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到親子網紅陸續被炎上,讓我不免思考名人網紅曬小孩所產生的後續效應。
主持人劉軒的爸爸是知名作家劉墉,當初劉軒就回憶,父親經常通過文章分享生活瑣事,無疑讓他感受很多痛苦,畢竟假設不是寫小說的作家,哪怕是生活類散文,必然是以生活觀察為底色,勢必會扯到你的朋友與家人,甚至是你的孩子。
你再怎麼化名,朋友就是知道你在講他。
哪怕不是什麼重量級作家,我向來很少寫我和母親的互動,我和母親討論過這件事,她告訴我,我的書寫勢必會以我的主觀視角看事情,可是她的立場怎麼說?她文筆又不好,她要如何為自己發聲?
故而,我都不寫和我母親起衝突的事情,儘管很多時候我的人格成長都是藉由和母親間的衝撞與和解來催化,但我依舊長期遵守跟母親的約定,要嘛都是寫些溫馨日常,或是寫我們對議題的討論。
回到親子網紅這邊,我曉得有些知名親子網紅超級賺錢,可以業配家電,平常會收到超多實用性公關品如冰箱、除濕機、地板,資源多到超乎你想像。
親子網紅和明星會有他們的說法,比方「我是分享我孩子的日常」、「這就是我的生活呀」、「我想帶給許多媽媽們鼓勵」 ,有說不完的理由來合理化(重點是也沒有不合理)
我認為只要他們發自內心知道自己幹嘛,並且真心愛小孩,那都是他們家的事情,網友實在不必多管閒事。
不過一樣地,他們勢必要承擔孩子未來會反彈的可能性,畢竟有些孩子喜歡,有些孩子就是不喜歡,實在是看緣分,但總之選了承擔就好。
年紀越大,越會清楚許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
看到有些網友罵道,那些親子網紅或是愛曬小孩的明星,他們會說「我們想要帶給其他媽媽們鼓勵」,聽起來冠冕堂皇,可是我必須說,我清楚他們內心是真心這麼想,因為人的情緒是充滿漸層的。
一個人喜歡曬兒女,是出於分享的熱忱,又可以賺錢養家,還能享受資源,但不妨礙他同時深愛孩子,並深信分享自身經歷能帶給別人鼓勵,從中獲取自我肯定的感覺,層層疊疊,形成這個人的複雜面向。
很多人想要成為「有影響力的人」,是因他們能夠在眾人共情的眼光裡,彌補他們苦甜交織的育兒生活,有時明星名人看似熱愛分享,實則也在讀者的反饋裡獲得療癒還有互相學習的機會,是一種相互作用。
我喜歡人性的地方,就是這種複雜度。
我們源於內心匱乏、需要肯定、渴望證明自己、感到寂寞而相聚,彼此聆聽和治癒,只是名人必須清楚,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今天你們一起療癒,你也會承擔某些人的育兒心得和你不同,可能會遭受耳語,以及你的孩子長大後有高概率不喜歡這件事,和你勢必會有一段拉扯與和解的過程。
這些都是美麗的學習。
可是無論如何,我認為一個人必須要做到的,是認識你這些情緒的漸層。
當你說出「我想要帶給別的媽媽們鼓勵」這句話時,可以再往下探索,你為什麼這麼想要帶給別人影響力?
通常這會導向一個結果,是你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但是這又如何?這也沒什麼不好,只是你的情緒就很容易被外界影響,畢竟假設今天你分享的東西,有八成媽媽都不贊同你,那你還會覺得自己的分享有意義嗎?
發自內心的分享,就是你要明白,你的紀錄是為了你的自我探索,你和孩子一起走過的點點滴滴,底下有多少人罵你、退你追蹤都不是什麼事兒,終究生活是你和你的家人再過,也不用再跟別人吵些什麼或解釋什麼。
心態說完,說一下專業技能的部分。
我自己的立場,我真正重視的朋友和家人,如果要寫他們的事情,我會事先徵求他們的同意。至於我有任何不爽、超級想寫文章罵他們,通常我要不是直接寫 Line 和他們對噴,就是自己消化,等到時間過久一點,再包裝成其他故事來說我的想法。
你不需要曝光全部的私生活,依然可以講你想講的東西,你有各種說故事的方法。
每個作家或網紅都有他們需要生活的方式,想賺錢沒有什麼不對,畢竟寫作現在實在不能當飯吃,倘若你想純粹當純文學作家,你真的就是餓死,它是一個很難成為正職的工作,所以很多作家會慢慢轉型成 KOL 或網紅,因為大量開團購實在好賺。
可是這確實有風險。
文字工作者看似人人能做,仍是一個需要底蘊的職業,尤其專業作家就和演員一樣,今天你要寫出深刻洞見,你就不能太常做消耗你能量的事情,否則就像市面上很多自媒體作者或內容網站編輯,寫出來的東西都是空泛的雞湯,或是邏輯化過的知識,又或詞藻華美卻敘事雜亂的文章。
你知道他們只能這樣了,但那不是他們故意的,沒有人能面面俱到,顧此失彼是常態現象,大家又不是天才,我經常也會寫出連我自己都覺得很腦霧的文章。
團購開太多的網紅,第一是品質控管問題,第二則可以觀察他們的文章,多半是日常口吻的閒話家常,沒什麼有結構的觀點,大概五年內有新人出來,他們必然會被取代。
昨天和出版社同仁聊天,我問他們:「你們覺得作家是一個專業嗎?」
他們是這麼回答我。
「能把文章寫得有觀點,兼具高度力量與渲染能量的,真的不多,寫作是技術活,創作是專業。」
「現在人們對作家的定義很廣泛,有些寫雞湯賣到第一名的也是作家,有網紅在專頁冷嘲熱諷也是作家,有分享日常瑣事也是作家。」
「可是實力依然是搶不走的,誰是真的會寫,誰又是只會罵罵,業界還是看得一清二楚。」
和做音樂與演戲一樣,話劇社演技也是演員,在自媒體發佈音樂也能稱作音樂人,但論整體結構的細緻度,思考脈絡或故事性的完整度,都需要時間打磨,以上都要私下練習,都需要能量累積。
頻繁開團和分享碎嘴日常,卻無法培養實力,僅能在有限時間趕快存錢;又或好好一份穩定工作,在有經濟基礎的前提下,有空閒時打磨實力,內心能有安定感。
兩者沒有對錯,都是取捨,以及視野長短問題。
一樣地,只要你是發自內心愉悅,用純粹分享的態度去經營自己,那也是沒有關係的,但以廣義來看這個世界,確實回到力量跟力量的對決,這跟權力無關,到底是實力。
抱著喜歡分享的心情,我覺得很棒,代表你是一個有愛的人,但你同時也要明白:你現在在做的事情,其實可以更精進它,倘若你真心喜歡,你確實不會只把慾望放在分享上,也會包含自我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