了一個Line對話截圖給我看。
我無言了。只能拜託他,那應該是仲介之前傳達訊息有誤,麻煩他以後不要在室內抽菸了。同時心裡打算,要是再欠租,我就真的要請他走了。
那一陣子我常常過去打掃整理翻新別的房間,前幾次還有聞到菸味,但是一天天過去,那菸味還真的慢慢淡了。又讓我再度對姜大哥改觀,雖然他經濟拮据,但,從重承諾這一點來看,他實在是個不可多得的好人。如果在現實生活裡有交集,也許是個值得結交的朋友...我心裡這樣想著...
後來我這間房子賣掉了,新屋主有進到每個房間看,姜大哥租約也到期了,所以要求我必須把他趕走,原因是房間陽台裡有一半的空間都是垃圾...聽到這我也很意外,不過因為承租期間未得租客同意,房東也是不能隨意進去對方室內。只是在房屋銷售的期間,仲介要求我協調讓買方可以進去看,姜大哥也從未拒絕,也是盡量配合,甚至有幾次他告訴我,他現在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因為家人這時重病住院,所以他經濟壓力真的很大。即使如此,他也始終把拖欠租金的金額控制在兩個月的押金之內。若是我繼續持有這個房子,我還真是不忍心趕走他。然而面對新屋主的要求,我也只能撒謊騙他,告訴他,我這房間舊了,打算要整理翻新,所以請他離開。約定了一個日期之後,中間由於代書作業速度很快,可以提早結案,新屋主又來催我,必須讓這位姜先生離開,越快越好!
要我怎麼跟他說?之前答應人家的日期,現在又要求人家提前?我只能說,相比這位還沒交屋的新屋主,急著要來跟房客換約,然後每個月付租金的時間提早了十天,到底是一般的房東都太現實死要錢?還是我太仁慈太佛心?
「房東先生,謝謝您這一年來的包容與照顧,我落腳的地方找好了,我可以提早搬走,結算的部分再麻煩您確認之後告訴我,還有拖欠的部分,真的很不好意思要從押金裡面扣除。因為我新的房東那邊也要求二押一租,所以我欠款的部分真的無法現在給您。」
又是個不意外的結局,現在我只能祈禱他沒有把我的房子裡面破壞得太離譜。然後我還在想著,他訊息又來了。
「房東先生,然後有些事情我必須在離開前告訴你。」
我心裡一驚!馬的,該不會想甚麼就來甚麼,到底壞了些甚麼東西啊?
「電視壞了,完全沒反應;洗衣機只會動三分鐘就停了;廁所門的喇叭鎖也壞了;水龍頭有漏水。我很不好意思,但是我必須跟您說,當初仲介真的沒有盡到責任,沒有把實際屋況跟你說,我進來過沒很久陸陸續續就都壞了,只是我知道我也拖欠您租金,所以也不好意思叫您過來維修。」
『是你搬進去時候壞了還是後來才壞的?』我勉力振作心神想了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搬進來三個月左右就壞了,不瞞您說,您的洗衣機和電視應該都超過15年的歷史。」
『噢?你怎麼知道?』
「查型號就知道了,電視的型號我餵了狗也查不到,洗衣機倒是LG的,機身上也有出廠時間證明。我們要不要來打賭?」
不用打賭了,這兩個設備在我持有這間房子的時候就在了,算一算應該真的差不多15年吧...我心裡感嘆著...同時心裡面有一種被人將了一軍的感覺,原來我以為我一直在忍對方的同時,其實對方也一直在忍我。
「房東先生,我要走了,但是我會建議你木地板先不用換,它還堪用,喇叭鎖和水龍頭可以自己叫料讓師傅換,兩三千塊就搞定不會很貴,不要被騙了。其他洗衣機和電視就看您自己。」
這位姜大哥,自己都不是很好過了,而且我是撒謊騙他我要裝修房子所以請他離開,其實是新屋主不待見他,卻要我當壞人趕他走的,他卻還在為我著想,想幫我省錢...
各位看官,您覺得,這是一個好房客?還是爛房客呢?
這篇提到了幾個跟租賃專法相關的規定:
  1. 未經租客允許,房東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進入租賃物的,就算是要賣房子買方需要帶看也一樣。不過租賃契約雙方另有約定則不在此限。
  2. 修繕責任:根據目前最新的租賃專法,即使是消耗品像是電池燈泡等等,修繕責任都在房東,當然更別提像是電視洗衣機這種設備。唯一例外是人為損壞,則修繕責任是在承租方。但是如上條,如果雙方租賃契約另有約定則不在此限。
  3. 即便承租方拖欠租金,但是也不能隨意趕走對方,進入室內擅自移動或是丟棄承租方的物品,這一點非常重要,否則可能會吃上強制罪、毀損罪、或是侵入民宅等罪,這可不是民事訴訟而是刑事訴訟啊,不可不慎!
心得筆記:
1.你看到的白不是白,你看到的黑不是黑。
仲介幫我把房子租出去,我都是很感激的。可是經過這件事,可以看到甚麼叫做拍拍屁股走人而我自己要收爛攤子;房客實際上是被新屋主逼我趕走的,不過反正他也欠租,可是他要走了卻還在為我著想。誰是好人還是壞人?又,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性不是本善也不是本惡,只有立場問題。
2.自己的房子自己管。
仲介為求成交,嘴巴上說會幫你把關,實際上根本不會幫你篩選租客。仲介為了能拿服務費,最高指導原則就是趕快把你房子租出去,至於租到甚麼牛鬼蛇神,房東之後會有甚麼麻煩,那都不是他們擔心的事情。租賃不是像外面傳的那樣躺著幹超爽的,要學到所謂的眉角,還是盡量自己學習怎麼樣當個合格的房東,從招租,過濾租客開始學吧。
3.做人還是留一線,日後會再見。
不知道我跟這位將大哥日後會不會再有機會相見。不過我的確是有前房客介紹帶來新房客的經驗,大概是也是有人覺得我是個好房東吧。租賃雖然是個很小的生意,但是還是很講所謂的和氣生財。又或者是吸引力法則,好的氣場會吸引到其他好的氣場。雖然說我也是有過跌跌撞撞,不過我還是這樣相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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