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前後社群媒體出現一些「結婚之後還過情人節嗎?」的討論,很多人覺得情人節就是未婚的節日啊,結婚之後還有這種興致嗎?
以我身邊結婚的朋友來說,過情人節與沒過情人節的大概各五成,可我覺得要說沒過情人節是因為已婚這種說法不夠精確,因為有很多人是婚前就沒特別在慶祝的,可能對於過情人節的儀式感沒那麼注重,例如我本人。
很年輕很年輕的時候會覺得「可以過情人節表示自己有情人」這件事情很浪漫,總覺得要用心規劃才是愛對方的表現。後來會覺得其實表達愛的方式很多種,想慶祝每天也都能找名目慶祝,不用執著是不是情人節。
比起過情人節,平時的感情經營對我來說更重要,就算只是雞毛蒜皮的日常,也要好好的過,與喜歡的人一起好好生活,長長久久的,是最美好的事了。
情人節當天,因為我胃痛根本無法再吃任何的大餐,在家泡了豆漿咖啡拿鐵跟先生一起喝,我們跟對方說聲「情人節快樂」,先生看著我問:「你要嫁給我嗎?」我看著他說:「我下輩子下下輩子都要嫁給你!」然後我們兩個都大笑了。
梁靜茹唱過「其實愛對了人,情人節每天都過。」現在明白並不是說每天都要像過情人節一樣禮物大餐樣樣來,而是與喜歡的人一起度過,就是情人節。再套一句陳年的廣告台詞,「再忙,也要和你喝一杯咖啡。」能每天與喜歡的人一起喝咖啡,樸實,可非常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