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書店與圖書館基本禮儀

2022/02/02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讓有書的地方變成一個快樂天堂吧。Ondrej Bocek on UnsplashOndrej Bocek on Unsplash
書店或圖書館,理論上應該是愛書人士、或者至少是讀書識字者會去的地方,我總預設所有使用者都是,嗯,知書達禮之人,但很微妙的是,我老是觀察到各種沒禮貌兼沒規矩的現象。我不是禮儀專家,但我總以為這些規則是不言自明的,會不會誤解的人其實是我?我心目中的這些犯規者,該不會真的不知道這些很合理的基本禮儀?
好吧,那我就大膽地表現出我的自以為是,列出我心目中的基本禮儀(捲袖子)。很簡單,就三條。
  1. 請不要把你本人或者你的任何東西靠在/壓在書本上面。
我在我家附近的書店,老是看到來逛的顧客把自己的包包/食物/在別處買的商品,擺在新書展示平台的書本上。在這種時候,我腦中會忍不住很想這麼做:
(出現在預告片的1:10,影片應該會自動從那裡播放)
有一次我糾正了一位把自己買的酒(裝在紙袋裡)放在新書上的小姐(我沒有使用暴力,當然),她雖然把東西從書本上拿下來了,但她的表情顯示她覺得我很煩,無端找碴。可是小姐!如果妳在Prada旗艦店,妳敢把妳的酒放在他們的衣服上嗎!那是人家展示出來要賣的商品!妳隨便放東西在上面,可能會造成壓痕(甚至更糟),然後就沒有人要買了!那個東西是別人的財產——至少在賣出去以前是書店跟出版社的——妳這種行為根本就是在破壞別人的東西!妳會隨便去刮別人的車嗎?如果不會,妳也不該隨便把自己的東西放在書店的書上面!(以前還看過獨立書店抱怨,有客人竟然把飲料杯放在書上。這實在很恐怖。出現一圈壓痕或者水漬,這一本書就完蛋了,這輩子沒有被任何人讀過就要報廢了。)
另一方面來說,就算妳放的是一團輕柔的棉花,不會壓壞也不會弄濕任何一本書,還是不行。為什麼?因為妳妨礙到別人看展示出來的商品。(說到前面那位把酒放在新書上面的小姐,其實一開始我沒有直接請她不要這樣做,我只是表示我想看被壓住的書是什麼,所以那位小姐把酒拿起來⋯⋯放到另一疊書上去⋯⋯以至於我不得不直接說教orz。)
圖書館雖然不賣書,但那些書是給所有人使用的,所以基本上維護書籍狀況,讓其他人可以分享,應該是每個人的責任。而圖書館讓你使用的書,是圖書館的財產,你/妳當然也不可以在上面亂放東西、亂凹亂折。你/妳怎麼對待別人的財物,就怎麼對待書店/圖書館裡的書本。(這一點後面還會再談到。)
2. 請安靜一點,拜託。
書店這樣的營業場所,當然不可能也不需要不准人講話,但是⋯⋯有些人真的是⋯⋯我好想問他們,如果這麼想聊天,為什麼不去找個咖啡廳,非要聊給所有想看書找書的人聽啊⋯⋯?這麼熱愛在書本環繞的優雅環境下,分享你/妳自己毫無藝術性與文學性的私生活嗎?WHY?為了襯托出書本內容的精緻與美好嗎?真的,不用這樣犧牲自己。
當然,有些時候是家長在唸故事給小朋友聽,或者書店自己辦吵死人的活動,那⋯⋯也沒辦法,為了培育大眾對書本的喜愛,有時候是得犧牲一下。可是⋯⋯完全沒在控制音量,跟有努力節制,對其他使用者來說還是有差別的。我們可以期望大家彼此體貼一下嗎?我們聚集在此,不都是因為我們肯定書本的好處?讓每個人都可以安心享受,不是很好嗎?
圖書館的話,基本上就有不可以在裡面說話的規定,所有上過小學的人都該知道。如果你/妳不知道,現在我告訴你/妳啦。不過這也是最常被破壞的規定。我每次去我家附近的北市圖分館,都會碰到有人怡然自得地在閱覽空間裡直接接起電話。這分館很小,走出去只要十幾秒,但很多人連這十幾秒都不願意花,甚至不願意接起來以後邊講邊走出去(老實說,這不是有人會馬上來搶座位的狀況),所以⋯⋯又是強迫分享私生活⋯⋯你/妳不介意我很介意好嗎?
有一次我碰到非常微妙的狀況。那是一個非常興奮的青少年,她很大聲在跟她朋友分享她覺得超有趣的事情。她是站在閱覽室外面,合乎規定,但是真的非常大聲,我在閱覽室內聽得超級清楚。館員已經習慣了,沒有要阻止的意思。我可以理解,如果館員要管這種事大概會管不完,而且會被日常使用者討厭,他們有的是別的事要做。所以拜託大家互相體貼一點好嗎。
3. 不要凹折不屬於你/妳的書,更不要畫線寫筆記!!!!!!
在書店裡,呃,應該不會有人在新書上畫線寫筆記吧?但就可能有人漫不經心地凹折不屬於自己的書。說真的,書店不禁止人在裡面立讀就很好啦,你/妳凹折書會害人家沒辦法做生意,實體書店經營已經夠困難了,不要這樣嘛,石虎懇求你/妳。(石虎:干我屁事??⋯⋯不是,讓我置入行銷一下,對我們大家都有利嘛!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由此去
在圖書館這樣幹的人就很多。可能因為圖書館的書看起來常常髒髒舊舊的,大家就不自覺地對它們很隨便,可是⋯⋯畫線?寫筆記?說真的,我從來沒看過畫得整齊筆直漂亮的線,也從來沒看過很有見地、讓我想要鼓吹原書出版社出註釋版的筆記。說到底還是,有些人自曝其短的衝動就是難以自控。拜託不要這樣!作者在跟所有會借閱到的讀者講話,你/妳把個人意見加上去,就像在強迫別人傾聽你/妳跟作者的對話,同時也在插入作者跟其他讀者的對話,總而言之一句話,就是⋯⋯你/妳很失禮。凹折圖書館的書等於破壞他人財物,這點前面已經申述過,此處不再提。
最重要的也不過就是這樣而已,但就很多人不知道,或者做不到,為什麼?
大概就跟永遠有人在電影院裡聊天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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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把我寫的同人文/衍生文都丟過來這裡!通通都是BL。偶爾會有不屬於任何地方的原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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