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幫忙遛狗。看到我不在家的家,東西和擺設大部份都和以前一樣,那個「以前」是我在當家的。雖然有的地方有稍許的不同,大概都一樣,只是變得比較舊、比較髒、比較亂而已,連抹布、磨損到不行的菜瓜布都還在,杯子仍然放在那裏,植物奄奄一息,有的敵不過無人理會的冷落,已失去生命成為一團枯枝。我才明白,之前,我花了多少的時間和力氣在維持這個家,等我不在了,才知道我做了多少。
這是我建立了30年的家,因為意外,突然離開它,一段時間過後,確定我不要回去當女傭了,我沒時間、沒力氣更沒意願,決定不再回來,我遺棄了它。我在裏面過了30年,不知道現在還算不算是我的家? 有一股很詭異的感覺。近半年來我解除了和他的敵意,確定衝突不再時,我告訴孩子,我想偶而回來做什麼,「不要,我不要妳和爸爸同時在家。」是孩子的反應,龐大的舊經驗啊!它還深深地留在孩子的心裏,他不知道情況已經不一樣了,那需要時間的證明,唉!它也遺棄了我。
我經歷了短暫的流離後,在台北有了落腳的地方,自己的家,我真的自由了嗎?沒有,遇到重大的決定或未來的規劃時,仍會希望得到他的同意或認可,我驚覺到,我習慣將決定權放在別人(他)的手上,雖然離開了,仍習慣性地自動連結那條被拉扯的線,不行,那不是我要的日子。一再經歷了身心靈的獨立和重整,一階段一階段地才達到比較OK的狀態。然後又建立了南部的第二個家,開始事業的起步,每週南北奔跑,成為貢獻高鐵族的一員。我以前常說:「女人只能『種』在有先生和孩子的地方」,我好像在補足之前缺失的旅途,不斷在移動和漂泊中。也在移動中,找到了第一個他為什麼要那麼對待我的理由:他在叫我離開,去做我該做的事情,不要在這裏當奴才,浪費了本身的能力和使命──這是目前想到的,或許以後會看出別的來。
多年來,我一直在懷疑、尋找我的家在哪裏?哪裏「是」我的家。從上大學開始,住宿舍,自由又自在,幾週一次的回家和回宿舍總要經過頗長時間的心情轉換。結婚後,和他家人的來往,我一再問他:「我們家的成員有幾個?有哪些人?」,我分到的只有沈重的家務負擔,以「家庭主婦」和「母親」頭銜漂亮包裝的女傭身分,附屬和牽就其他家人的角色。
這陣子一週二次的回去幫忙遛狗是我面對過去的機會嗎?我如何看待那個家?我在那個家的位置是什麼?(可能沒有了)真的不要了,和我沒關係了嗎?(不可能)我要再付出多少?會得到什麼?我和孩子,和他的關係又是什麼?開啟了另外一項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