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次應邀擔任某個獎項的評審,在會議空檔與坐在隔壁的老師聊天,他剛參加過荒野的活動,很好奇為什麼荒野的志工都那麼熱情,尤其他知道在荒野的志工是沒有車馬費,甚至連一個便當錢都要自己出。
我知道那位評審老師是學教育的,就很簡單地只用動機理論這個觀點來說明。
我們之所以會做某件事的動機,可以分為外在動機及內在動機(動機兩個字也可以用誘因來替代)。所謂外在誘因是指外部的刺激產生的,比如為了獲得別人的獎賞或讚美或者怕被責怪與處罰……等等,至於內在的誘因是指個人自己的興趣、渴望或意義價值的追尋……),研究顯示當我們自願參與某種愉快的活動(這是內在誘因),如果提供了外部的獎賞(加上外部誘因),反而會降低這項活動對參與者的吸引力。
而且過多且連續性長時間的外在誘因,甚至會扭轉參與的心理認知,會讓他以為自己是為了這個外在誘因而做,忘了這件事原本是自己很喜歡的,結果一旦外在誘因拿掉,他就不再做這件事了。
這個在教育現場常會被提到的理論,那位老師一聽就恍然大悟,不過他還是很佩服二十多年來荒野居然能把這個理論在真實世界裡展現得那麼成功。是的,荒野的伙伴是很「純粹」地不為名不為利不為任何外在誘因地來當志工,因為自願,因為開心,所以熱情
活得興高采烈
這些年來,常常有媒體採訪我,好奇我為何能從那麼年輕就開始就當志工,如何堅持這麼長期的付出?其實他們不瞭解,在荒野裏,像我這樣投入的志工,若沒有上千,三五百人一定是有的,只是他們沒有被看見。
這些年來,深深體會到,一個理想要實踐完成,背後有多少人心血的投入,有些人被看見,有些人不被看見。就像在一個組織團體裡面,有些因素是看得見的,有些因素是看不見的。看得見的是技術、制度、規章、業績、專業知識等,看不見的是人際溝通、理念想法、態度風格等。
或許先不講所謂理想的實踐這麼偉大的事,單單一個活動的完成,經常就得投入許許多多看不見的血汗,流了無數不足以向外人道的眼淚…
我這些年往往是站在台前,成為那個被看見的人,我常常會手足無措,不該是我接受讚美,應該是那些不被看到的伙伴站出來才對。
當然,也有許多看慣社會現實面黑暗面的記者,很不可思議的問我:「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志工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奉獻呢?」
其實這些年來,我在各種不同場合也不斷被詢問到這個問題。在荒野裏,無以計數的志工,對社會已付出遠遠超過他們該盡的公民責任,甚至竭盡所能,犠牲自己的物質享樂,乃至賺更多錢的機會,在各個地方,流汗付出,不求名也沒有利,卻能持續奉獻,我想,這除了是個人生命價值生命意義的自我實現之外,還有的就是那一份對於萬物生命的同情與悲憫,以及期盼未來世代仍能享有好環境的一種分享之心。
當然,伙伴之間彼此温暖的互相鼓舞打氣,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吧?!
我常會覺得,我們個人的力量或許微弱,就像一支燭火的光量很有限,但是一棒接一棒,一支點燃一支,我們相信這種温柔的力量會綿延下去滙聚成洪流。
或許,我們在其他人眼中是個傻瓜,但是我們雖然傻,卻活得興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