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業苟延殘喘...探索「新聞議價」概念,台灣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2022/08/01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重點節錄

  1. 去年臉書為了反制澳洲推動的新聞議價政策,一度關閉澳洲媒體的臉書頁面,引發全球譁然,日後各國媒體紛紛從法規下手,促進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談判,為新聞內容付費。時隔一年多,台灣學者再次發表研究證實「數位平台嚴重打擊新聞業與民主」,疾呼台灣應盡快推動新聞議價政策。
  2. 過去我們雖曾多次提及「新聞議價」,但這次我們要帶你完整認識其背後的概念,包含發展脈絡、議價模式、分潤機制等,同時也要透過台灣學者的研究,解讀台灣本土新聞產業遇到的狀況,由此明白「新聞議價」之急迫性。
  3. 「澳洲模式」是台灣較能學習的經驗,但也已經有研究指出其中可能衍生的問題。我們一方面要汲取國際經驗,另一方面也要持續追蹤台灣進度,並從中走出「台灣模式」,於是我們彙整各方觀點,提出我們的主張!

焦點快報

-臉書、Google陸續與各國媒體達成協議,獨缺台灣?

1️⃣ 各國媒體陸續與臉書、Google達成議價協議

2020年澳洲起草《新聞媒體議價法》,引發臉書關閉當地新聞粉專、Google隱藏當地新聞搜尋結果,而最終法案通過後,臉書與Google也陸續與媒體達成議價協議,成為指標示範案例。隨後,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美國等國也陸續與臉書、Google等達成協議,像是5月Google表示已向300多間歐盟新聞出版業者付費,未來還會更多。
其中法國的案例最值得關注,法國政府2021年以Google未與新聞媒體議價為由裁罰5億歐元(約165億台幣),最近Google放棄上訴,並承諾將與法國媒體協議。成大法律副教授許曉芬認為,法國積極介入才成功把平台逼上談判桌,而且目前新聞媒體處於弱勢,因此若無法律支持,要讓媒體直接和跨國平台協商,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2️⃣ 學者組倡議團體疾呼,提出具體作法

2021年底,國內學者組成「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多次發起倡議並提出研究報告,要求政府單位介入,打破平台與媒體間不透明且不平等的議價情形,立法向平台課徵稅款,讓媒體拿回合理收入。
有鑑於台灣落後國際腳步,國內學者7月15日再度召開「推動台灣媒體議價相關立法」記者會,分析新聞議價議題之國際趨勢與進度,並針對台灣的社會環境現況,提出具體作法建議,希望可以盡快促成「新聞議價」在台灣上路。(詳細內容請看「解讀焦點」🧐)
延伸閱讀:
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組織訴求|https://bit.ly/3B3QTrp
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揭露平台廣告分潤抽成過高|https://bit.ly/3PSTWak

解讀焦點

-解讀「新聞議價」概念!台灣現狀、國際趨勢都讓你知道

1️⃣ 前言:新聞業究竟有多慘?台灣落後「很大步」?

今年3月公平會提出的「數位經濟白皮書」中,明確指出各界都對「數位平台削弱媒體產業」有共識。而根據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近期提出的「國內報紙新聞受科技平台影響報告」,臉書及Google瓜分台灣8成數位廣告市場(廣告原為媒體獲利的命脈),並掌握超過50%的網路新聞流量,同時無償使用新聞內容來蒐集使用者資料,進一步控制廣告市場。以上都是台灣的實際情況。
國外面對這些問題,紛紛祭出制裁、強迫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協議付費。中正傳播教授羅世宏指出,臉書及Google在全球已付費給接近20個國家、1千多家新聞媒體,其中澳洲1年拿到超過40億元台幣最多,而臉書一年付給《紐約時報》2千萬美元、《華郵》1500萬美元,台灣卻還沒有進度。
延伸閱讀:
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台灣報業縮編人力、損害民主|https://bit.ly/3ISO2mR
天下雜誌》林照真談Google壟斷廣告市場的影響|https://bit.ly/3PBg7Bg

2️⃣ 新聞議價的內涵基礎

綜觀國際,新聞議價主要有「市場力」與「著作權」兩條路徑,而國內學者也提出「數位廣告稅」模式,以下簡單介紹:
📌市場力模式(澳洲模式)
從競爭概念出發,透過認定平台具壟斷定位,課予特定責任義務,例如:需與新聞媒體議價、不得隨意更改新聞排序演算法等。像是澳洲的《新聞媒體議價法》就是先強制平台與媒體協商,若有爭議則進入仲裁程序。
好處是相較著作鄰接權快,且公平會已進行產業調查分析發佈白皮書,已有進展;壞處是議價資格不明確,易讓小媒體被忽略,且有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例如前陣子《華爾街日報》的報導指出「臉書正在考慮把付費給媒體的預算,轉而投資發展Reels業務」(延伸閱讀:https://on.wsj.com/3vtzbdb)。
📌著作鄰接權(歐盟為主)
從著作權的角度出發,認定平台應「有償」使用新聞內容,並以此要求新聞議價。像是歐盟透過《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後,會員國紛紛將「著作鄰接權」的概念納入國內法。
好處是效果較全面,且落實「內容有價」,能有效施壓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如Google、Facebook都在歐洲推出新聞服務);壞處則是台灣著作權法沒有鄰接權法源,在實際立法上恐有困難。
什麼是「著作鄰接權」?
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s)強調保護工作成果的「展現」,也就是引用別人的著作成果需獲授權。政大法律特聘教授王立達解釋,平台業者在新聞媒體的內容引述上,最常見是使用標題、導言與連結,這都是「鄰接權」可設定的範圍。
延伸閱讀:
著作權筆記》探討「著作權」與「新聞議價」的關係|https://bit.ly/3PQr7LK
Google News Showcase簡介|https://bit.ly/3zmyPX1
Facebook News簡介|https://bit.ly/3Q5Mcl5
📌數位廣告稅
從稅賦的角度出發,針對數位平台的廣告業務行為課徵「數位廣告稅」。像是美國馬里蘭州去年開徵10%數位廣告稅(若以台灣每年400億經濟規模來算,每年稅收高達40億),只不過他們是用在推動當地的幼兒教育及中小學教育上。
我們認為這是目前最快,也是最直接且彈性的應對方案;不過「數位平台究竟從新聞業獲得多少廣告利潤」依然是談判與分配資金的重要依據,需要具權威性的調查報告。

3️⃣ 「廣告分潤」還是「基金模式」?

確定要以什麼角度切入新聞議價後,錢該怎麼進入媒體口袋也成為關鍵問題,以下介紹兩種模式:
📌廣告分潤
由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各自協商,這也是目前澳洲等國的主要模式。
📌基金模式
要求大型網路平台提撥一定比例的營收成立基金,再由具獨立性質的委員會管理基金,依合理比例分別運用在公共、獨立與商業媒體,讓基金真正幫助新聞提升品質。

4️⃣ 不知怎麼開始?學者建議:可依循澳洲模式、廣告分潤透明化、試發「新聞消費券」

7月15日的記者會上,多位學者提出具體建議,像是由於台灣本身沒有著作鄰接權相關法源,因此主張「澳洲模式」較能及時解決問題;再者,因為數位平台壟斷廣告市場,從中抽取不透明的「科技稅」,希望這部分能透明化。
羅世宏也建議,台灣可以發展「新聞消費券」的制度性實驗,鼓勵民眾訂閱或捐款支持台灣本地的新聞媒體。他解釋,這是由國外學者發想,國庫每年發給每位成年公民一定金額的新聞消費券,由公民自行決定捐贈給哪一家媒體。
延伸閱讀:
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主張依循「澳洲模式」|https://bit.ly/3PKRFxD

洞悉未來

-澳洲經驗反思。關心台灣進度。我們的主張

1️⃣ 「澳洲經驗」發展一年多,可以從中學到什麼?

今年2月澳洲有份研究指出,由於資金運用並不透明,因此無法證實議價法能否對新聞業、社會公益帶來正面影響,同時也確實有部分獨立媒體因為規模太小而無法議價,甚至認為「長期而言會讓新聞媒體不健康地依賴平台」。
事實上,羅世宏、胡元輝等學者也曾點出可能隱憂:媒體獲利提高但未必有助於確保整體新聞業的優質與多元、中小型及獨立媒體相對吃虧、由平台直接付錢給媒體,恐影響監督力道。
延伸閱讀:
ETtoday》羅世宏談新聞議價的「台灣模式」|https://bit.ly/3AY26cW
研究》談澳洲新聞議價法與全球趨勢|https://bit.ly/3PJaam3

2️⃣ 國內進度整理

台灣目前停在公平會提出「數位經濟白皮書」、NCC完成「廣電新聞媒體期中調查報告」。公平會指出,還須釐清推動新聞議價機制的目標及媒體與數位平台的權利義務(例如什麼類型的新聞應受保護、平台哪些行為須取得媒體授權),但能協助處理聯合行為的例外狀況;NCC則表示,目前會併同文化部針對紙媒的調查結果,進入跨部會討論。
林照真認為,原本相關單位說6月會有調查報告出來,目前跳票;原本要成立的數位發展部,不知道何時成立;而之前法國總統馬克宏也曾清楚表達,平台應該付費給媒體,希望總統蔡英文也能出面關心媒體,清楚表達平台要付費給媒體的立場。

3️⃣ 我們的主張

本會董事長羅世宏表示,當今應該超越「內容中立」的傳統思維,政府適當介入不僅不會損害表達自由,反而可以促成媒體內容的多樣性,尤須確保非營利、社區媒體和獨立媒體的生存和發展機會。
他整理各國案例與經驗,提出具體的政策作為建議:
①成立新聞業振興基金,資金來源包括數位廣告稅
②修法確保新聞媒體從數位平台取得公平合理之分潤條件
③設置公民新聞消費券(news vouchers)
④新聞媒體訂閱費用抵稅額(Tax credits for news subscriptions)
⑤平面、廣電及網路新聞媒體免徵營業稅(VAT)
⑥地方新聞記者聘雇抵稅額(local journalist tax credits)
我們認為,由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的規模差距甚大,談判能力低落,且處理新聞產業危機具急迫性,台灣政府也應該採取積極作為,儘速推動新聞議價。同時,雖然台灣仍有相當多困難需突破、共識需釐清,不過光是從羅世宏的彙整建議中,就已有許多具體可行的方法,值得台灣著手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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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中央社(2022)/Google簽署協議 向300多間歐盟新聞出版業者付費|https://bit.ly/3OfoWja
2.BBC中文網(2021)/Google遭法國重罰5億歐元 新聞內容不再是免費午餐|https://bbc.in/3IR8nZK
3.Reuters(2022)/Google resolves French copyright dispute over online content|https://reut.rs/3v1KRn3
4.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2022)/國內法律學者呼籲 儘速推動媒體與平台議價相關立法 澳洲模式更適合臺灣|https://bit.ly/3PKRFxD
5.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1)/國。際。媒體大事回顧|https://bit.ly/3iV0Qgh
6.上報(2021)/害慘新聞業!Google、臉書鯨吞8成數位廣告 學者籲立法課稅阻壟斷|https://bit.ly/3Ol48a5
7.中央社(2022)/學者:媒體平台議價機制應透明 可思考數位廣告稅|https://bit.ly/3PEyQMf
8.ETtoday(2022)/臉書Google強制付費給媒體「獨缺台灣」 學者:政府不能袖手旁觀|https://bit.ly/3cgJRF8
9.自由時報(2022)/Google、臉書應與媒體議價 法律學者籲政院帶頭立法|https://bit.ly/3aPiFgn
10.立法院(2021)/數位平台之新聞付費制度問題研析|https://bit.ly/3PnXUHE
11.中央社(2021)/修法要求網路平台付費媒體? 學者提基金模式更適合|https://bit.ly/3PCj2K4
12.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2021)/澳洲通過《新聞媒體議價法》引發他國效法之漣漪效應|https://bit.ly/3zdvnxV
13.新聞民主與平台議價論壇(2022)/臺灣報紙受平台科技影響報告書:新聞與民主的警訊|https://bit.ly/3ISO2mR
14.公平會(2022)/數位經濟與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https://bit.ly/3t87K7F
15.iThome(2021)/馬里蘭成為美國第一個向科技巨頭徵收數位廣告稅的州政府|https://bit.ly/3IOkgzL
16.聯合報(2021)/學者呼籲 對谷歌、臉書課廣告稅|https://bit.ly/3B0HYqD
17.自由時報(2022)/媒體生存另類解方 學者:新聞消費券 可促進公民參與|https://bit.ly/3ISfsZZ
18.ETtoday(2021)/羅世宏/數位平台vs新聞媒體?澳洲模式可行否?台灣模式又在哪?|https://bit.ly/3AY26cW
19.(2022)/Australia's 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 andthe global turn towards platform regulation|https://bit.ly/3PJaam3
20.聯合新聞網(2022)/媒體真能向Google爭取分潤?NCC:已完成初步期中報告|https://bit.ly/3RPO4Qo
21.蘋果新聞網(2022)/谷歌、臉書分走8成數位廣告大餅!NCC完成調查報告 業者盼立透明互動機制|https://bit.ly/3OnfR7Q
22.自由時報(2022)/Google、臉書應與媒體議價 法律學者籲政院帶頭立法|https://bit.ly/3aPiFgn
23.聯合新聞網(2022)/促數位巨頭和媒體分潤 學者籲比照歐盟訂定著作鄰接權|https://bit.ly/3zmNm4P
24.聯合新聞網(2022)/媒體議價機制應透明 學者:政府可考慮收取數位廣告稅|https://bit.ly/3QaUR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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