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申晟瀚劇情
離婚律師在多場的離婚官司中面對形形色色的家庭,有控制感過強的丈夫,有讓媳婦過度勞動的婆婆,也有財閥家庭的離婚官司,我覺得從這些不同的案件中也能看到對於同樣都是離婚的結果,但每對伴侶及家庭的訴求都有所不同,當時又是什麼原因促成雙方作出結婚這個決定呢?離婚後該如何持續追求幸福的生活?本文將從心理學的角度介紹離婚這件事,以及在關係當中的修復力量。
離婚心理學
離婚或許已經不再代表著撕破臉與在調解庭上互相謾罵,指責都是因為對方的過錯造成離婚,也有看到不少對伴侶最後是因為當下的關係不像從前那麼親密,子女也都已長大成人能夠獨立生活,雙方作出離婚這個決定都是為了彼此往後追尋更幸福的生活。
美國執業34年的離婚律師Bettina Hindin表示離婚最常發生在結婚5~8年後(與七年之癢的時間非常符合),在一開始結婚的1~2年,雙方開始投入段關係,但卻發現這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在5~8年時當矛盾與挫折逐漸累積,生活開始有更多不同的變化,像是擁有孩子、對於工作及家庭關係的不滿等,都是對婚姻關係的考驗。
離婚最常見的原因:
- 缺乏相容性:有不同的價值觀,例如在育兒或宗教方面,甚至有不同的政治觀點。 或者可能是沒有共同的利益,關係已經停滯不前,讓一方或雙方覺得厭煩。
- 不可調和的差異:像是不同的育兒風格、不同的目標、對金錢的不同態度,或者當伴侶在婚姻之外向他人尋求關係時,他們逐漸分離。
- 金錢:許多夫婦與金錢有著不同的態度。 像是對收入、支出、儲蓄和分享(慈善)的不同管理。
- 缺乏溝通:伴侶會說:“我們無法溝通”,這通常意味著徒勞的爭論、不誠實、退出或逃避。 這有時與溝通技巧有關,而且掩蓋了夫妻雙方避免或不敢談論的更深層次的潛在問題。
- 不斷的衝突:激烈而頻繁的爭吵對婚姻有毒。 夫婦為許多不同的事情爭吵,並經常一遍又一遍地爭吵同樣的事情。 這可能是由於權力鬥爭,關係中缺乏平等或平衡,或角色缺乏清晰度。
- 不忠:當有外遇發生時會傷的很深。 它是否能痊癒取決於伴侶是否願意努力修復或原諒。
- 缺乏親密關係:夫婦可能會抱怨性生活不足,或者性功能障礙。 缺乏性慾或缺乏吸引力經常被視為長期問題。 然而,親密關係延伸到臥室之外。 情感親密、信任和尊重是將夫婦連結在一起的催化劑。
- 太年輕結婚:尋求離婚的人經常說他們沒有準備好或準備長期承諾。 有些人說他們結婚是出於“錯誤的原因”,比如想離開家或父母要求結婚的壓力。
- 虐待(身體、情感、口頭、受託人):當虐待變得無法忍受時,人們會尋求離婚,除非由於潛在的暴力而離開婚姻不安全。 虐待通常針對其中一個伴侶,但通常也針對一個或多個孩子。
- 成癮(酒精、毒品、性、賭博、購物、藥品):成癮者與成癮的關係可能比她與配偶的關係更強。 當成癮者拒絕治療或頻繁復發時,關係會受到威脅,婚姻不穩定。 離婚往往會發生。
婚姻諮商
婚姻諮商(英文Marriage Counseling)又有幾個類似的稱呼,例如:伴侶諮商(Couples’ counselling)、伴侶療法(Couple’s therapy)或婚姻療法(Marriage therapy),指的是透過專業心理師從中引導,試圖改善伴侶關係、愛情問題或解決婚姻衝突等過程。
離婚諮商尋找出離婚的導火線,看是不是有挽回的餘地,釐清雙方想離婚意願,能否改善關係或建議放手,讓已經逼近分手的兩人至少還能有最後抒發與協議的空間。
關係修復
不論在這段關係中的經驗有多糟糕,關係的結束幾乎都會帶來失落、沮喪甚至是自我懷疑,尤其是也會想到親朋好友的目光,會如何想自己也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呀壓力。因此,是否有機會可以讓雙方在走向離婚前有機會修復關係?
家庭社會學者認為婚姻由破裂到離婚中間可能經過3個過程:
孤獨感 — 敵對感 — 背叛感
修復歷程:放下對立、開放溝通、自我覺察
如果是因為背叛、金錢糾紛及關係的破裂等負向原因想離婚,雙方很容易出現對立與敵對的情緒,這時候就很容易只有看到對方的過錯,透過放下對立並嘗試開放溝通,描述雙方遇到的問題,並自我覺察,當這些問題出現時自身的情緒,以及當對方回應時自己的反應等都是能練習修復關係,或就算真的要結束也不會是僅是充滿憤怒與怨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