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的台灣勞工真的很可憐。先是薪資倒退30年,但物價卻是一天比一天高,再來就是公司無業績時,就得被迫放無薪假,公司有業績時,薪水不但沒漲,還得天天被迫加班,而當人到中年的時候,更要擔心因年資過高可能隨時被公司找各種理由辭退。
近來,越來越多的台灣企業索性開始效仿日本,不再聘請正職職員,而直接改為雇傭約聘人員,讓辛苦大半輩子的台灣勞工,當臨老退休時,只有快要破產的勞工保險所給的杯水車薪、經不起通貨膨漲的退休金,這就是當今台灣勞工所面臨的困境。
台灣的《勞基法》原本的立法精神與目的,是要成為企業對待勞工的底線與最低標準,可如今儼然已成為台灣企業對待台灣勞工的天花板與上限。
雖然資本主義追求的是將本求利,所以面對日益高漲的人事成本時,約聘制必然是各企業學習效法的手段,更何況還有政府公然帶頭濫用約聘人員。再加上有「資基法」之名的《勞基法》推波助瀾之下,約聘制只會在台灣企業更加如火如荼的展開。
會說台灣勞基法是資基法不是沒有原因,因為每當處理勞資糾紛與談判時,最常聽到資方代表對著勞工講的一句話就是:「你們可以覺得不合理,但我們有違法嗎?」
主計處公布2021年有68%的勞工領不到平均年薪新台幣67萬,然而,與此同時,台灣的人均GDP卻已經超過3萬美元,台灣的經濟成長率高達6.57%,這明顯就是資本家對基層台灣人民赤裸裸的壓榨,政府此時若仍妄想僅用修改《勞基法》與調高基本工資,來提高勞工的福利與待遇,已經是不可能的事,如今的台灣人民需要政府更積極的作為,來避免繼續放任貧富差距與階級複製的不斷惡化。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政府存在的意義就是要幫助人民解決生存問題,而讓人民得以把有限的生命用在感受生活的美好,而解決貧富差距與階級複製,就是台灣政府當前最首要也最急迫的任務。
台灣政府應該加快「稅改」的腳步,盡快調高「資本利得稅」,盡速推動「無條件基本收入」,這樣才能解決台灣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與階級複製問題,讓全台灣的人民能真正的共享台灣經濟成長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