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又朝他的方向行走。穿著拖鞋,好像什麼髒物都會濺進來,把我弄髒。尖峰時段的車水在暗路中滑來滑去,我還是走著,沒有任何音樂鼓動我還是前進。
沒想到就要等三十分鐘。站著,四周黑暗,我往你家暖黃色燈光望去,想像你在那張舒服的椅子上躺臥。我也忍不了多久,還是跟你抱怨。畢竟在出走之前你幫我觀測過那家店的開落,決定了我的出發。
要不要上來等?我支支吾吾佯裝冷靜然後說好,在那張露營椅上故意把自己縮得小小的。你還是在那個大大螢幕前面打著字讀著書,永遠開著臉書。
去哪找像我們一樣的舊情人,去哪找像我們一樣牛頭對不了馬嘴的人類,堅持自己正確,堅持自己的價值觀,護衛自己的情緒,兩敗俱傷也絕不對自我妥協。然後我們暫且和平共處一室,我若裝乖,一切倒也可以得過且過。
我好像沒有了愛人的那股衝動,自己反而有些失落,畢竟我一直以來都是靠著戀人的衝勁活過來的,戀的時候特別有活著的快感,躺平,起身坐雲霄飛車,盡情墜落盡情哭。
我沒有力氣,可是還有一點妄念,我蹉跎,無法誠實的說這些只是倖存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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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自己幻想的社會標準審判自己,投射到任何人的身上。在半夜瘖啞得睡不著覺,甚至連尖叫都沒了氣。到底這還要困擾我多久,永遠在外圍假裝自由,其實還是渴望繞回去,那個一直對齊期待的我,得到認可時也是切身的快樂。
現在那種快樂已不可得。我只是依著自己的無能造作的反抗一切。要我對任何完美完全臣服的日子已經不可得。我卻還是為那些可能的眼光狂揍自己。
不想要開燈,不想要那些順理成章的光亮狠狠爆擊我。
可是在暗處寫字突然好快樂。突然又好快樂。開發一個新野地,開發一個什麼也沒有的地方,任由字侷限的功力卡住我,然後刪刪改改,把那個被困住的自己漸漸順開或順不開。所謂小說原來如此自由,也許事先定義文類對我來說不是個方法,但能夠逃離所有也只有這麼做,假裝寫小說,其實還是寫自由的散文,在真實中拖曳,找到一個岔出的點,但還不擅長在虛構中遊行。
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一個段落花費幾天,寫出來的時候仍是任性一口氣,看起來還是那樣傻氣。值得珍惜。
然後去煩擾寫小說的人們,得到那些有趣的答案,沒有浪費這些的感覺也很好。既然在這裡了,我就要好好的打滾,沒有人能夠阻止我愛,因為愛所以去知道,去探索,去發展前所未有的未知,像我幾年前寫下的句子,可是現在我也要盡情的將別人卡在字裡行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