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文章
他是在哪個瞬間愛上妳的 中,分享了感情中「入場」的理由。另外,我想再探討同樣有趣的問題:感情中的「退場」機制。
我和第二任男友在大學時期開始交往,畢業後他選擇繼續讀碩,而我則選擇進入職場。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發現我們聊天的話題越來越沒有共鳴,我不理解他準備論文的苦,他也不懂我工作的壓力。
後來,我去了沖繩旅遊一週。我並沒有主動分享旅行的樂趣,而他也很有默契地不問我旅行的經歷。就在要回台灣的那天,我坐在候機室裡看著起起落落的飛機,突然間想通了:這段感情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於是我傳了訊息告訴他「我們應該分手了。」(這個故事後來被我朋友們調侃了很久,他們不懂為什麼只因為看個飛機就分手...what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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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還看過一個很奇葩的分手理由。一對情侶在家看英國經典愛情電影,女生忽然覺得不太舒服,有點想吐,於是跟男友說:「我有點不舒服,看完這部電影就休息吧。」男生摸著她的頭問:「是不是發燒了,要不要喝點水?」然後兩人一起看完了甜蜜的結局。
然而,在片尾曲旋律中,女孩突然開口說:「要不分開吧,我們真的不太合適。」我當時滿臉疑惑,覺得太莫名其妙了。後來女孩解釋說:「越看那些甜蜜純愛劇情,我越無法共情,反而時刻提醒著我,這些東西並不是我們真正擁有的。」
我立刻理解了她說的話,因為我知道,一個人如果已經對一段關係有了這種反感,那就沒有必要再繼續了。即使對方綜合條件再優秀,如果讓自己覺得不舒服、不對勁,而且能承擔放棄的後果,那她就有隨時退出的權利。
戀愛中的不穩定性,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是提供了一種相對自由的退出機制。如果感覺不好,我們隨時都有權利喊停並離開。
只是我發現在現今社會中,男性似乎更了解這種進退自由的規則,而女性則經常忽略這種權利。許多女生會因為沉沒成本、年齡、生育和社會壓力等因素而設立障礙,並以為付出越多就越能挽回對方,或者忍氣吞聲就能得到結果。但這樣真的好嗎?不能離開、不能放棄,卻又不開心的狀態,單方面受苦的感情不是真正的感情,而是一種折磨。
我很喜歡《可是我偏偏不喜歡》書中的一句話:「當一對戀人們,說好了要分開,停止傷害,停止勒索,停止眷戀對彼此的眷戀。收回曾經慷慨交讓的特權,把調好的時差又撕開,決定過起不同的季節。何嘗不是,正果之一種。」
感情的正果並不是只有一種形式,有時放手也是一種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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