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覺得那些老婆被打吼,她們自己也有問題啦,不然怎麼會被揍?」一位大哥聽完講座後,舉手大聲說。
剛講完兩小時家庭暴力防治、正在喝水潤喉的我,一時有點無言。
年初,應著竹北某協會的邀請,我們來到社區,和大哥大姐們介紹社福機構的服務:家庭暴力防治。
我講了當年轟動台灣的社會案件-鄧如雯殺夫案。當時22歲的鄧如雯,用水果刀和鐵鎚殺了熟睡中的丈夫林阿棋。
是什麼原因,逼得一位年輕女性,下手殺害理應最親密的枕邊人?
原來,當鄧如雯才16歲時,便被鄰居林阿棋性侵害得逞。而鄧如雯的親生母親也曾被林阿棋多次性侵、施暴,媽媽根本無力保護女兒。
更不幸的是,當時才讀國二的鄧如雯因為性侵而懷孕。當時民風保守,在鄉里流言的壓力下,鄧如雯只能和性侵犯林阿棋結婚。
婚後,林阿棋仍多次對鄧如雯性侵、毆打。他連自己的兒子也不放過,多次把孩子丟進洗衣機啟動,甚至把小孩扔在箱型車頂上再開車、急煞。
在當時「法不入家門」的陋習下,沒有任何的法律,可以協助鄧如雯阻止丈夫的施暴。甚至鄉里流言責怪鄧如雯不聽丈夫的話、不夠服從,沒有做好妻子的本分,才會被打。
那為何不離婚?社會風氣「勸和不勸離」,鄧如雯在諸多親友的目光壓力下,也很難離婚。又,從現實層面來看,若真離了婚,孩子怎麼辦?
那時,離婚女性很難同時養活自己、扶養小孩。難道要鄧如雯離婚、把孩子給施暴的丈夫和無視媳婦孫子受虐的夫家扶養嗎?
更可怕的是,林阿棋經常威脅鄧如雯要殺她娘家母親,或更暴力傷害兒子。為了不波及娘家、保護小孩,她只能沉默,任丈夫的拳腳施加在身上。
這一忍,便毫無止境。
直到1993年10月27日晚上,鄧如雯再度被林阿棋毒打威脅。已活在暴力陰影長達六年、看不見出口也看不見光的鄧如雯,終於忍無可忍,殺了熟睡中的丈夫。
事後,在許多婦女團體、法界人士的奔走下,1998年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
我們經歷巨大的痛苦、耗費無數血淚,才換得家庭暴力防治法,來保護更多女性、孩童。
我繼續解釋家暴的常見迷思,例如被打的人也有錯、被打的人改掉缺點就不會被打、打人的人只是一時失去控制等。
許多受暴女性,她們不論怎麼努力改掉「缺點」,先生依然不停施暴,那些「缺點」只只是施暴的藉口。
打人的人就是不對-這點是我們成人經常教導孩子的做人道理,為什麼這道理不適用在家暴事件呢?我們應該譴責加害人、和受害人站在一起。而不是究責受害者、為加害人找施暴的藉口。
大哥大姐全程專心聽講,情緒隨著案件情節一同起伏,時而深呼吸、驚呼。有一位姊姊,不時幫我補充當時社會風氣的細節,是一位十分關心社會時事、也對性別暴力議題有概念的女性
講座尾聲,一位大哥發言,他認為家暴受害者本身也有問題。當下我感覺很挫折,畢竟自己的專業和經驗,直接被否定的感覺不好受。
沒想到有一位大姊,課後跑來淡淡地說:「不要管他,他的意見,不代表我們社區。我還是覺得你們做的事很重要。」當下覺得很感動
另一位女性也來諮詢,她的補習班學生,似乎因為母親長期被家暴,孩子的狀況也不穩定。我們鼓勵這位溫暖的女性,多多關心這個孩子和母親,但也不需要太刻意去問她們的受暴狀況,多多的日常問候、關心,成為她們穩固溫暖的「重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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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載於2021年04月09日勵馨基金會新竹愛馨人粉絲專頁
此文作者(我)已離職,把之前幫單位寫的短文搬過來
配圖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