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貳零年以後,就常說自己愛山勝過海,主要的理由大概是對於海太多未知,對我而言尚難以親近,而山卻相對容易一些,每一次走近山,都能感受自己確切地在它裡面,在裡面感受霧雨、感受清冷的空氣,喘的時候以為那時候離神靈很近很近。
而對於海的印象總是遠的,在岸邊、在船上,曾經浮淺的時候,也因為太緊繃的心情,而沒有讓自己的全身心墜入。但同時仍因為它的神秘與不穩定,遠遠看著海的波時,也常是深深著迷,著迷那一大片不間斷的破碎,那沖刷憂鬱的浪聲,竟是一次又一次波碎掉的聲音。療癒我們自身不完整的,竟是一場那麼樣龐大的破碎嗎?
某天又莫名的不想結束,拒絕乖乖回家睡覺,卻也沒有想去的地方,毫無邏輯的指定:「我要去遠的地方。」心裡想著海,卻沒說出口。開著車的人也沒想法,就這樣在深夜的街上載著我亂晃。其實這樣安靜的空間和愛的人,播著我愛的歌,早已令我感到滿足。
更幸運的是,身為住在港邊的我們,晃20分鐘就看見海了,直到看見海我才終於想起,我曾在這片海邊宣稱,這是我最愛的海,因為它離岸和家都近,彷彿能在每一次渴望的時候叛逃,想念的時候回來。到海邊的時候,堤上還有一些夜釣的人,和幾組粉紅泡泡冒著。突然抬頭的時候,竟看見滿天的星。
其實我每天都會看見天上的星星,終於走出辦公大樓的時候、停紅燈的時候、走近陽台的時候,總是習慣性的先看天空,但每一次看見滿天的星,還是會驚呼,還是一次又一次著迷,大概就是因為它的遙遠和時差,讓人以為是注定,曾經那一秒的發光和熄滅,都是這一秒的命定。
年初五時,也曾到東部觀星,在山的漆黑裡面,看見光年外的光,也突然確信,這一刻是幸福的。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會這樣,在某個時刻,會覺得若人生是一場電影的話,現下這幕一定可以成為劇照。而在台東的漫天星河下,我久違的有這種感覺,恨不得能以第三人的角度,好好把那一瞬記錄下來。
有了這樣的體驗後,在星空下總是更細微的觀察自己的情緒,後來的好幾次,我發現我愛的大概不只是山海,而是星空。每一次在星下,都能重新相信未來。因為看見光的時候,表示光已經發射了,而我已經搖晃地站上當時的未來,即使是狹小危險的海堤邊,但身後有人、港邊有家,我還能感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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