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選舉幾乎都著重於負面手段,因為有使用假錄音帶、造謠、耳語打擊對手而當選的前例。雖然事後經法律訴訟確證那些指控虛偽不實,但法院說無法證明會影響選舉,故而從未判決選舉無效。於是政客們便樂此不疲,抹黑、抹紅、恣意扣帽子乃成必備的伎倆,指控主要競爭對手抄襲、貪汙、黑道、賄選、侵權等種種罪名,不絕於媒體。選風遂如土石流般地崩壞。
不少人感到憤怒,失望,因為從接收到的訊息中,似乎找不到好人可以託付這張選票。而更覺得無奈者,選民必須含淚投給最不討厭的那個,甚至乾脆放棄行使投票權利。然則不投票或投廢票,當選的依然是選票上那些「劣級品」。
多年前,[施明德]先生結合若干人,欲改變選民只能從「爛貨」中挑選的困境,成立團體推動「負數投票」。選民認定某候選人是臭豬頭、爛羊胃,可以投「負票」給他。開票結算時,「正票」(支持)減去「負票」(反對)才是最後得票數。[施明德]等人以為,這種制度可避免候選人討好特定群體,消除候選人相互攻擊抹黑的現象。但此議不僅被檯面上的政客打槍,也未獲社會廣泛響應,很快就無疾而終。
「負票」概念或許真的有[施]先生等人所揭櫫的效果,不過我粗略想來,恐有窒礙難行之處。果真實施,在選票上,每位候選人都有「正」「負」兩格,選民蓋下去之前若未定睛確認,後悔莫及的情形將層出不窮;在投票前,有人難免要為該給甲正票或給乙負票而傷腦筋;開票時,註記的欄位要多一倍,而開票所的工作時間以及發生錯誤的機率,也將隨之增加。
最近我聽說,有的國家,選民如果對所有候選人都「抵卵」(註)不滿,可以投空白票,以表達憤怒與抗議。然而這樣仍改變不了所討厭的「爛貨」當選。於是,我閃現一個奇想,把這種空白票的概念稍稍改良,設計一種「當掉」候選人的制度。
具體辦法是在選票上增列一欄「以上皆非」,選民假如覺得候選人沒有一個好貨色,就蓋這裡。當計票完畢,萬一「以上皆非」票數最多,則選舉沒有結果,必須再舉行第二次投票,而且原先參選的所有候選人在重選時皆喪失競選資格。亦即,先前的「劣級品」通通被選民「當掉」了。在投票前的競選期間,任何選民都可公開宣傳投「以上皆非」,但不許以此為名進行選舉募款。
這樣的「當掉」制度較之前述「負票」更易施行,就像多了一個「虛擬的」候選人而已,不至於對投開票造成明顯負擔。鄙人愚魯的腦袋還想到另外的優點:
●目前屢見有某候選被揭露缺點後,就會去找對手的劣跡,只要扯平就好了。在「當掉」制度之下,互相掀出越多黑資料,只會越可能被汰除,於是候選人將不敢在競選時惡意互相攻訐挖瘡疤,各政黨也會約束所豢養的網軍收斂;
●多人競選狀態下,少數領先者如果陷於潑糞大戰,其他候選人將出面勸止,以免受連累;
●在黨內不被老大疼愛而未受提名的人,不必脫黨參選,加入鼓吹投「以上皆非」行列,仍可等到機會。
●只有一人競選時,不再發生候選人自己投完票就可以放鞭炮宣布當選,還得看喜歡你的人跟討厭你的人哪邊多。所以選前仍須努力拉票。
朋友們如果認同這個怪點子,不妨多多傳布與討論,使之趨於完善。當形成多數意見時,便可修法產生更好的選舉方式,以改善惡質的選風。
註:抵卵--河洛話詞彙,「厭惡」之意,讀音ㄉㄨ┐ㄌㄢ┘ (┐表上去調,聲音下沉;┘表下去調,聲音低平)。用字與注音依據[王俊明]編著<臺語常用字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