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電影票時,我一時忘了片名,抬頭往上看才確認。看完也就知道:他們只有之前,沒有之後。
《之前的我們》(Past Lives)由韓裔美籍導演席琳宋(Celine Song)初次執導,鏡頭、細節與對話有著驚人的細膩,比起愛情,或許更接近導演將移民經驗的得與捨,梳理出回首故土的不得與不捨。電影的開頭,是餐廳裡的兩名客人,猜測海聖(劉台午飾)、諾拉(葛莉塔.李飾演)與亞瑟(約翰.馬加羅飾)之間的關係:宛若翻譯的諾拉,與海聖談得熱絡,亞瑟卻只像帶他們來此的導遊;或者是聚餐的同事,或者,亞瑟是他們的美國朋友……即使是外人也看得出他們親疏難辨、似親實疏的關係,而三角關係最有趣的,就是看他們之間的距離,以及決定距離的位置。
如今回想起來,那是跨越時空的重會:海聖和娜英在過去(Past Lives),諾拉與亞瑟在現在。
看完之後我一直在想:海聖和娜英,究竟算不算戀愛過?怎樣又算「戀愛」?向來安慰娜英眼淚的海聖,卻為她落到第二名而哭感到氣憤的時候嗎?當他們在兩位母親的允許下第一次約會,在公園遊戲區臉對著臉的裝置藝術遮擋大半身體,娜英知道「他喜歡我」而海聖也知道「我喜歡她」,卻總是只能看見彼此一部分的時候嗎?又或者是在娜英與父母移民前選好名字,最後一天一起回家前的路口,海聖捏著手上的球,末了只能說「再見」,讓娜英往上離開,從此分隔兩路的時候嗎?
當他們時隔十二年在網路上恢復聯絡,因為新奇分享各自生活的大小事,直到新鮮褪去,距離成了距離,時差再難憑意志獲得聯繫,諾拉不願回韓國,海聖無意來紐約,最後只能答應暫時不要聯絡的時候嗎?
年少的娜英什麼都想要,不惜搶妹妹施晗選好的名字,父親給她覺得更好的「諾拉」才願接受──海聖在她心裡,始終不是「更好」的。他們的兩次分別,為的都是他們無法到達一個共有的未來,也無意改變所有的現在;在二十四年後的相聚,則因他們共有的過去已經太過遙遠,對諾拉來說更是恍如前世,畢竟她經過兩次移民才來到紐約,獲得想要的作家工作,提早結婚才取得了綠卡,年少的雄心壯志早已在其筆下「漫長的腐朽旅程」、以一生付出代價的移民裡銷磨成平凡,曾想在美國獲取諾貝爾獎的娜英,今已自覺是「來自韓國的女孩」諾拉,與丈夫亞瑟的生活,則是如同種在同一個盆栽的兩棵樹,樹根各占空間而不免產生磨擦,看似平凡,卻是能向彼此坦承的婚姻關係,他們不需要去看自由女神像,因為美國就是他們共同選擇的生活。而海聖,在十二至三十六歲,留在他心中的始終是「韓國關不住雄心壯志」的娜英,是他追之不及、也從未真正追趕的對象,是他保留在心底、只有他能照顧的十二歲愛哭鬼。電影裡我印象最深的畫面,是海聖成年後常來紐約,卻屢遇暴雨,當他終於遇到晴天,諾拉也終於能赴約時,鏡頭從下而上的是臨池的綠植倒影──雨終於停了,海聖終於遇見了諾拉,但他看見的仍然是倒映在池上,他心裡的娜英;他嚮往的自由女神,則在此次相見後,才看到他過去看不見的背面陰影。
也許人生就是這樣,無論是諾拉或海聖,都在反覆回憶時清楚知道當初為何沒有選擇對方,正因曾經想要,才在生命裡留下捨/不得的獨有痕跡,一如海聖假設的如果,始終是娜英不想要在韓國度過的人生;海聖是不跟女友吵架的「理想主義者」,即便在對的時空遇到的女友,最終仍因自己太平凡,她應該「找條件比我好的人」而分手,一再為相同的魔咒所囿。諾拉因為有失,才能有得,她無意替換她的得失;如果一開始就明知不得,卻若有所失,就會像海聖那樣留在原地,徬徨踟躕吧。
海聖眷戀的是曾在他身邊的娜英,他不曾來到二十四歲的文諾拉身邊,三十六歲才終於看見面前的她,卻一如小學唯一的約會般只有片面,只是過去的他看不到她的未來,現在的他看不到她的曾經。即使仍然極力去找「你都沒變」的證據,也不能不意識到,那不再是他深愛的女孩。而娜英,則是在無數次的追尋、什麼都想要卻只能緊緊把握來到身邊的可能後,那些她最早放棄的、故鄉的回憶,就只能在夢迴重見;海聖是從那個故鄉之夢裡走出來最完美、且仍然在乎她過去的投影,但即使那個投影是她的來處,她也從不願走回頭路。對她來說,亞瑟已是她用盡一切努力所得到最好的歸宿,是能擁抱她過去的現在,她甚至比海聖清楚他拒絕看見現在自己的平凡,那又怎麼能捨下一切回到她不再想要的過去?
電影裡以「因緣」解釋所有的相遇與牽繫,但如何延續這份牽繫,終究來自各自的環境與選擇。或許娜英與海聖的初戀曾有過一無所求的純粹,但在選擇所求的那一刻早已消止,年少的眷戀只能留在前世,長成後的抉擇是磨過稜角的自己,並和過去好好道別。未來還能如何?「到時候再見。」故而這一刻諾拉的眼淚,只能由身邊的亞瑟擁抱了。
畢竟我們能珍惜的,只有已然經過選擇的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