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校內好消息頻傳,多位代理教師紛紛考上正職,多年辛苦終於美夢成真,洋溢一片喜悅之情。
慶賀之餘,不禁捫心自問,身為任教15年資深教師的我,當年的我也是如他們一般欣喜若狂吧,為何隨著時間流逝,熱情逐漸被現實消磨﹖如果每個初任教職的人,都像律師一樣需要上任「宣誓詞」,簽上自己姓名,表示一份永久的承諾,貼在醒目的位置,時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會不會不失為維持熱情的一種方式呢﹖
如果真的有一份「教師宣誓詞」,我想大概會是長成這樣:
教 師 宣 誓 誓 詞
我,____________謹以至誠宣誓:自成為教師時起,將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發展學生潛能天賦,使每個學生成為他自己為使命。為實踐上開使命:
一、我願謹記教師為公共職務,非僅營生之職業。
二、我願遵守教師法、教師倫理規範與相關規定。
三、我願捍衛學生人權,秉持良知與專業執行教師職務。
四、我願耐心與家長溝通,促使家庭教育能發揮最大功用。
五、我願持續精進所學,與時俱進。
六、我願誠實面對自己,不為表面效度而急功近利。
七、我願嚴守與學生之間的約定,使自己值得信賴。
八、我願相信教育及愛的力量,接住每個孩子。
九、我願發揮因材施教的精神,讓每個學生都能盡其在我。
十、我願充分尊重任教過程接觸的學生及其家長,並與教師同道互敬互重。
在我任職教職生涯中,於言、思、行、止,均將努力使教師成為受人敬重之職業。
中華民國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