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天際,漸漸露出一抹魚肚白,會期新的一天也將隨著開始。回頭看向辦公桌上,那堆疊得像座小山一樣的議案資料,是接續議程中,需要努力的工作。在這些項目中,關於儲能場設置的部份,是最近一直和團隊在研究的課題,畢竟單就選區裡的兩座儲能場設置案就在地方掀起不少波瀾。
在綠能淨排與非核家園的政策方向下,如何有效的調節運用珍貴的電力資源,不僅是關乎民生需求的重點,亦是左右著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於此前提下,相關單位無不努力推動各項綠能建設。就大方向來看,設置儲能場可有助電力資源的調節,這點的確沒庸置疑。然而當這項有助改善電力供給問題的設施要在地方推行時,為何又會招致居民的反對?身為地方民代,接續就以柳營、新營兩地儲能場設置案的陳抗事件為例,來探究居民反對的原因,並試著提出可供參考的作法與方向。
“具有誠意與善意的溝通,是減少衝突的關鍵”
把時間拉回到今年三月,位於柳營的儲能案場在大多數居民都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始施工,消息一出,地方反對聲音四起;而另一處位於新營的案場,雖未開始動工,但也同樣遭到附近的居民的強烈反對。身為地方民代,當得知柳營案場已開始動工一事,我遂立即向相關單位反應,要求業者立即停工,且應和地方居民充分溝通以取得共識,避免衝突升級,損及居民與政府間的信賴關係。
4/17柳營儲能場說明會(上)4/18新營儲能場說明會(下)
如果事前的溝通不足,那接續在4/17和4/18所召開的說明會,應該不失為平息紛爭的一次補考。但在實際參與後,結果卻是令人更加失望。先來是業者與會代表層級過低不說,針對與會提出的問題又多是避而不答,明顯缺乏誠意;而關於業管單位部份,則要多把權責推回中央,或是互相推拖。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民眾的不滿又該如何消除?
就過往經驗來看,許多建設在真正投入施作前,往往多會與地方進行意見聯繫,如遇居民有所疑慮或較為敏感的設施時,更會提早辦理說明會以免日後引發陳抗衝突。而就以柳營、新營兩案來說,由於民眾對儲能場的設置本就較為陌生,因此更應在地方意見整合上儘早進行相關動作,用誠意和善意以解決分歧,減少衝突。
“加速擬定相關規範,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態度”
在爬梳儲能場設置的相關法令規範進行了解後可知,行政院在將儲能場列為綠能發展的基礎設施時,經濟部能源局按理即為儲能案場的主管機關;且當開始進行儲能場設置申請時,從案址選定、產品規格、建置施作到投入運營,又須符合標準局、消防署、環保署與地方政府等單位的驗證與規範。
乍看之下,要設置儲能場,似乎有著許多規範須遵守,應不至發生無法可管的問題。但以柳營、新營兩處案場所衍生的反對問題來看,可知應有尚末完備之處。我認為地方政府可朝下列幾點加以修訂相關規範,將有利於地方完善儲能案場的管理。
1、場地環境與地方意見應納為案址選定的審核要件
目前儲能場在案址的選擇須遵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及能源局的《併網型儲能系統設置區域及設置安全規範》外,在《強化電網彈性公共建設計畫》中也指出多項案址選擇時應注意或排除的因素;而參考台中市政府所訂的規範要點中,也要求須將區公所之意見納入。顯見儲能案場在選址初期即應審慎考量之餘,同時也應和地方進行充分的溝通。以柳營案場地勢偏低、有淹水之虞,是否適合做為儲能案場實應多加考量;另外,柳營、新營兩處案場在選定前,皆未和當地居民溝通,更諻論將在地意見納入考量。
因此我認為市府在訂定規範時,應將案址環境是否符合法規納為標準外,更要考量地點是否存在須排除之因素。而在地方溝通方面,亦應明確要申請方須依規定邀集辦理公聽會,且將所得結果列為審核之依據。
2、明定察查標準和機制,以確保安全合規
由於國內、外至今已有多起儲能場火警事故,所以當民眾得知要設立儲能場時,難免心生疑慮。為了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目前消防及相關單位也陸續擬定相關規範及標準以保安全。然而,我認為除要求申請方應檢附相關安全驗證文件與消防規劃以備查核把控外,市府也應就案場規模、營運期間的安全監管機制和轄內消防單位量能等面向進行有效管理,以落實災變防控及因應機制。
就以2021年7月發生於澳洲儲能場火警為例,當時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由於災變所產生的毒煙也讓當地政府不得不向民眾發出警報以避免影民眾健康。因此,我認為一旦災變發生時,除儘快救災滅火外,對於會否產生有害物質這部份,亦須於案場的前、中期做出明確規範與檢核標準。
3、做好退場機制,避免衍生其它負面影響
雖說儲能場系統是由一個個的電池貨櫃為基礎建構而成,當電池使用效期屈滿,業者要進行退場移除時,直接整櫃移走即可,理論上困難度不高。但由於內容物的後續處理並非易事,因此,為免日後產生退場移除問題,可考慮由業者依案場規模與期程,逐筆提撥退場保證金。以免一旦產生後續問題時,還須由公部門花納稅錢買單的情況。
結語
為實現綠能淨排的政策目標,並解決國內供電問題,政府由中央到地方無不大力進行。面對新型態的能源發展,各項規範的修定亦應加緊完備,以台南來說,目前轄內太陽發電設施已是十分常見。而儲能場做為光電供給穩定的必要環節,未來勢將接續設置,因此在案場前、中、後三個階段善加規範管理,才是真正負責有為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