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怎麼回事?」Bas指了指門外,一臉嫌棄。傻大個的朋友認識Lm?沒有聽Lm說過呀,不過就算認識,Lm多半也是不會提起。
Job拿出警徽,「其實,那是我搭檔Fa,我們是警察。」看Bas神色凝重,Job特意解釋,「我們沒有惡意的,只是來諮詢案件相關的資料,不是來找碴的。」
Bas不在乎的聳肩,「反正我是守法的好公民,也不怕你們查!問吧,想知道些什麼?」
Job開始詢問黃玫瑰的受歡迎程度,每個月進的量,買黃玫瑰的是否特定人物,男性、女性?
「我不是Lm,沒有這麼清楚,但我就我知道的告訴你。黃玫瑰不是什麼討喜的花卉,買的人不多,但還是會有人買,所以Lm每個月都會固定進一些擺著。最近⋯倒沒有印象有賣出。」Bas搖了搖頭,表示不清楚其他細節,讓Job等Lm回來再問。
Bas戳了戳正在筆記的Job,問道:「你搭檔⋯Fa,認識Lm嗎?」Job蹙眉:「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們昨天買的祭祀的花,是獻在Lm媽媽薩圖爾女士墳前。」
「看來是舊相識耶⋯。欸欸欸,你搭檔人好不好?」
「我不叫欸,你叫我Job吧。」
「誰問你名字了啊!」
「你的名字是?我總不能也欸欸欸的叫你吧?」
「在問你搭檔人品怎麼樣?怎麼扯到我身上來啦?」
「你的名字?」Job不厭其煩地說。
Bas白眼:「Bas,我叫Bas!」Job笑的眼睛都要看不見了,「Bas,我可以邀請你參加我們的新居派對嗎?」
「什麼?什麼派對?」
「我跟Fa就住在兩條街外的那棟白色小洋房,昨天剛搬過來,過兩天週末,你帶Lm過來吃火鍋?」
「嗷,我不知道Lm願不願意去喔,他這人不太社交的。」當警察的舊相識啊⋯,Lm怎麼會認識這樣的人呢?他,知道Lm的病嗎?
「這週六晚上6點,不見不散。」Job說完馬上轉身奪門而出,差點撞上在店門口發呆的Fa。上車後,只見Job滿臉通紅,滿嘴只有一個字:「Yes, Yes, Yes!」
揪著Fa的衣領,興奮地喊:「Fa!我約到他了!我約到他了!」Fa疑惑的看著Job,戀愛之後,智商真能降到負值?「你約到誰?」
「Bas啊!喔,就店主的朋友。」Job笑的嘴都快裂了,「我還讓Bas把Lm一塊帶來,這樣你就可以看見Lm啦!聰明吧!」
不知道是不是近鄉情怯的感覺?盼了13年,卻在這一刻感到畏懼,如果我不是長成Lm喜歡的樣子⋯,如果他討厭我,如果他害怕警察⋯,如果他根本不是「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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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Fa來到酒吧,坐到吧台前點了一杯內格羅尼,慢慢地一口一口啜著,只是放空,感受金巴利的苦味。
突然一陣熟悉又陌生的香味,鑽進他的鼻腔,若有似無。Fa回頭探尋,一位高挑纖細的女人款款而行,中長髮、穿著合身的紅洋裝,落坐在與Fa相隔三個人遠的座位,狀似親密地與隔壁的男子耳鬢廝磨。
是幻覺吧?Fa似乎聞到小時候最喜歡的香味,是媽媽常用的洗衣精,一種乾淨清爽的皂香。小時候,他常常跟Lm在暖陽下並肩而坐,喝著果汁,看媽媽曬好的衣服在微風下飄蕩。但現在怎麼會⋯,Fa又朝那位女子看了兩眼。
Lilly感覺到身後的視線,是誰?這不是Lm認識的人。是被盯上了嗎?可不能被逮到。Lilly靠近身邊已半醉的男人,「我們~要不要換個地方,繼續玩?」巧笑倩兮,男人看著她想:送上門的,不玩白不玩。邊笑著點頭,跟著Lilly到酒吧外。
「我們去你家吧,不會有人打擾我們吧?你老婆會不會打我?」Lilly媚眼如絲。
「什麼老婆,她在鄉下帶小孩,現在就我一個人住,你想怎麼玩都行呀。」醉醺醺的男人已經沒有任何戒心,什麼話都能從嘴裡倒出來。
在男人背後的Lilly鄙夷,呵!又是個爛人!你終究會得到你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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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男人搖搖晃晃打開門鎖,Lilly安靜地跟著什麼都沒碰,進房之後,猴急的男人返身摟住她,「別急,我們喝點東西助興吧。」Lilly先戴上絲手套,從包中拿出一小瓶神秘液體,哄著男人喝下去。
「這什麼?味道真奇怪!」
「讓你⋯上天堂的藥呀。」Lilly嬌媚的笑,一把將男人推倒在地,跨坐在他膝蓋上,解開他的褲腰帶,掏出那醜惡的東西。
一下輕一下重的撫摸著,「我會讓你爽到上天堂的,我保證。」Lilly靠在男人耳邊呢喃,「爽就叫出來吧,我愛聽。」
時間差不多了,看見男人開始自己蠕動、自己呻吟,Lilly知道他已經沉醉在幻覺中。快手快腳剝去男人的上衣,拿出刀在男人身上一刀一刀的劃著。
很有趣呀!Lilly嘴邊擒著殘酷的笑容,中了幻覺的男人多麼有趣,放蕩不堪!連被刀劃傷都感覺爽!下地獄吧,等到你到了地獄,你就能懂得出軌需要償付怎樣的代價,是不是還像現在這麼爽呢?!
而我,雖然犯了殺戮,卻替世界上剷除了禍害,讓你的妻兒自由,不再受你這個垃圾拘束。我覺得我應該得到天使稱號才對,一個墮落天使。
Lilly的刀全都落在敏感部位,乳頭、腹股溝抑或是那根醜惡的東西,不過毒性發作的男人也不會痛了。血一樣泊泊地流,男人的眼神已趨於渙散,嘴角卻逐漸揚起,像是在極致的歡愉裡。最終,男人在微笑裡停止了呼吸。
便宜你了!還能笑著死去。Lilly舔了一口帶血的刀子,罪人的血嚐起來真是甜美。
環顧四周,看來,需要佈置一下,罪人必須要有個華麗的舞台來展示才行。
Lilly將包中的黃玫瑰花瓣向天空灑落,像個小女孩般仰頭等待浪漫降臨。花瓣落在Lilly預設的位置後,猛力一刀,紮進男人的心臟,再拔出一甩,血液漂亮地撒在花瓣上,像是在畫布上甩落顏料一般,完美!
Lilly在角落畫下一朵最喜歡的曼羅陀花後,收拾殘局。將刀子留在現場,裝毒藥的瓶子收進包裡,確認沒有任何能追查到身份的東西,會遺留在現場後,門也不關只是虛掩著,Lilly從容離開。
五分鐘後,一抹黑影推開虛掩的門,走進命案現場,他戴著手套、穿著鞋套,卻不是警察或是鑑識人員,他拿著漂白水,將Lilly有可能觸摸或是留下體液、指紋的地方,一一擦拭過。最後撿起男人的鑰匙,關燈關門,從外部將門鎖上,鑰匙留在信箱後,才默默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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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Lilly推開自己住所的門,還是亢奮難耐,此時有個聲音叫住Lilly:「Lilly,該回去了。」
是Lm!Lilly撇嘴,不甘心地說:「好吧!我回去了。」
Lm,剛剛稱自己為Lilly的人,疲憊不堪的脫下衣物,將自己身上酒味、血腥味一一洗去,在蓮蓬頭下的軀體,又恢復成那情感缺失的少年。關了水,擦乾頭髮,Lm赤裸裸地鑽進被窩,懷抱布偶,沈沈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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