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節錄
- 1月中有位網友發文指控,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不僅是間公司,背後更有「中資」,引發熱烈討論。對此,主管機關投審會隨後回應,根據2018年的審查資料,相關受益人都是本國籍,然而這4年間股權是否有改變,要繼續調查。爆料公社目前「暫時」確認沒有中資運作。
- 有趣的是,爆料原文的推論邏輯並不縝密,但卻引誘許多人上鉤回應:「想也知道」、「難怪」、「你看你看」,紛紛斷定「爆料公社與中國有關」。這次我們一方面要從「資訊判讀」的角度理解這起事件;另一方面,我們也會梳理各界對「爆料公社」的指控,從中找出人們為什麼害怕,並提供你一套方法,讓你可以笑笑的打破對爆料公社的恐懼。
- 除了爆料公社外,如今的媒體環境已由一撮一撮的社團、粉專佔據,他們時而蒐集並釋放消息、時而引導輿論風向,而最關鍵的問題是:在如此混雜的狀況下,我們該怎麼討論「正經的事」?公民之間充分討論、取得對議題的共識,還可能嗎?這將是我們這次想和你一起探討的問題!
焦點快報
-「爆料公社」是中資?至少它是主宰特定言論場域的私人公司!
1️⃣ 「爆料公社」被爆料,它背後其實是中資在運作
1月14日有位臉書網友「伍長旺」發文指出,「爆料公社」不僅是一間外資公司,且它的代表法人與香港的一間公司同名,於是他推斷「爆料公社是中資在運作」,並認為這與爆料公社上經常有擾動台灣社會的事件有關聯。
此外,他也緊咬爆料公社的資本額從2017年成立時的300萬成長到4200萬,超過台灣奧美、486團購,指控在臉書社團缺乏營利機制的狀態下,資本額暴增可能是藏有「檯面上不能說的業配」,並與2018年的韓國瑜旋風有關。他強調,爆料公社規模之大、特地到海外註冊,不是幾個正義的網路鄉民就能做到。
2️⃣ 引發大量輿論「對號入座」,投審會初步排除中資疑慮
主管機關投審會隨後說明,根據2018年最新的審查資料,爆料公社唯一股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BLC GROUP HOLDING LIMITED,與港商BLC不同,而當時相關受益人都是台灣籍,但目前未能確定這4年間是否有更動,會繼續調查。也就是說,目前「暫時」排除爆料公社的中資疑慮。
然而該貼文一發出就引來破萬的轉發討論,許多人紛紛表示「想也知道」、「難怪」、「你看你看」等,但同時也有人提出該網友論點的盲點,像是「香港=中資?」、「跟流水席之亂的關係點?」。先不論事件本身,光是這篇貼文及網友的反應,就是「資訊判讀」的活教材!
3️⃣ 一起來看看這份「資訊判讀」活教材
📌第一步
該網友提出的「事實」包含:爆料公社是一間外資公司、資本額增加到4200萬、代表法人為BLC Group Holdings、香港有間同名公司、2018年韓國瑜引起系列旋風、臉書社團不具備營利機制、爆系社團有流水席之亂等。「觀點」則包含:爆料公社有中資在運作、由鄉民建立的公司資本額卻超過台灣奧美實在不可思議、短時間累積大量資本是有不能說的業配、宣稱是正義義勇軍的爆料公社管理員根本是虛構的等。
📌第二步
該網友提出的「事實」基本上都是正確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事實」不僅是網路上可以查到的資料,也是許多人親身經歷過的一些「共同記憶」,於是當這些記憶被喚起時,不僅代表了「事實」,也可能參雜個人的情緒或評價(既有的價值判斷)。
📌第三步
這篇文章之所以會引來許多人「對號入座」,我們認為就是在「事實」到「觀點」的推論過程中,因為「共同記憶」及「既有的價值判斷」的驅使,毫無防備地進入該網友的推論邏輯中,缺乏反思。(但這是很直觀、很容易犯的錯誤,你不孤單QQ)
我們認為該網友的推論邏輯有這些謬誤:公司同名不一定是同公司、港商不一定是中資、「韓國瑜旋風跟流水席之亂」與「爆料公社是中資」之間證據不足、「臉書社團缺乏營利機制」與「資本額增加」與「有不能說的業配」之間證據不足、以上種種質疑與「管理員人設是虛構」沒有因果關係及邏輯錯誤。
延伸閱讀:
IORG》資訊判讀力|https://bit.ly/3vxLlRT
TCF查核記者馬麗昕》是意見還是事實?後真相時代的媒體素養入門課|https://bit.ly/3i6eaSr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看「政論節目」裡事實及觀點的戰鬥|https://bit.ly/3YFRmsl
4️⃣ 儘管如此,網友還是點出關於「爆料公社」值得深思的事
撇除中資問題不說,其實不論是爆料或引發討論的網友都還是有提出一些有爭議、值得討論的觀點,我們整理如下,並提出一些可以切入的思考點,在「解讀焦點」也會有更深入的討論!
📌當一間「公司」有能力主宰言論場域…
這其實跟「產權」的概念有些雷同,一方面要意識到商業行為可能會讓言論有特定偏向,一方面則是商業行為能顯著標誌出關係,讓我們更好分析偏向為何。也就是說,不論經營者是否具備商業意圖(如成立公司就是為了賺錢),他都可能因為個人價值觀、政治立場等因素,讓其上的言論有特定偏向,而「產權」只是其中一種比較直觀、好分析的途徑。
或許要思考的是,它是一間「公司」我們會擔心,但它是一個「個人」我們就能信賴嗎?我們擔心的到底是什麼?
延伸閱讀:
林照真》收錢辦事的「網軍」真的存在|https://bit.ly/3YFQNyJ
劉致昕》內容農場的目標是什麼?《真相製造》解析內容農場生態鏈|https://bit.ly/3Xk5UN7
轉角國際》專訪劉致昕《真相製造》:假新聞的仇恨操弄可以化解嗎?|https://bit.ly/3RSDCIr
📌爆料公社「獨裁管理」是問題嗎?
爆料公社有一群管理員負責制訂規則並管理,但有人指控「太獨裁」,像是禁止私下開群組、要達一定互動率否則踢出等。在言論自由的概念下,私人開設的社團,「獨裁」管理應該不成問題,而他人若有不滿,也有權力另闢其他社團。然而,當爆料公社發展到具備一定社會影響力時,可能出現「即便不認同、不想看、有意見,我仍會被影響」時,它是否應該某程度開放、受社會問責?抑或它應該有哪些責任義務?這是當代在理解言論自由內涵時,必須面對的問題。
這與「公共領域」的概念有關,像是Fraser提出的構想即是社會有一叢一叢不同的公共領域,他們有不同的主張與論調,而社會整體共識的主旋律,則是公共領域們彼此爭勝(競奪)後的結果。這個構想或許能有助回答上面的問題,而關於「公共領域」的內涵,我們也會在「洞悉未來」的部分討論。
📌人人都是記者,爆料公社可以取代新聞媒體?
爆料公社這類網路社群的興起,資訊接收者及生產者的界線變得模糊,正是Web2.0的特色之一,而「人人都是記者」、「新聞媒體要被取代」的論調經常出現,你認同嗎?不妨先聽聽爆料公社創辦人之一葉昌圳怎麼說:
他認為「爆料公社會取代新聞媒體」是錯誤的觀念,因為社群平台只能給即時、不一定完整的資訊,後續查證、挖掘全貌的工作還是要依賴新聞記者。在他眼中,爆料公社成員都是眼線,上面的資訊經主流媒體披露,政府就會重視。
對葉昌圳而言,新聞媒體還是有一定的角色、能力、責任,但當如今「誰算新聞媒體」成為一種模糊的大哉問時,我們或許應該思考若「人人都可以是記者」時,原先對新聞記者的專業期待,應該如何轉化?
📌「網友都說…」你也覺得被爆料公社代表了嗎?
一大群社會成員聚在爆料公社上討論、凝聚對各種事件的看法,而新聞媒體在報導時就使用「網友說」概括出一種「民意」,然而真的可以這樣嗎?進一步說,如果爆料公社呈現某種「調性」,也就是有特定價值判斷、討論生態,對新聞媒體的報導會造成什麼影響?這些問題我們會進一步討論。
解讀焦點
-「爆社公社」怎麼進入新聞場域?我們教你新的閱聽眾防身術
1️⃣ 「爆料公社」小檔案
2014年從臉書社團發跡,主要提供網友自行爆料創造話題,讓民眾不平則鳴,後續成立不同的子社團、有自己的網站及App,並於2017年登記成為公司,當時《風傳媒》報導其日流量約20-30萬、月營收60萬。
爆料公社是私密社團,自我定位為「八卦團」,所以發文要符合八卦或具新奇成分,也嚴禁正義魔人,因為「任何一張照片都侵犯人家隱私」。同時他們也歡迎新聞媒體免費轉載使用,因此如今許多三器或社會新聞都可能來自爆料公社。
延伸閱讀:
爆料公社》社團版規|https://bit.ly/3HPyoIG
中央社》爆料公社成立公司 讓民眾不平則鳴|https://bit.ly/3Yz8Wy3
今週刊》爆料公社變公司 26歲神祕創辦人曝光|https://bit.ly/3YzA2oP
2️⃣ 爆料公社如何進入新聞媒體?用一個例子說給你聽
我們曾接獲一次投訴,新聞事件是有位櫃姐的男友幫他訂外送,指定送達櫃位,但是外送員到百貨公司時就被保全攔下,因防疫規定餐點只能放在外送區,然而櫃姐並不知道此規定,於是回報未收到餐點,外送員知情後相當生氣,擔心會因此被停權,於是到爆料公社PO文並報警,受多家新聞媒體報導。
📌第一站:民眾發文爆料
民眾以主觀的角度描述事件及重點,像此事件即是外送員單方面地描述事情原委,看似有提供櫃姐的回應說詞,但並不完整,而通篇重點也已定調為「此風不可長」,也就是該外送員已認定櫃姐有問題,發文目的應該是抒發情緒為主,頂多點到結構性問題(如外送員勞動條件、霸王餐現象等)。
📌第二站:網友熱烈討論,替事件定調
文章發出後,吸引大量網友討論迴響,像是「為了餐點人格都不要了」、「常常碰到,客人吃免費我們很無奈」、「以後櫃上珠寶不見應該…」等。可以發現討論的主旋律扣合著原貼文,並吸引大家臆測、聯想、推論,呈現出情緒化發言的樣態,也為這起事件定了一個調。
📌第三站:新聞媒體跟上報導,有好有壞
文章變得熱門後,也吸引新聞媒體爭相報導,當然報導角度跟內容取材端看各家媒體的選擇。不過我們實際觀察發現,廣電媒體因制度上對新聞專業較有要求,所以確實有做到採訪不同關係人的說詞以盡可能還原事件全貌;而平面媒體則多「隨波逐流」,也就是順著爆料公社上的脈絡,沒有更多的查證與平衡。
延伸閱讀:
TVBS》不能送上樓!餐點被保全攔截 櫃姐遭誤會吃霸王餐|https://bit.ly/3It3gR5
鏡週刊》百貨櫃姐取餐後說謊!「騙客服硬吃霸王餐」 外送員狠狠回擊讓她收教訓|https://bit.ly/3HMDlCn
📌第四站:事件更廣為發酵,有人失控了
經由媒體渲染後,爆料公社上的情緒動員,也就外溢到新聞媒體上,更廣泛地影響整個社會,甚至有人因此直接到櫃姐所在的櫃位,進行騷擾。
3️⃣ 知道他們的互動關係後,有3件值得討論的點
📌原來「情緒化」不是不好的?
我們必須先把發言拆成「言說風格」與「言說目的」兩者,「言說風格」指的是說話的調性,可分為看起來「情緒」(如他講話就很靠北啊)或「理性」(如他說話比較沒有修飾);「言說目的」則是指說話所欲達成的目標為何,可以分為「理性」(清楚真正想達成什麼)或「情緒」(只是為了宣洩情緒)。
回到爆料公社上的調性,我們認為其「言說風格」大多是比較「情緒」的,但「言說目的」則可能出於理性或情緒。實際上,我們觀察其「言說目的」仍多以情緒為主,所以或許期待爆料公社能促成公共討論是緣木求魚,而新聞媒體作為公共討論的場域,經常引用上面的內容也是常態。
📌新聞媒體還是有可觀影響力,應該小心!
黃星達的研究指出,爆料公社看似削弱新聞媒體的地位,但其實新聞媒體「守門」、「框架」的效果依然強勁,因此我們認為新聞媒體在引用爆料公社來源時,應該特別覺察到其的「目的理性」為何,而不僅僅只著墨在言說風格的「情緒動員」上,否則有可能讓個人感知擴大成一種「群眾意識」,甚至強化某種「刻板印象」。
📌新聞媒體與爆料公社,是難分難解的關係
從上述的討論可以發現,爆料公社上確實存在一種特殊的「調性」(有別於傳統上我們對討論公共事務的期待),加上它也某程度翻轉過往由主流媒體壟斷的輿論市場,因此看似新聞媒體呈現出備受爆料公社牽制的狀態。但事實上,新聞媒體與爆料公社是相互影響的,像是版規第14條即指出若新聞媒體使用爆料公社之內容,爆料公社也會轉載報導至官方平台。
所以更好的理解應該是:兩種迥異的公眾討論模式相互影響著彼此,他們有不同的運作方式及角色,首先必須先看到這層複雜的關係,才能進一步釐清我們期待的公眾討論應該如何取交集。
4️⃣ 我們的看法
在過去的大眾媒體時代,專業分工與階級是明確且嚴謹的,雖然可以保持某種穩定,但同時也形成一種宰制;到了社群媒體時代,原本立體的架構扁平化,專業就溢散到各個角色身上,像是作為一個閱聽人,我可能不僅要仰賴媒體素養獲取資訊,同時我也要明白自己作為一個傳播者時,有什麼責任。此外,網路似乎也有讓人變得更「原始、野蠻」的跡象(但不完全是負面的意思)。
在多元聲音更可以遍地開花的同時,也讓危機四伏,所以我們針對不同的角色提供建議:
📌閱聽眾:強化「不要太認真」的媒體素養
除了傳統強調的批判性的媒體素養,我們認為「釐清自己的主體認同」、「保持跟資訊的距離」是另類的媒體素養思維,簡單來說就是「面對網路資訊,太認真,就輸了」。
例如,當我的主體認同是「在意台灣價值」、「抗拒中國及中資」,但我卻不清楚,那麼當看到有人說「爆料公社是中資」的訊息時,我心中的恐懼就會因此被號召,進而很容易「寧可信其有」地去相信這則訊息。
因此,首先要瞭解自己到底是誰、在意什麼、有哪些價值(主體認同),如此對自己的軟肋會更有警覺;再來,面對網路上的資訊,不要太認真看待,反而維持一點距離,才能保有不對號入座的餘裕。
📌新聞媒體:引用網路論壇是真多元?還是假多元?
新聞媒體經常用「網友說」將網路上的討論概括成民意的一種,看似借用網路組成的「多元」讓報導的消息來源「很多元」,但事實真的如此嗎?以黃星達研究爆料公社為例,他指出爆料公社從結構性上塑造了某種意見偏向,其上言論呈現出「同化、極化」的現象。因此新聞媒體若只把某一種論壇或某一種意見,以「網友說」概括論述,恐怕只是假多元。
對記者而言,使用爆料公社可能不僅不是讓工作變輕鬆的選擇,反倒增加更多壓力與挑戰,因為如上所述,記者必須理解以「網友說」概括民意造成的危機,進而梳理意見或擴增消息來源。所以我們認為,新聞媒體不是不能使用網路論壇,只是仍應以專業倫理作為依歸。
📌網路社群:有影響力,就有公共性,就有責任
「影響力」跟「公共性」某程度上是掛勾的,也就是說即便我可以自立門戶以制衡,但當結構性的因素使我「被迫參與其中」時,它就應該有對社會開放的責任,像是增加透明度、公眾問責、強化自律及倫理規範。此外,若因為商業或政治等因素,有影響社群上資訊呈現的疑慮時,應該有主動揭露的義務。
洞悉未來
-當大家都窩在各自的同溫層裡,我們還能一起討論正經事嗎?
1️⃣ 什麼是「公共領域」?
是一個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讓來自私領域的公民可以在這個空間內,自由、理性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而不受干涉,並將結果形成輿論以影響或監督政策。舉例來說,沙龍、咖啡廳、政論節目、新聞投書等都可算是一種公共領域。
1962年德國學者尤爾根·哈伯瑪斯提出一套完整的公共領域論述,廣受採納,然而近年來大家也開始引入「公共領域」的概念,除了思考在數位時代它的內涵為何外,也在思考是否有需要修正的地方。
2️⃣ 當代的「公共領域」長怎樣?
世新新聞系教授林宇玲在2014年的研究,比較了哈伯瑪斯及Fraser兩位學者對「公共領域」的論述,並針對數位時代提出他的建議及觀察。
📌哈伯瑪斯「審議模式」的公共領域
他忽視公民間的差異,認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他們都能在公共領域中「理性」討論「公眾事務」,並在對話的過程中得出一個結論。於是,哈伯瑪斯想像的公共領域是單一、宰制的,大家依著一套規範(如以論據說話)參與「審議」。
📌Fraser「多元公眾模式」的公共領域
作為女性主義的學者,Fraser強調「差異」與「權力競逐」,他認為不同群體間會有各自的風格並自成一個論述,並強調在公共領域的爭勝。因此,Fraser想像的公共領域是多元、對抗的,也仍有「爭勝」的共同規範(如尊重對方有辯證的權利),並非是把對手當「敵人」。
📌林宇玲的建議及主張
他認為Fraser的理論比哈伯瑪斯更能適應當代的網路環境,但他也點出「多元公眾模式」可能的問題:極端言論會不會假借多元而橫行?眾生喧嘩、各有主張,如何取得共識解決問題?網路呈現「易來易走懶人政治」,反抗論述還未形成討論就已結束,如何爭勝?網路碎片化,同溫層間沒有交集,如何爭勝?
他主張,對公共領域的討論應該跳脫「網路是否為公共領域」,轉為「網路喧嘩構成什麼樣的公共領域」。
延伸閱讀:
林宇玲》網路與公共領域:從審議模式轉向多元公眾模式|https://bit.ly/3JU7qm1
3️⃣ 從臉書新聞留言驗證Fraser的公共領域是否存在
2018年有研究者延續林宇玲的論點,實際針對臉書新聞粉專留言區進行探討,想瞭解公共領域從審議模式到多元公眾模式的適用狀況。研究發現,臉書上的公眾多採情緒性發言,能「審議」討論的僅屬少數,且由於缺乏反思,所以討論得出的不是「共識」而是「妥協」,而意見越多元討論也就越熱絡。
結論呼應林宇玲觀點:臉書呈現的生態較缺乏「審議」(但仍些許存在),而呈現出「對抗性公眾」、「多元爭勝」的精神。研究指出,臉書上非理性、偏離重點的發言,恐會利用「多元爭勝」而形成一種極化意見霸權。因此研究者對公共領域的想像為:「審議」作為一種公眾討論時的規範性原則是重要的,意即大家要能在理性論證的狀態下對話,而「多元公眾」則是對公共領域運作的期待,也就是藉由爭勝維護多元觀點是重要的。
4️⃣ 我們的想法
清大社會所副教授姚人多在2022年直言「現在已沒有公共領域」,主要是他認為人不是理性的,大家也只想相信跟自己立場相符的資訊,而當代的媒體因為不再具有稀缺性的特質,所以也沒有動力成為公共領域,只要抓住立場相同的觀眾即可。他指出應該思考的問題是:「立場極化的現狀下,如何才可能達到公共領域的功能」。
從上述的理論跟分析中,或許當代的公共領域的模樣仍然模糊,但可以發現公眾認不認同社會應該存有公共領域,進而願意花費心力營造、遵守公共領域的一些規範,這件事情是根本重要的。結構性的大問題較難改變,但對身為閱聽眾及社會公眾的我們來說,還是有可以努力的具體方向:維持理性(以據論理、持開放的討論心態)、尊重多元(願意吸納不同的觀點)、爭勝而不是獲勝(把激辯的對象當成對手、而不是敵人,目標是說服他、而不是打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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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伍長旺(2023)/針對「爆料公社」的第一篇爆料|https://bit.ly/3YDbP0G
2.伍長旺(2023)/針對爆料的後續第一次回應|https://bit.ly/3Xiiuwf
3.伍長旺(2023)/針對爆料的後續第二次回應|https://bit.ly/3RMBSR9
4.中央社(2023)/爆料公社遭疑中資 投審會:受益人為台灣籍、與港商非同家公司|https://bit.ly/3JX5WYb
5.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2023)/投審會針對「爆料公社」案初步說明|https://bit.ly/3Icj0b6
6.IORG(2022)/資訊判讀力|https://bit.ly/3vxLlRT
7.爆料公社(2023)/社團版規|https://bit.ly/3HPyoIG
8.網路溫度計(2018)/你也是爆系社友嗎?大數據看《爆料公社》鄉民正義的影響|https://bit.ly/3I9X3t7
9.今週刊(2023)/爆料公社變公司 26歲神祕創辦人曝光|https://bit.ly/3YzA2oP
10.風傳媒(2017)/同時註冊4商標 「爆料公社」正式登記成立公司|https://bit.ly/3IcDnVC
11.中央社(2017)/爆料公社成立公司 讓民眾不平則鳴|https://bit.ly/3Yz8Wy3
12.鏡週刊(2022)/百貨櫃姐取餐後說謊!「騙客服硬吃霸王餐」 外送員狠狠回擊讓她收教訓|https://bit.ly/3HMDlCn
13.黃星達(2017)/從爆料新聞到爆料公社—談新媒體時代下的危機溝通轉向|https://bit.ly/3I9KJZH
14.林宇玲(2014)/網路與公共領域:從審議模式轉向多元公眾模式|https://bit.ly/3JU7qm1
15.薛安程(2018)/社群媒體公眾討論、公共領域與審議溝通之研究:以Facebook新聞留言為例|https://bit.ly/3ltVe1m
16.風傳媒(2022)/媒體公共領域是奢求?姚人多:等我們這代人都死掉就有希望了|https://bit.ly/40KYn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