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認識

2022/11/30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2022.08.04(四)

有個笑話是這樣說的:一般人們交往時會有所謂的「戀愛四壘」的階段性目標,可能一壘是見面、二壘是擁抱、三壘接吻、回到本壘才是做愛;但在推特或軟體上的同志們,第一次見面便是約砲、二壘是一起跟團出遊、三壘是單獨約吃飯聊天、最後回到本壘才是知道對方的本名。所以,如何才算是真正認識一個人呢?
在《聖經‧創世記》中,當亞當與夏娃誤食禁果,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第四章記載著:「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創4:1)在希伯來原文中其實是寫:「那人和他妻子夏娃相認識,夏娃就懷孕。」這兩人起初在吃禁果時,因為發現自己和對方的赤身露體而感到羞恥,他們也進而被原本的環境所排擠、被逐出伊甸園。當這樣的落魄之際,他們才彼此「相認識」。
曾有人說,那些男孩都是因為愛和眼淚折翼而跌落凡間的天使,我覺得同志也沒有那麼高尚,但大家的確也都有不同版本的「偷嘗禁果」、「發現自己赤身露體」、「感到羞恥」、「被逐出伊甸園」的故事,踏出那座幻想著自己能得到所有人喜愛與肯定的伊甸園,外面的世界才是真實的世界。
有晚上、有早晨,嘈雜的酒吧、高雅的飯店、靜謐的房間、濕潤的澡堂,大小彎直、潤色、氣味、色差、輕喘聲、毛的紋理各不相同,我常在想,這一刻,閉上眼,我們真的相認識了嗎?剛赤身露體彼此對視的那一秒、那一吻、那一襲輕撫,對他而言,代表著什麼意義?是初嘗禁果、夢想成真,還是友誼交流、體驗慾望,或者已百無聊賴、作作場面?
和一個圈內朋友相見過,又代表著什麼?我也常在想這個問題。有時可以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或者發文炫耀的話題(如果對方不在意的話),好像我有擁有他最隱密的某個秘密一樣,但隨著待在圈子裡久了,大家都彼此「熟識」了,聊色也愈發顯得稍嫌廉價。以前的保守觀念認為,把身體給了愛的人,就是把全部都給他了,以前的性教育也都是這樣教的。但其實,即使我把身體都給你,我仍然什麼都沒有給。
或許我們正是卡在新舊觀念交替的世代中,性似乎是禁忌的、是危險的、是隱密的、是不可被分享的,但性似乎也是隨意的、是自由的、是唾手可得的、是被公開頌揚的。它可以是第一次見面時相認識的方式,也可以是最深刻的一種愛的表達。看似賤價、又看似無價,這種悖論性我始終無法真正理解,所以事前、事中、事後,我總在想這些問題,可能多作運動有益於動腦吧。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第二日。(創1:8)「所以,你最近過得如何?」隔天我總會輕輕地這樣問,因為不確定我們是否真的已經相認識了,或許出家門之後就會再度形同陌路。上帝在創世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但我們這些早已誤食禁果的人卻什麼都說不準。
踏出純真的伊甸園之後,往後的人生,很是迷人,也甚是令人徬徨。
米開朗基羅《逐出伊甸園》
摩訶多馬
摩訶多馬
1995年次台北人,現在就讀國北教台灣文化研究所,在這裡主要會記錄自己生活當中的隨筆,影評和書評,個人的專業比較偏向在文史宗教方面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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