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生前賣出不動產,但款項只收到一半,另一半尾款尚未收到,且不動產還在賣方名下,賣方就往生了;此時,要如何計算賣方(被繼承人)的遺產稅呢? 讓我們從KPMG最新的家族辦公室月刊中,以民國111年的案例做說明! https://youtu.be/oPgCjd2BM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