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許多事,是為了讓妳高興,不是為了要妳感動。
妳可以因為高興而感動,但別因為感動而愛我。
好久了,真的好久了,看到那支未燃盡的蠟燭,
彷彿回到了擁有愛情的時光。
97年的情人節,是和她一起過的。
歷經了許多9點半檔才有的肥皂劇情之後,
我和她終於要過第一個情人節,
她既然遠從花蓮到台南來陪我過節,
我當然要過的特別一點,讓她值得這樣愛我。
於是乎,我睡到下午五點才起床,什麼事都沒做。
看到她時,那嘟起來的嘴可以吊n斤豬肉,
抱腿坐在長椅上,盯著電視,連正眼都不肯瞧我一下。
而我就這麼靜靜的看著她可愛的模樣,
然後......慢條斯理的整裝,出門去。
臨關門前,又偷瞄了她一眼。
她還是不肯看我,只是淚光已經在眼中閃爍。
嘖嘖.....真希望能把她現在的模樣拍照留念,
但不行,我還有正事要辦。
一個半小時後,我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回家,
她也真是厲害,這一個半小時居然都沒換姿勢,
只是懷著狐疑的眼光看著我。
{吃飯了沒?}
把眼光移回電視,那代表還沒吃了?
{我做飯給妳吃喔?}
還是不回答,那妳是默許囉?
把廚房的門關起來,鏗鏘匡啷的弄了好一陣子。
叩!叩! [你在做什麼啊?]
呵呵...終於肯說話了是吧!
{妳別管,10點開飯,先忍著點。}
隔著門縫,她只能聞到香氣撲鼻,肚子大概已經咕嚕作響了。
呃... 真是不忍心,再一下子,相信我好嗎?
時候到了,我叫她閉起眼睛,牽著她的手到了廚房。
睜開眼,還是一片漆黑啊?不急,先把蠟燭點上。
五年前買的收音機內流曳出理察克萊德門的鋼琴聲,
拉開兩佰圓一張的椅子讓她坐下,摺疊桌上鋪了新的桌布。
先倒上一些香檳,開始上菜了。
玉米濃湯、生菜沙拉,湯是我煮的,菜是我切的;
烤雞腿,清蒸紅蟳,七分熟牛排,旁邊襯著花椰菜,
丹比的巧克力蛋糕,大湖的草莓。
雖然餓,但她還是吃不到一半,
其他都丟給我解決,想撐死我也不是這樣子。
席間,談了很多,但這是我第一次不是扮演聽眾的角色。
看她專注聆聽的眼神,燭光映著她紅紅的臉,
有些懷疑這一刻的真實,只想一直留住今夜的幸福。
鐘聲響過12點,取出了我自己包裝好的禮物。
音樂盒中演奏出的旋律,是我倆訂情之夜聽過的曲子。
我在洗碗的時候,她走到我的身邊。
{喜歡嗎?}
[嗯.]
{高不高興?}
[嗯.]
{愛不愛我?}
她沒回答,兩片粉唇已迎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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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2月14日,我最後一次見到她,那一夜,她不讓我下廚。
2001年的此時,點起了那夜未燃盡的蠟燭,
回憶著擁有愛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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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 Feb 9 04:38:0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