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忘記」某件事情,可以採取的行動應該是「避而不談」?
雖然乍聽起來有那麼逃避意味,又對於某些重大傷害,不談不代表事情會跟著消失等等。
我想說的情況是,遇到日常裡、工作上、人際互動裡的不爽。有些人,或是有時候的我會「講出來」,也就是「抱怨」。
「情緒性抱怨」的壞處
第一:等於把事情重新順過,將討厭的人事物複習一遍。如果跟超過一個人說,就是多複習一遍。
第二,為了讓傾聽者共感,我們會更努力、用力,放大負面情緒描述,以獲得支持,意即「是不是很、扯!所以我生氣、不爽合情合理!」且對方成為自己的情緒垃圾桶,偶一為之尚可,不是人人都可接受高頻率吃垃圾。
第三,不會解決「實際發生的問題」。儘管抱怨的動機並非為了解決問題,又問題本身可能就無法解決。如果說,真的解決了什麼,可能只是當下自己很想釋放情緒的狀態。回到問題本身,此抱怨時間可以用來思考如何處理這事情,或是直接做別的事,省下時間。
綜合以上三點,且回到最開頭的論點,這本該是想忘記的事,卻重複述說、疊加負面情緒、耗費時間,更深刻地將此事記在腦子裡。又,因此容易對某人事物貼上標籤、造成難以抹去的偏見。
小結:自我行動期許
成為不隨便情緒性對親友抱怨瑣事的人。時間很寶貴,拿去聊、做其他有趣且讓自己真正開心的事吧。
友人聽完以上,反倒認為:「抱怨」是偏向解決/釋放情緒,透過傾訴或許能釐清生氣的癥結點,適當的抱怨都是正常且健康的。
是的,我同意且明白。呼應我所列第三點,僅是解決情緒問題,對實質問題無太大幫助。且若能如友人所說,釐清生氣點,這也需「理性」來分析自己,類似於自我覺察,這麼做固然理想,但多數時候人們並不會如此,大多是做到釋放情緒而已。
就像有人會說,要吵架、要罵人,也該言之有理、提供有建設性的建議;但,沒有,一些人只是想罵而已。
我是想避免此任性、不節制的作為,大概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