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叫做《七女為父報仇圖》。在東漢的墓葬中出土,推測是當時常用的圖畫故事。不過,其中的故事已經失傳。
上面的文字敘述,據說透露出她們要殺的對象是「長安令」。曹操墓也有一份,寫的卻是「咸陽令」。
先秦無長安,兩漢不稱咸陽,所以時間也很難確定。
不過,就是做個引子,來聊聊發生在西漢末年,一個特殊風氣的形成。
事情發生在漢成帝年間。
文景治後,漢武昭宣。
元成哀平,西漢之亡。
卻說漢成帝後期,年號永始跟元延之間,吏治已經崩壞……這有點春秋筆法,其實元延結束後就是王莽當政開始了。
那這段期間,就是王莽的叔叔伯伯們在敗壞朝政。
其中,紅陽侯王立兄弟特別壞。
有多壞?罄竹難書,就說這裡的一樁。
養俠客。
這不是一個可以自置部曲的年代,依然流行養門客。
所謂的俠,就是那些有武功又不把法律放在眼中的人。即使他們犯下殺人罪,王立也會包庇。
其中有一個案子是,長安西邊雍州有個郡叫做「北地」。
當地有個豪族大老,名叫浩商。
浩商犯了法,被官員義渠長(我們這裡先留原文)逮捕。結果逃獄。
然後義渠長就娶了浩商的媽媽。
三小?
義渠本是蠻族的名稱,敗亡在秦國手中,那也只是國家沒了人還是人。
戎狄接收女主人,就是接收家產的意思。
你應該開始覺得,浩商有冤屈了吧?
浩商的「兄弟」也這麼覺得,一群人假借司隸掾、長安縣尉的名義,就去找義渠縣長報仇,把他一家殺了乾淨。
因為已經涉及假冒官府名義,算叛亂罪,丞相那邊就開始辦這個案子。
結果這些人仍然自由出入長安城,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華黑噴?
案子本身發生在北地郡,義渠又是部,不是縣,縣直屬郡還好說,郡跟部這就牽涉兩種不同的行政單位。加上浩商等人掛名,牽連到司隸跟長安京兆……一整個跨區聯合大案。
原本沒有那麼麻煩,之前司隸校尉是在丞相直屬的,這時剛獨立出來沒多久。
司隸校尉就說,這案子一看就知道浩商犯法,丞相把事情弄那麼大,是為了要專權控制。
這邊凸顯的重點就是:中央要辦,地方不配合。
夭壽的是這個地方,就是首都及其周遭。
於是,通緝浩商等人的這個案子,辦了很久才把浩商抓起來。這件事影響的範圍很廣,先提的是,長安黑幫的部分。
王立養俠,浩商這些北地黑幫又不會被抓,導致整個長安的不法份子,越來越多。《酷吏傳》說,當時城中的少年人喜歡成群結黨,以殺「吏」為事。
當作事業在經營。
因為吏治敗壞嘛,就有些人像浩商一樣,被冤枉,被強奪家產。但不是每個人都有「兄弟」可以伸張正義。
沒關係,你去找那些少年,他們收錢辦事。
少年們會拿彈丸來抽籤,抽中赤丸的,要去殺武吏。抽中黑丸的,殺文吏。你看這個事業要有點規模有點系統才能挑CASE的。
除此之外,裡頭還有白丸。
抽中白丸的,你不用去殺人,但是要負責幫弟兄們收屍辦喪事。
仇殺的事業起來,組織也不可能光接案不做職業訓練吧。
搶劫殺人,層出不窮,一天到晚警示用的枹鼓響個沒完,但能怎麼辦呢?
一個新的長安令上任了。
他的名字是尹賞(不是三國那個)。算是當時丞相薛宣的門生。
薛宣在三輔實習的時候起用尹賞,他最欣賞就是尹賞雷厲風行的手段。後來薛宣高升,尹賞自己當縣令,卻因為手法過於殘酷,遭免。
如今,輾轉來到長安當負責人的尹賞,會拿出什麼招數呢?
首先我們看到,尹賞雖然只是縣令,但被授予「一切便宜從事」的權力。
這背後沒靠山就笑死人了。
尹賞第一條命令,是修建大獄。
漢代一般的牢獄什麼樣子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尹賞所修的「虎穴」絕對不一樣。
尹賞挖了地洞,又在外修築牆郭。出口則以大石堵住。這就是你在武俠小說、古裝劇裡面最常看到的重刑犯監獄了。
不過事情可能比你想像得更殘酷一些。
準備好場地後,尹賞開始要求各鄰里提供名單。
你覺得是惡少年的。
在你們這裡做生意但是沒有戶口的。
穿著漂亮衣服,鎧甲,適合打架的裝束,又常攜帶兵器的人。
名單統統交上來。
接下來,尹賞召集長安小吏,準備了幾百輛車,開始抓人。
「皆劾以為通行飲食群盜」。
我想這應該不是很嚴重的罪名,大概就跟耍流氓吃飯搭車不給錢差不多。那就跟警察請在地的去泡個茶沒兩樣,所以也沒有受到什麼抵抗。
誰知道尹賞就開始小案大辦。
因為本來就有這些人的其他犯罪記錄,要逼要屈都很方便。但每審理十個人,尹賞就會讓其中一個人「不定罪」。
然後,把剩下的人都關進虎穴,封閉出口。
幾天後,尹賞才移開大石,裡面的人都死光了。
其實尹賞留置不判的,都是因為他發現那些人是「魁首」,或者輕罪願改的。
接著,尹賞把這些屍體運出來,埋在「寺門桓東」。
他不是挖一個大坑坑了,而是分別幫每個人都弄一個簡易墳墓,標註姓名。
一百天後,尹賞就通知家屬來領回屍首。
為什麼要一百天?尹賞壓根沒打算讓他們「認出來」。
沒有人知道,那幾天「虎穴」內到底發生了甚麼事。幾百家人同時來認屍,自是轟動長安。
歌謠這麼唱:「安所求子死?桓東少年場。生時諒不謹,枯骨後何葬?」
最後,尹賞開始審理剩餘的犯人,一律對他們提出將功贖罪的建議。誰敢不從?當黑道份子皆為尹賞所用,首都的治安,自然也變好了。
這是一個沒有廣為流傳的故事,但其實非常有意義。
每一段都是。
它具體而微的呈現出政治與百姓的真實關係,不單是史書一貫的打高空。
浩商有沒有罪?一定有。光他逃跑不接受審判就犯罪了,古今皆同。
但不被抓又怎麼會逃跑呢?
我們不知道他犯了什麼罪,但知道抓他的人覬覦他的財產。
而浩商的復仇,是用「更高的官」來壓這個地方官。
假借名義不會是像劉邦走進去隨手寫個「十萬錢」人家就會信,根本上呂公當時也是不信。
浩商跟實際的司隸掾、長安縣尉,肯定是有某種程度的關係。否則這個案子也不會那麼難辦。
當檯面下的潛規則運作,已經到無視國家法律的程度,事情就要亂了。
不過我懇請你先確認一下:這個法律,這個執法者的正當性。
好,接下來是長安少年拉幫結夥。
貌似很好懂,黑幫橫行,不良少年增加治安敗壞。
事實上班固就是寫著:不良少年的初衷,便在於反抗那些不正當的執法者。就算你把他們當「自衛團體」來看,脫離了國家社會的規矩,那麼定義就是「亂」。
這是第二件要想的事,也是從第一件延伸出來的。
什麼是「亂」?
國家要保護眾人的利益,所以應該原諒國家侵害某些人的利益。你不原諒,你抵抗,你就是亂臣賊子。
這樣的情事,不管你生長在哪個國家哪個時代,都是會發生的。
第三是尹賞的治理。
最可怕的部分,並不是虎穴。而是由具備社會地位或官方身分的人,來提供「自由心證」的名單。
「鄉吏、亭長、里正、父老、伍人」。
在路邊抽菸的,讓小狗隨地大小便的,亂丟垃圾的,都殺掉。為了打造一個完美的生活空間。
我不是開玩笑,上面我只寫「輕罪願改」。
原文是:「故吏善家子失計隨輕黠願自改者」。
都抓,如果沒審就死定了。
問題是,你真覺得尹賞有審?
他其實確認一部份人不想死就夠了:要嘛去虎穴死,要嘛回家社會死。
要嘛,給我打工。
於是,尹賞以黑治黑,恢復了長安的平穩。
你認為是必要之惡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又或是必然會引發其他問題?
一個很容易想到的是,這些「御用黑幫官吏」,之後早晚會引發一樣的事。
另一個大概都要忘了:養黑幫,原本是王莽叔叔的「事業地盤」。
我相信大家一定都注意到,我特別提尹賞是丞相薛宣的門生。在先前的浩商事件中,薛宣就是「講究執法,嚴辦到底」的那個丞相。
尹賞在長安令之前,「坐殘賊免」。
長安穩定後,調任江夏太守(算是升官),但依然「坐殘賊免」。
尹賞的手法是不是太殘酷?對當時的環境來說,肯定是的。但不能容他的,是百姓?是小吏?還是高官?
就算是「都有」,那誰最能影響他的「被免職」?
發生這段事的永始元延,擔任西漢丞相的是薛宣跟翟方進。浩商之事,最終其實是還在司直的翟方進,倒打司隸校尉一耙,由薛宣派勝出。
翟方進因而得升御史(副丞相,候補的意思),尹賞應該也是差不多此時得舉長安令。
然而,元延結束,翟方進被賜死,一如開頭所說,王莽上來了。
事實上,翟方進的兒子,就是反王莽的神主牌:翟義。你就要知道,翟家父子跟王莽,那是一百萬分的有過節。
很簡單說,尹賞是薛宣派的人,當薛宣派被王莽派鬥倒,他就被清算了。其實從被調往江夏就清算了:他又是去平賊的。
後來又被復起,因為王莽又倒啦。
元成哀平,漸凍症的漢哀帝就是又把王莽放倒的那個人。
政治故事,複雜如斯。
不過包含《七女為父報仇圖》跟這個故事,我覺得西漢人在追求的是「公平正義」。而當時的法律,不足以維護公平正義。
這會是西漢崩壞的一大原因。
過去在《大漢天威》我就反覆在提:漢武帝不是壞人,他其實是一個「依法行政」的皇帝。
欸你要知道一個皇帝去加強國家的「依法行政」概念,是非常了不起的。
但法律是一天天一點點進步到現在,都不能稱完善的東西。所以秦皇漢武去建立法治國家,對當代來說都是非常暴虐的。
注意到嗎?
秦律讓人直接走上亡命之路:不是你這國家死,就是我死。
但漢律沒有那麼過份,有修改調整是肯定的。人們依舊不滿也是肯定的。
走到「京師買凶殺吏」流行起來,雖然不比起義遍地開花,到底也是不容小覷。
那更可以注意的事情是,王莽與儒家的崛起。
法律無法完善,人治的部份必須存在。儒家提供的,就是人治的強化。讓更好更善良更有品德的人,來審理公斷。
王莽因此而起,但他做的事情卻是把法律弄得更繁複。
所以敗。
這是一整波的事情,沒有人置身事外。
劉秀做了什麼改良?我看到的是沒有改良。
人們之所以在前期接受東漢的統治,只是從敗壞到混蛋到戰亂的歷程,怕了。
在綠林赤眉的時代,說什麼公平正義?
誰手上有刀,誰就是公平正義。
所以回到頭來:曹操墓中有「七女為父報仇圖」。這種東西,肯定都是用來「表彰墓主德行」的。
當然,很多打腫臉充胖子的。
不過,曹操充個孝子,有什麼好光彩的?
維持大漢朝的公平與正義,才是魏王曹操最大的功績啊。
「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
他自己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