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的代價,這樣貴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是經濟一時周轉不靈,延遲還款,尚可原諒,最讓人氣憤的,莫過於有錢不還。就筆者親眼見證的新時代集團(中國)有限公司(「原告」)訴匠室內設計有限公司(英文:STUDIO M INTERIORS HK LIMITED)(「被告」)裝修工程糾紛一案,便有此斑斑劣跡,也是值得社会人士引以為鑒及思考。
在該案中,經過兩年多的法庭審判程序,原告於2022年1月初收到香港高等法院判令。法庭命令被告支付原告約165萬港元的賠償金、利息(按判定債項利率(年利率)8%計息直至付清為止)及30萬港元訟費。(詳情可參考《選裝修佬需謹慎 看糾紛案得前車之鑒》,鏈接https://www.ntg.com.hk/blog/11ee520954c)
被告在收到判令三個月後,仍置之不理,無任何還款行動或表示,持續藐視法庭之生效判令。據原告了解,是因被告的公司董事挪用公款作為自己購房私用,中飽私囊又製造虧空假像,導致被告所欠債務逾期未還。
所以說,這年頭,讓人無語的,莫不過於法庭明明已判決日日計息直至付清為止,老賴仍無動於衷,撼動不了死活不還錢的“堅如磐石”,讓人直歎“天長地久有時盡,此債綿綿無絕期”。同樣讓人無奈的,是即使贏得法庭勝訴判決,也未必能追回款項。
如此任由有錢不還債之人逍遙法外,這豈不縱容「蓄意壞帳」之長期存在、破壞社會信用體系?
出於捍衛正義,原告決定採取強制性法律行動。於2022年3月23日,原告委託律師向被告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在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後21天內,被告仍不償付任何債項,故原告委託律師向法庭提交清盤呈請書,請求法庭對被告頒布強制清盤令。相信法庭會依法做出公正判斷。
然而,不得不說,捍衛正義的代價,是高昂的。君可見,香港地區的律師費,每小時3000到6000港元不等。分分鐘,花錢如流水。
光是前期訴訟案,原告已支付幾十萬律師費。為獲得法庭清盤令,原告至少又得掏出幾萬大洋,支付律師費及破產管理署相關行政費。也就是說,為了討債,還得繼續砸錢,且未必有成效,完全可能“打水漂”。
都說,人人有權拿起法律武器。而現實是,不是誰人隨隨便便就拿得起。有時,作為正義守護神的“法律武器”,有千斤重。要拿起它,不僅要有捍衛正義的決心、充足的法律知識,更要有夯實厚重的“錢袋子”。
正義理應屬於普羅大眾。若沒錢,便無法捍衛正義,那還是正義嗎?可是,捍衛正義的成本,什麼時候,才不再昂貴?
期待有朝一日,普通大眾都負擔得起捍衛正義的代價,讓市井小民能化身正義使者,勇於捍衛正義。如果不能,就希望廣大民眾和企業,誠信經商,信守承諾,共同打造維護良好的商業環境,誰也不必再為捍衛正義付出高昂代價。
avatar-img
1會員
14內容數
支持創新創業者,為藝術賦能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寶奇咨詢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二零二二年的春季,世界依然如此喧囂。既有北京冬奧會奏響的希望、團結、進步時代樂章,傳遞著“激情與夢想、和平與友誼”的動人信號;又有俄烏交戰吹響的轟轟警報聲、炮火聲和爆炸聲,以及全球金融市場集體“跳水”的錯愕與慌亂。錯綜複雜、虛虛實實的海量資訊,考驗著投資者判斷分析的敏銳度和多方位思考的能力。
據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港股代號:1217.hk)發佈公告,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就涉洗錢防制法案件,臺北地方法院宣判向心夫婦無罪。 久違的正義,贏來了掌聲與歡呼聲,相信案中人更是百感交集。 可能有人會問:台灣不是法治社會嗎?為何違反法治、“戲弄”人權之事仍屢屢發生?
疫情帶走了許多人的工作。讓人警醒,我們的教育,需要培養的不僅是“學而優則仕”。在打工人的時代,創造工作很重要。
港樓普遍樓齡高,室內裝修變新樣為常有之事。不僅為改善居住環境,更可為物業保值增值。而時至今日,人工物料百物騰貴,裝修成本水漲船高。故選擇用心靠譜的裝修公司,尤為重要。如遇人不淑,裝修不成,還可能鬧出一堆煩心事。
臺灣高等檢察署此番決定,讓“劇情“波譎雲詭、一波三折,增加炒作熱點。可惜,未給看官們留下意味深長的懸念,反而讓人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二零二二年的春季,世界依然如此喧囂。既有北京冬奧會奏響的希望、團結、進步時代樂章,傳遞著“激情與夢想、和平與友誼”的動人信號;又有俄烏交戰吹響的轟轟警報聲、炮火聲和爆炸聲,以及全球金融市場集體“跳水”的錯愕與慌亂。錯綜複雜、虛虛實實的海量資訊,考驗著投資者判斷分析的敏銳度和多方位思考的能力。
據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港股代號:1217.hk)發佈公告,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就涉洗錢防制法案件,臺北地方法院宣判向心夫婦無罪。 久違的正義,贏來了掌聲與歡呼聲,相信案中人更是百感交集。 可能有人會問:台灣不是法治社會嗎?為何違反法治、“戲弄”人權之事仍屢屢發生?
疫情帶走了許多人的工作。讓人警醒,我們的教育,需要培養的不僅是“學而優則仕”。在打工人的時代,創造工作很重要。
港樓普遍樓齡高,室內裝修變新樣為常有之事。不僅為改善居住環境,更可為物業保值增值。而時至今日,人工物料百物騰貴,裝修成本水漲船高。故選擇用心靠譜的裝修公司,尤為重要。如遇人不淑,裝修不成,還可能鬧出一堆煩心事。
臺灣高等檢察署此番決定,讓“劇情“波譎雲詭、一波三折,增加炒作熱點。可惜,未給看官們留下意味深長的懸念,反而讓人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文探討甲因債務問題而面臨不動產查封與拍賣的情況,分析抵押權的法律規範及租賃契約的影響。文章細述強制執行過程中的關鍵法律條文,並糾正於查封後簽訂租約的錯誤觀念,最後提醒讀者保持警惕,以免違反法律導致刑事責任。文章同時提供實務見解,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在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中維護自身權益。
一、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命乙給付甲新台幣100萬元,陳述111年2月1日丙向甲借貸100萬元,乙為丙之連帶保證人,借期一年,已逾清償期猶未償還,為此請求乙履行保證債務。乙抗辯甲已免除丙之債務,且乙不負連帶責任。(50%) 1、法院經本案審理結果,認定丙之債務已消滅,故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判決駁回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Thumbnail
本票裁定算是我國很常見的裁定,而欠債追討本票債權時,不少債務人會處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或債務人為了清償債務而處分自己財產。這時候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是「脫產」,法律上就會有一個問題: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Thumbnail
前言 民法侵權行為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之一種,債務不履行固為債務人侵害債權之行為,性質上亦屬於侵權行為,而法律對於債務不履行既另設有規定,關於侵權行為規定於債務不履行自不適用。 是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債權人自得擇一行使,僅關於債務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於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醒了人們在面對債務時要警惕不當的討債手段。作者指出,催討債務雖然常見,但有時會遭遇更為極端的暴力討債行為。他建議債務人應該積極與債主溝通,並在遇到困難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此外,對於遭遇暴力討債的情況,建議在事發當下及時報警處理,或者進行錄音、錄影等證據蒐集,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Thumbnail
剛好最近在處理這一題,就紀錄也分享一下吧 #甚麼是法院強制扣薪? 簡單來說,就是當公司員工外面的債務無法正常還款,被債權人(可能是銀行、民間借貸等)提告法院,要求公司每月固定從薪資獎金之中扣薪做為債務償還。之前也有一些是健保費沒有繳納,或是一些交通違規罰單等等,也有可能因此收到。
Thumbnail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的裁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但實際執行上仍存在挑戰。本文探討法院裁定的影響及主流見解。
Thumbnail
買賣房屋瑕疵糾紛在臺灣的法院訴訟層出不窮,本文將分享瑕疵屋打官司的成本,讓讀者對買賣瑕疵房屋的官司有基本的成本概念,以決定是否要發動訴訟。文章提供案例、裁判費、律師費、鑑定費等相關成本資訊,並介紹專精於不動產法律的林明忠不動產專業律師。
Thumbnail
前幾天開始是中小企業榮譽律師,便登入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瀏覽常見問題。發現有幾個關鍵字常出現:欠款、借貸與債權回收。趨吉避凶的法律思維課開始連載以來,有二篇熱門文章與借貸有關:「債務人借錢超過十五年,上法院一定要不回來嗎?」、「借貸契約你該知道的兩個關鍵,不然有借無還得不償失」,本篇延續前二篇。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文探討甲因債務問題而面臨不動產查封與拍賣的情況,分析抵押權的法律規範及租賃契約的影響。文章細述強制執行過程中的關鍵法律條文,並糾正於查封後簽訂租約的錯誤觀念,最後提醒讀者保持警惕,以免違反法律導致刑事責任。文章同時提供實務見解,幫助讀者瞭解如何在不動產強制執行程序中維護自身權益。
一、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命乙給付甲新台幣100萬元,陳述111年2月1日丙向甲借貸100萬元,乙為丙之連帶保證人,借期一年,已逾清償期猶未償還,為此請求乙履行保證債務。乙抗辯甲已免除丙之債務,且乙不負連帶責任。(50%) 1、法院經本案審理結果,認定丙之債務已消滅,故甲之請求為無理由,判決駁回
Thumbnail
撤銷詐害債權及債權人之代位權,應該算是民法債編保全章節中,最重要的兩個法條了。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統一見解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於上述大法庭裁定統一見解後,在保險專業學習上,更不能忽略上開兩個法條之運用。
Thumbnail
本票裁定算是我國很常見的裁定,而欠債追討本票債權時,不少債務人會處分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或債務人為了清償債務而處分自己財產。這時候外觀上看起來好像是「脫產」,法律上就會有一個問題:債權人拿到本票裁定後,債務人處分一部分財產,這樣有刑責嗎?
Thumbnail
前言 民法侵權行為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之一種,債務不履行固為債務人侵害債權之行為,性質上亦屬於侵權行為,而法律對於債務不履行既另設有規定,關於侵權行為規定於債務不履行自不適用。 是侵權行為與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競合時,債權人自得擇一行使,僅關於債務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於
Thumbnail
這篇文章提醒了人們在面對債務時要警惕不當的討債手段。作者指出,催討債務雖然常見,但有時會遭遇更為極端的暴力討債行為。他建議債務人應該積極與債主溝通,並在遇到困難時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此外,對於遭遇暴力討債的情況,建議在事發當下及時報警處理,或者進行錄音、錄影等證據蒐集,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Thumbnail
剛好最近在處理這一題,就紀錄也分享一下吧 #甚麼是法院強制扣薪? 簡單來說,就是當公司員工外面的債務無法正常還款,被債權人(可能是銀行、民間借貸等)提告法院,要求公司每月固定從薪資獎金之中扣薪做為債務償還。之前也有一些是健保費沒有繳納,或是一些交通違規罰單等等,也有可能因此收到。
Thumbnail
根據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的裁定,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人壽保險契約,但實際執行上仍存在挑戰。本文探討法院裁定的影響及主流見解。
Thumbnail
買賣房屋瑕疵糾紛在臺灣的法院訴訟層出不窮,本文將分享瑕疵屋打官司的成本,讓讀者對買賣瑕疵房屋的官司有基本的成本概念,以決定是否要發動訴訟。文章提供案例、裁判費、律師費、鑑定費等相關成本資訊,並介紹專精於不動產法律的林明忠不動產專業律師。
Thumbnail
前幾天開始是中小企業榮譽律師,便登入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瀏覽常見問題。發現有幾個關鍵字常出現:欠款、借貸與債權回收。趨吉避凶的法律思維課開始連載以來,有二篇熱門文章與借貸有關:「債務人借錢超過十五年,上法院一定要不回來嗎?」、「借貸契約你該知道的兩個關鍵,不然有借無還得不償失」,本篇延續前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