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自己抉擇是否出生的自由,生命的誕生是自然所然;人有自己抉擇是否死亡的自由。 人非自擇於生,而生有苦有樂。人非自擇於生,若能安樂於生,同樂其所生;人非自擇於生,若有苦難於生,同苦其所生。 人非自擇於生,苦難於生者,願其超越其之苦難,若其超越其之苦難,同欣慰其苦難之超越。人非自擇於生,苦難於生者,願其超越其之苦難,若其嘗試超越苦難,惟未能超越苦難者,同哀其苦難之無奈,當賦予其安樂於死之自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