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直銷的看法無非就是安X,或一些各國的日用品...等等品牌
這也是一種賺錢的模式,只是非常不喜歡他們的銷售手法跟介紹方式
有人會說難聽一點的形容詞像是老鼠會!
但反思創作者呢? 其實不也算是一種自我直接銷售的概念嗎?
透過個人魅力,影像,文字,來向這無限大的網路發出一點點光
希望能被看見,進而達到創作的目的:表現欲
但能被接受跟看見的創作其實少之又少通常
不成為那個領域的頂尖是無人注意的
但被注意到了之後呢 就需要變現意思是賺錢
不管是推出周邊阿,開會員制,辦活動....等等
這類商業模式確實能帶來正面效應
也算是創作者想達成的目標吧!既能達到自己的慾望
又能賺點錢(或很多錢
都是創作者的理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