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震清等人因涉嫌收受太流前董座李恒隆賄款,日前一審遭判刑,檢調單位進一步追查近日又發現,立委收賄案中的掮客、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另外涉嫌向建商和政治受難者遺族宣稱,可以遊說民代修正促轉條例,拿回過去遭國民黨強行徵收的土地,部分錢疑流向國民黨立院黨團、親民黨相關人士手中,詳細內容可以看蘋果日報
《掮客詐政治受難遺族!》這篇報導。
各行各業都有這種穿針引線的掮客,新聞圈也有新聞掮客,宣稱可以擺平媒體記者。
從事記者工作時,一位在黨報工作記者前輩L,平日吃齋念佛,三句不離佛法,常當著縣府官員、大包商的面親切地說:「知秋是我的客家妹子。」對別報男記者則說:「X兄是新聞界的翹楚,我的同鄉呀!」、「X兄和我一起在新聞界奮鬥多年。」、「X兄,是我研究所同學。」讓人誤以為新聞圈人緣超好。
每次,議會縣政質詢一結束,L前輩就會趨前跟在縣長旁邊,狀似親密地說悄悄話,製造一種他和縣長很麻吉的感覺。看了幾次,實在很好奇,打算要追問縣長問題的我,跟著湊近一點聽看看,原來是在講言不及意的話,像:「剛某議員說什麼什麼,您可以不用理他。」
然而,很多縣府一級主管卻因而認為L前輩跟縣長關係很好,縣長很聽他的話。L前輩利用這種氛圍,私底下幹了很多見不得人的事。
譬如,去跟縣府一級主管敲詐式地要了很多廣告;還去跟大包商說,縣府工程招標這些事最近其他報記者盯得很緊,「我可以打通關,幫您擺平各媒體記者。」向大包商要了數十萬公關費,至於L前輩是有發給部份同業或全部獨吞,我不清楚,但消息走漏,新聞圈不少人知道這件事。
我和一名同業好友,被當人頭算在內,L前輩知道我倆不可能會收這種錢,並未拿公關費的錢給我們,但我們擔心大包商及縣長誤會「收錢又大肆批評」沒道義,直接找機會私下告訴大包商、黃縣長:「不管別人是怎麼樣從事記者工作,或者穿針引線的人怎麼講,我們是不可能被收買,也沒有收公關費,若對縣政有所評論,純屬第四權監督政府使然。」
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為首長、幕僚、大包商、白手套,會覺得收錢就該收手,誤以為「一手收錢,另一手照寫」,萬一新聞上令他們不滿或深惡痛絕,這些人可能去報社投訴記者。
這類事情其實在新聞圈發生過不少次,如果新聞對象投訴抱怨的是新聞內容太辛辣、偏頗、未善盡平衡報導,報社長官多數時候重新審視報導,內容沒問題幫忙打圓場,若確實有偏頗之虞,則提醒記者必須注意。
然而,若是貪污收賄風紀問題,又有實證,準一槍斃命。所以,防人之心不可無,平日看似和善的同業前輩,極有可能扮演掮客,為個人利益出賣其他同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