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看完普通股和特別股後,今天我們要來看庫藏股以及員工認股。常常聽到公司買回股份,是想買就可以買嗎?又或者新聞報說哪間科技公司又要發股票給員工,真有這麼好的事?
庫藏股在幹嘛?
一般來說,普通股不是公司想收回就可以收回的,但是如果是特別股,那就沒有這麼多限制,公司可以隨時收回,當然是要在雙方合意的前提下。普通股的部分,除了要轉讓給員工所以買回的股份、要發行員工酬勞買回的股份、重大營業行為或是公司要合併分割,異議股東的股份收買請求權以外,公司不可以將股份收回或收購。另一條但書就是當股東清算(法人股東)或受破產之宣告(自然人股東)時,假設有欠公司債務,公司可以按市價收回其股份抵償。
當然庫藏股也不是買回來就一直放著,公司法規定,如果是抵償債務的股份,或是向異議股東收買的股份,需要在六個月內按市價出售,否則就要變成為發行股份,並且向主管機關變更登記。買回的庫藏股沒有盈餘分派的權利,也沒有表決權,而且公司解散時不能加入清算,避免公司透過買回庫藏股增加控制權和損害其他股東盈餘分派的權利。
那為什麼會有庫藏股的存在呢?原始設計是為了回饋股東和留住優秀員工的獎勵措施,但大多數公司都用來操縱數字和保護股價,所以公司法才規定一定期間內要將庫藏股再賣出,不過實務上仍然難以杜絕歪風。
員工認股?
一般常聽到的員工認股,其實可以分為員工酬勞、員工認股權憑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庫藏股轉讓、增資保留員工認購,以下就一一為大家說明。
員工酬勞
公司法規定,公司應該在章程訂定,除非公司還有累積虧損,否則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的固定金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員工酬勞的部分可以由現金或是股票發放,經過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即可。其中如果決定要發股票,董事會可以一併決定是要發放新股還是收買股票再發給員工。這就是以前造就許多科技新貴的條款,公司和員工利用稅負漏洞大量發放股票作為酬勞,後來財政部修改課稅基礎後(也就是俗稱的分紅費用化),才漸漸減少發放股票當酬勞。
員工認股權憑證
另外一種常聽到的類別就是認股權憑證,也就是不會現在就要你決定要不要買股票,而是給你一個選擇的權利。公司除了法律或章程特別規定不准以外,可以經過董事會特別決議,與員工簽訂認股權契約。契約會約定在一段期間內,員工可以依照約定價格認購某一數量的股份。雙方同意並且簽名後,公司就會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但是這個權證,除了繼承以外,是不能轉讓的,就是專屬於那位員工的權利,防止有人透過員工大量收購股份。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這種在台灣就比較少見,通常是在使用大量股票綁定高階主管或是重要人才時才會出現,因為她會綁定特別的條件,在條件達成前會受到限制,例如無法轉讓、無表決權等。而且限制員工權力新股也是少數需要通過股東會特別決議的種類,因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定要發行新股,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
庫藏股轉讓
經過董事會特別決議,在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範圍內,可以收買其股份作為預備轉讓給員工的庫藏股,作為獎勵員工的手段。但為了避免公司買進來一直不發,公司法規定,要在三年內轉讓給員工,否則就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需要向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但這有個特別的規定,就是閉鎖期。透過庫藏股轉讓的員工股票,可以規定一段期間內不得轉讓(最長兩年),算是少數破除股份轉讓自由原則的規定。
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公司發行新股時,除非經過主管經管核准,否則應該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且和庫藏股轉讓一樣,公司可以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最長兩年)。
以上就是各種類型的員工認股,除了發行的方法不同,是否需要員工拿錢出來、課稅基準也不同,但這部分就更複雜,如果之後有時間再另外寫一篇文章說明。另外,所有類型的員工認股都可以在章程中開放給集團員工認購,不限制一定要是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員工,但實務上很少見就是了。
結論
庫藏股和員工認股算是比較複雜也比較進階的股份處理,如果在股權規畫或是員工獎酬制度方面有這個打算的話,建議先諮詢會計師或律師的專業意見,以免因為疏忽而違反法律喔!股票的文章就到此告一段落,雖然還有首次發行和減資等議題,但因為較為少見,就不另外說明,如果有遇到類似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諮詢。
下一篇文章我們會開始往公開發行公司前進,首先為大家帶來獨立董事和功能委員會,告訴你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等到底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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