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破內法戒第九(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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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破內法戒第九(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卌八)

 

《佛說梵網經講錄》慧僧法師(1905~1982)講。果靖居士校訂

 

 

經文: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為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如獄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肉。非餘外蟲。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毀破。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如三百矛剌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此是最後一條輕垢戒,制自內破壞佛法。若菩薩比丘,「好心出家」:意謂曾發自利、利他,自度、度他之菩提大心。但是出家之後,「而為名聞利養」:為了名聲,為了利養,「於國王百官前」:於已受佛戒之國王百官前,「說佛戒者,橫與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弟子作繫縛事」:這邊是說,已受佛戒之國王百官,是同法之人,得於彼前說菩薩戒,但不應於彼前,侮辱比丘、比丘尼,菩薩戒在家弟子,橫作非法治罰之事。弟子有過,但應如法治罰,不應作繫縛事(如:獄囚、兵奴,以傷出家軌式,此見《蕅益大師全集》)。

 

諸如泰國,以佛教為國教,政府不得繫縛僧侶。縱其犯法,亦應護送至該國之僧王面前,如法治罰,但官方不能監禁、烤問僧侶,或施酷刑,或鞭打繫縛。若僧侶違犯惡極,僧王則使其捨去袈裟,還穿俗服。這時候,官方便能按照法律逮捕懲罰。

 

若比丘自身破壞佛法,有如獅子身中蟲,反噉獅子身上肉。獅子為百獸之王,所謂「師子吼,無畏說,百獸聞之皆腦裂。香象奔波失卻威,天龍寂聽生欣悅。」受持菩薩戒者,比喻為獅子,有威可畏,外人乃不敢侵犯。但佛教本身之敗類,卻能破滅佛法,誠可悲矣!故戒文云:「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且「若受佛戒者,應護佛戒」:受了菩薩戒的人,無論比丘、比丘尼,應當要好好保護佛戒,就是用心學戒受持的意思。「如念一子」:如獨子般的器重所受的戒律,譬喻其愛護之極。「如事父母」:又如恭敬父母似地恭敬所受的戒律,譬喻其敬重之極。把戒律恭敬到這麼高的地步,所以「不可毀破」。又念子即慈悲心,事親即孝順心。吾人當以極端致誠之慈悲心、孝順心,依戒修行,事奉法化。

 

至於「而菩薩聞外道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菩薩戒弟子,若聞外道惡人,以惡言毀謗佛戒的聲音。「如三百矛剌心」:矛,是古代之戰鬥武器;像剌刀似地。如三百矛戈刺心,譬喻其哀痛之極。又如「千刀萬杖,打拍其身」:好像是一千把刀、一萬把杖,打在身上般的苦痛,等無有異。「寧自入地獄,經於百劫」:寧可自己入地獄,縱經百劫,在地獄裏受苦,「而不一聞惡人以惡言謗破佛戒之聲」:亦不一次聞惡人誹謗佛戒的音聲。你看!就都這樣,寧可入地獄去,入地獄受苦,都不要聽聞那些惡言謗佛戒之聲。「而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緣」:何況親自破毀佛戒,或勸他人破戒耶!「亦無孝順之心」:那樣子的話,還有什麼孝順心可言呢?!這種忤逆不孝的行為,是欺師滅祖,所謂的「賴佛吃飯,依佛穿衣」,從中挑壞眾生法眼,斷滅三寶種性,百死莫贖,悲矣!「若故作者,犯輕垢罪」﹕若故意這麼做的,結罪。

 

具緣:此具性遮二業,以其毀辱法門故。五緣成罪。

(一)  是佛弟子:謂大小乘七眾,不犯邊罪(不犯根本戒),不捨戒者。

(二)  佛弟子想。

(三)  有治罰心:有意令前人受辱。

(四)  所對人:謂國王百官等。同有戒者,故僅結輕;若向未受戒人前治罰,自屬第六重戒。

(五)  正行治罰:正式懲罰對付等,隨事結過。

 

 

經文:如是九戒。應當學。敬心奉持。

 

以上,是總結四十八輕戒竟。戒文上說「敬心奉持」,即是要按時誦戒,受之於心,持之於身。若不誦戒,則久而忘記,或疏忽戒法,這就不算是敬心奉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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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經文:諸佛子。是四十八輕戒。汝等受持。過去諸菩薩已誦。未來諸菩薩當誦。現在諸菩薩今誦。

 

世尊釋迦牟尼佛,說完四十八條輕戒時,又囑咐諸大弟子說:「這菩薩戒,三世諸菩薩都誦;過去的已誦,未來的當誦,現在的今誦。」足見菩薩戒是很重要的。

 

 

經文:諸佛子聽。十重四十八輕戒。三世諸佛。已誦當誦今誦。我今亦如是誦。

 

世尊釋迦牟尼佛再三叮嚀:「各位四眾弟子呀!以上的菩薩戒,乃為三世諸佛所共受持讀誦、記憶深念的,是最重要的戒律。我今亦誦此戒。」有人問說:「佛已成佛果,不會犯戒,何須誦戒耶?」雖然如此,但菩薩戒是諸佛心地本源,三世諸佛同尊,故佛佛誦持。

 

 

經文:汝等一切大眾。若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眾生。化化不絕。

 

這一段是囑咐流通。囑咐諸大弟子,若國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薩戒者,都應當受持、讀誦、解說,書寫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輾轉不斷。蓋因菩薩戒是關乎佛性因果之無上律儀,故大眾應盡心竭力,去廣泛流通,教化群品,使佛種常住,綿延不絕。

 

前面勸受之戒文,有列出婬男、婬女、黃門、鬼神、天龍八部、畜生等,但今只言「信男、信女」,其他品類,因何不提呢?此乃因眾生受戒後,皆名第一清淨者。縱使從前不務正業(婬男、女妓、邪命等),受戒後皆歸第一清淨。但須知「清淨」者,是指受戒後不復犯戒。若受戒後又犯戒,那就算不上清淨了。

 

所謂的「佛性常住戒卷」:是指此菩薩戒卷,若能流通於世,則佛性因緣可以持久,永遠不滅。此戒卷若遭壞滅,則世人也無佛性因緣可言矣。

 

 

經文:得見千佛。為千佛授手。世世不墮惡道八難。常生人道天中。

 

這邊略舉三益:(一)見聖。(二)離苦。(三)得樂。而「授手」,即是指由諸佛授記,將來畢竟成佛。謂秉戒人(受戒人),與佛相鄰次不遠。並且受戒已,世世不會墮三惡道(地獄、惡鬼、畜生)。也不落八難中:

(一)  地獄。

(二)  惡鬼。

(三)  畜生。

(四)  長壽天:此天眾生長壽,雖享天福之安逸,但不能見佛聞法睹僧,故名為難。

(五)  六根不具:即是盲聾喑啞,殘廢破蹩等。

(六)  北俱盧洲:或云邊地。

(七)  世智辯聰:縱有多聞,仍屬於世間智,非出世間智,並且善於狡辯,偽智叢生,樹我慢幢,自命不凡,看不起佛法。此輩亦屬八難之一。

(八)  前佛後難。

 

以上八難,皆無機會聽聞佛法,植善根,發菩提心,故名為難。凡受持菩薩戒者,永不墮於惡道八難,而且生生世世,得生人間或天上,受勝妙之法樂。

 

在此也略說明三益:

(一)  見聖:世世由千佛摩頂授記。

(二)  離苦:永出離三惡道、八難。

(三)  得樂:常得生人天。

 

此是略言之,若詳細研究,受菩薩戒之利益,何止此耶?而受者將來必定成佛,此利益更是不可思議!

 

 

經文:我今在此樹下。略開七佛法戒。汝等大眾。當一心學波羅提木叉。歡喜奉行。如無相天王品勸學中。一一廣明。

 

所謂的「七佛」,是指過去莊嚴劫中,最後的三尊佛,以及賢劫的四尊佛。現今我們所居,乃是賢劫,而釋迦牟尼佛是賢劫中第四尊佛。此戒是過去七佛,親自授手宣揚之法戒,故吾人亦須一心頂戴奉行。

 

一心是專精不二之意。波羅提木叉(PRATIMOKSHA)則是印度話,翻譯此方話,名為「戒」,亦名「長養」,「淨除」;復有「解脫」、「別解脫」二義。「解脫」,意謂依戒行持,必定超凡入聖,而得解脫。「別解脫」,意謂每一條戒律,亦有彼特別解脫之功能。此戒皆應歡喜奉行。

 

本文的〈無相天王品勸學章〉,是《梵網經》一百二十卷中之一,但此土不傳。

 

 

經文:三千學士。時坐聽者。聞佛自誦。心心頂戴。歡喜受持。

 

三千,謂三千大千世界中,同稟受持菩薩戒者,皆信心頂戴奉持。

 

 

經文:爾時。釋迦牟尼佛。說上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中。十無盡戒法品竟。千百億釋迦亦如是說。

 

這一段乃承按本經前面,最初之戒文。此一品之開端,敘述釋迦牟尼佛坐於蓮華臺上,金剛之座,由報身佛盧舍那佛,於華藏世界,宣說菩薩戒;而同時於一一世界海中,千百億釋迦牟尼佛,各於其蓮華座上,同時宣說此戒。盧舍那的意義,此云「淨滿」,謂已圓滿一切淨法。「十無盡戒法品竟」,是謂釋迦牟尼佛剛說完十重菩薩戒法的時候。

 

十重戒:(一)殺戒。(二)盜戒。(三)婬戒。(四)妄語戒。(五)酤酒戒。(六)說四眾過戒。(七)自讚毀他戒。(八)慳惜加毀戒。(九)瞋心不受悔戒。(十)謗三寶戒。云何名為「無盡」呢?蓋因一切諸戒法,無不從此十大戒流出,永恆不絕,故謂無盡藏。當世尊釋迦牟尼佛,宣說此十無盡藏戒法竟,其他千百億世界裏的釋迦牟尼佛世尊,也同時宣說完畢。

 

 

經文:從摩醯首羅天王宮。至此道樹下。十住處說法品。為一切菩薩。不可說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亦如是。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微塵世界。

 

世尊釋迦牟尼佛,一共於十住處,宣說此戒法品。最初在摩醯首羅天王宮(MAHESHVARA HEAVEN)說,此天通常謂色界最頂天;住於色究竟天的中央。摩醯首羅,譯為「大自在」,因為此天主是最自在,洋洋自得。據《地藏經》又云,此天是色界頂天,即是第四禪天之上。

 

釋迦牟尼佛,從摩醯首羅天,直至娑婆國土菩提樹下,一共十處,演說此法。而「不可說」,是印度大數目之一,亦是《華嚴經》上一百二十四個大數字之一,謂其量廣大得不可悉數,不可言說之義。佛為不可說那樣多的菩薩和諸大眾,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一世界中是如此,而一一世界中,亦復如是。

 

蓮華藏世界,是盧舍那佛所居的華藏世界海。在這世界海裏,有不可說不可說那麼多的蓮花,一一華葉上,有一世界海。一一世界海內,復有無盡無盡之世界海,如微塵許。塵塵混入,剎剎圓融,所謂「華藏世界一一塵,一一塵中見法界」;這種境界,是重重無盡,無盡重重,圓融無礙,不可以心思,不可以言喻,玄妙叵測的!欲要仔細研究這種道理,可參考《大方廣佛華嚴經》。

 

試想想:假如把一個世界,粉碎成微塵,其微塵粒,必定是數不過來那麼多。假若每一粒微塵內,復有一個圓整的世界,你說有多少世界?必定是無窮無盡,不可悉數那麼多。而在這些千百億世界,蓮華藏世界海的一一世界內,各有一尊釋迦牟尼佛,在同時演說菩薩戒法,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一世界是這樣,其他所有如微塵許世界中,亦復如是。

 

 

經文: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無量行願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

 

前面五句為「別」,最後一句為「總」。藏這個字,有負戴、包藏之意。此戒藏是無所不包,無所不容,所謂「大而無外,小而無內。」五句為:(一)一切佛心藏。(二)地藏。(三)戒藏。(四)無量行願藏。(五)因果佛性常住藏。

 

這五句就叫「別」,後一句呢?後邊一句「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盡。」後邊一句就是「總」。

 

(一)  心藏:即三十心,包含十發趣(十住),十長養(十行),十金剛(十迴向)。此三十心,通則包括一切諸法之因果。

(二)  地藏:即十地,從歡喜地乃至法雲地。

(三)  戒藏:即十重四十八輕戒;此乃一切戒之本源故。

(四)  無量行願藏:「行」,即六度,或云六波羅蜜: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般若)。「願」,即普賢菩薩十大願王等。

(五)  因果佛性常住藏:本來,佛性非因非果,乃是超出因果之外。但因果卻不離佛性,故曰:「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

 

實相,即是佛性的一個別名。諸法實相,是即相離相,無相而無不相;不生不滅,故云「實」相。一般凡夫肉眼,所睹之形形色色,非諸法實相也。實相是無相,但無所不相。這邊說,因亦佛性,果亦佛性,佛性常住,則因果亦常住。通了一切諸法,皆名因果佛性常住之藏;別則「佛性本源」,亦是菩薩戒之異名。就如前面經文說過,「本源自性清淨妙戒」,這就是佛性常住藏。

 

至於「如是一切佛說,無量一切法藏竟」:「如是」,是指法之詞,指過去、未來、現在三世一切諸佛,說無量一切法藏(心、地、戒、行願等法)竟(完成,說完了)。

 

 

經文:千百億世界中。一切眾生受持。歡喜奉行。若廣開心地相相。如佛華光王七行品中說。

 

以上所說,是約略討論菩薩戒相,假使要詳細分析,則其相別是無窮無盡的。若要廣泛研究心地法門、一切諸法相,可參照「佛華光王七行品」。《梵網經》有一百二十卷,共六十一品,但目前只有「菩薩心地法門品」傳至漢地,餘品皆不存。以下經文最後一段,是偈讚。

 

 

經文:明人忍慧強。能持如是法。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

          一者十方佛。憫念常守護。二者命終時。正見心歡喜。

          三者生生處。為諸菩薩友。四者功德聚。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後世。性戒福慧滿。此是諸佛子。

 

接下來之偈讚,是總結菩薩戒之功德。所謂的「明人忍慧強」:明人,是指有智慧者。忍,是安忍,即定力。唯獨定慧俱強(殊勝)者,方為明人。「能持如是法」:必須有殊勝智慧的明人,頭腦敏捷,思想清朗,能辨邪正者,才能持此十重四十八輕菩薩戒。「未成佛道間,安獲五種利」:即使未成佛,就已經先獲得五種殊勝利益。成佛之時,故然證得三明四智、五眼六通,福慧雙圓,自在解脫。而縱然未成佛者,亦獲五種利益:

 

(一)  諸佛常護念。一切諸佛,皆從此法出,此法猶如佛母。故持之者,與佛氣分交接,特別受諸佛之所慈悲加護。

 

(二)  命終時,正見歡喜。持戒者壽命將盡,心懷正念,無有恐懼,亦不惑亂,故生歡喜。一般人不守戒律,故臨命終時,惡報現前,業障纏身,乃至憂悲苦悶,忐忑不安。故孔子曰:「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姑勿論彼在生時剛強凶狠,難調難伏,很多人到將死之時,也會良心發現。唯獨持戒者心無畏懼,有把握往生極樂世界,恒不捨離諸佛故。

 

(三)  生生為菩薩友。人在未成佛前,尚要受多番生死,但若能持戒,則在在處處,以不退菩薩為伴侶。

 

(四)  功德戒度悉成就。戒為一切功德之聚,即是十重四十八輕戒。「度」是六度萬行。戒品已具足,則一切功德聚,亦悉成就矣。

 

(五)  性戒福慧滿。性戒,即是本源自性清淨的妙戒。此戒是自性裏本來具足之金剛光明寶戒,是福慧之源。非獨成佛後才圓滿福慧,而是生生世世悉要修持圓滿,故云「今後世滿」;謂從觀行滿,乃至究竟位,也要圓滿。人若獲此五種利益,是真佛子,因為能紹隆佛位故。

 

 

經文: 智者善思量。

           計我著相者。不能生是法。滅壽取證者。亦非下種處。

欲長菩提苗。光明照世間。應當靜觀察。諸法真實相。

不生亦不滅。不常復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菩薩所應作。應當次第學。

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

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

 

這段的「智者善思量」:「智者」與前面「明人」,是同一個意思。唯獨有智慧人,方能善於觀察。愚癡人都是「計我著相」。在這個世界裏,人人執著「我」。若再深推究之,這個身體死後,焉有一個「我」存在?「我」又跑到什麼地方去了呢?凡夫不但執著「我」,還執著「相」,執著眼前所見一切,形形色色諸象。但是百年後,這些「相」,還會存在嗎?計我著相,是凡夫的境界。此等人對於佛法,不能生出真信心,不但不能發菩提心,亦復不能明瞭無上妙戒。

 

有人會問:「凡夫既不能出生此種殊勝法,那聖人可以嗎?」偈讚中云:「滅壽取證者」,即是指二乘人,阿羅漢。羅漢是自了漢,證果後,捨去受用而執取空理,不願留在世間度眾生。羅漢沉空止寂,不知道真空中還有妙有,妙有又產生真空;真空妙有,是互相無礙。此輩得少為足,化城自困,故謂「非下種處」,是不能栽植菩提種子之沃田。以上是說,凡夫和二乘人,皆不能修此無上妙法。

 

而「欲長菩提苗,光明照世間」:是指趣向無上正等正覺者。「光明」,即是智慧。「應當靜觀察」:「靜」,是「止」之異名;「察」,是「觀」之審細。此句即是指「止觀」法門。必要止觀雙運,方為實修。人若想用功辦道,其實不出「止觀」這兩個法門之外。止,即是放下;觀,即是提起。譬如,習禪打坐,參話頭,間中或遇著昏沈、掉舉,則要用「觀」的法門,把話頭提起來。反過來說,有時妄想紛飛,如波濤起伏,騰躍而生;此時則要用「止」的法門,把妄想放下。故用功是止觀同運,止觀不二。人習禪定時,要觀些什麼呢?要觀「諸法真實相」。云何為諸相?即是「十法界」和「十如」,權實之法。

 

十法界包含六凡四聖,總和為十。六凡,是指六道輪迴,有三惡道的(一)地獄(二)餓鬼(三)畜生。還有三善道的(四)天(五)人(六)阿修羅。四聖則是(七)聲聞(下乘)(八)緣覺(中乘)(九)菩薩(上乘)(十)佛(上乘)。

 

前六法界是六凡法界,後四是聖人法界。四聖道中,以聲聞為下乘,緣覺為中乘,佛菩薩為上乘。菩薩是因,佛是果。以上十種眾生,是為十法界。單在人道,就能通達其餘九法界,一切在乎你的心。你所發的心,是天道的心?抑是餓鬼的心?一切唯心造,故云「十法界不離一念心」。

 

接著略釋十如:(一)如是相(外表)。(二)如是性(內容)。(三)如是體(身體)。(四)如是力(力量)。(五)如是作(作為)。(六)如是因。(七)如是緣。(八)如是果。(九)如是報。(十)如是本末究竟。

 

(一)  如是相:相即是相貌,外表。譬如人人各有其相貌,就拿三國時代曹操、劉備兩人為喻,二人皆有帝王之相,但兩人面貌不同。曹操是隱,劉備則顯。劉備是圓頭大耳,印堂飽滿,一看過去,便知是個皇帝相。但曹操的相貌卻比較不顯著,故為隱。

 

(二)  如是性:性就是指內裏的性能、內容。

 

(三)  如是體:可以說是身體、體格。

 

(四)  如是力:即是力量。

 

(五)  如是作:即是作為。

 

(六)  如是因:所修之因。

 

(七)  如是緣:從所修因,發展為緣。

 

(八)  如是果:即是從所種下之因,而獲這種果。

 

(九)  如是報:報,與果相似,即所獲得的報應。以上因、緣、果、報,皆有互相連帶的關係。

 

(十)  如是本末究竟:本是根本,末是枝末。言歸究竟,本末同源。故云「一本散為萬殊,萬殊仍歸一本」,即此意是。

 

以上,是以十法界、十如兩個法門,來解釋「諸相」的道理,在《法華經》上有詳細的解釋。

 

至於「實相」者,偈讚中舉出四對,可省而思之。四對為:「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此八「不」,乃中道了義。若不偏於任何一面,始臻中道。蓋因如來藏是無相,然無所不相。譬如人的心,有何形相呢?雖然無形相,但無所不相。諸法實相,亦復如是。

 

第一句是「不生不滅」。據《楞嚴經》云:「眾生靈明覺性,本然清淨。」本然清淨,故「不生」。然而,各各循業發現,隨業往生到十方國土,忽然為天,忽然為人,忽然為修羅,或為地獄、或餓鬼、或畜生,輪迴六道,故謂其性「不滅」。因此,循業發現,故生即不生;清淨本然,故滅而不滅。於是有「不生不滅」之中道理。

 

第二句是「不常不斷」。不變隨緣,故不常;隨緣不變,故不斷。就拿水為喻;若把水放於方形器內,其形則方;設於圓形器內,其形則圓,這是隨緣的例證,故云「不常」。然水之形狀雖然隨緣,但其本性,即濕性,卻不變動。這是不變,即是「不斷」。以上是以譬喻來淺釋「不常不斷」的中道理。

 

第三句是「不一不異」。理隨於事,故「不一」;事隨於理,故「不異」。事法是多不勝數,但理是純粹一味。所謂「一本散為萬殊,萬殊仍歸一本」,一個理,能生出一切事;一切事,始終不離一個理。往究竟處,事理是圓融無礙,相即相容的。

 

又如天台判教,設四門來解釋理。四門:(一)空門。(二)有門。(三)亦空亦有。(四)非空非有。此四門又各分為四門。譬如第一空門:又分出空門、有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餘三門亦復如是,也有這四門。四四一十六,理隨於事,開十六門,故不一。事隨於理,此十六門,總歸於一,故不異。因之,諸法實相是「不一不異」,是同一體性的。以上是第三句的淺釋。

 

第四句是「不來不去」。眾生迷無所從,故「不來」。若悟無所滅,則「不去」。迷時是眾生,悟時則是如來。如來,亦是無所從來,不來也不去,故名如來。以上是顯淺略釋八不。若廣而思之,通達諸法實相,悟徹中道了義。

 

接著「如是一心中,方便勤莊嚴」:如是諸法,即是一心。如是一心,即三十心、十地。應靜觀審諦,依戒奉行。觀察和持戒,皆名方便莊嚴。觀察即理方便,名為智慧莊嚴。持戒即事方便,名為功德莊嚴。莊嚴,乃莊嚴心地也。然必要念茲在茲,深省思維以上「八不」之道理,精益求精,始能悟入。

 

然後「菩薩所應作,應當次第學」:修持菩薩戒,即要在此地用功夫。次第學,是循序有次,不躐等,不能雜亂無章。舉一個顯淺的例子:人讀書時,先入小學,次入中學,復而入大學。總不能從小學生身分,一躍而成為大學畢業生。修道其理亦同。

 

至於「於學於無學,勿生分別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訶衍」:有學位與無學位,是大乘、小乘裏,諸位分別之名詞。小乘教中,以阿羅漢為極果。初果、二果、三果羅漢,皆名「有學」位,尚要向前修學故。四果阿羅漢,是「無學」位,因為已證空理,了分段生死,超出三界。大乘教中,以三賢(三十心):十住、十行、十迴向為有學位;以十地為無學位。菩薩於有學或無學位,均不起分別心。若人尚置身於有學位,你無學位的人,也不應輕蔑他。此即是第一道,是無作妙修,全同理性。又無學妙性,起於真修,名摩訶衍(MAHAYANA),此地翻大乘,謂運載自他,同入大涅槃城之義。

 

接著「一切戲論惡,悉從是處滅。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凡外道,二乘種種戲論,皆為不善,故名為「惡」。若以此大乘第一道,能滅所有異端邪論。薩婆若(SARVAJNA)是梵語,此翻一切智,亦悉從此處生出。既破一切戲論,必然生大智慧故。謂行人應當方便勤莊嚴,時刻不忘,觀察修學矣。

 

 

經文: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於諸佛淨戒。護持如明珠。

          過去諸菩薩。已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

          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歎。

 

此文是結勸護持戒相。欲歸一心實相,須修心地法門;欲修心地法門,必須護持諸佛淨戒。故結勸護持戒相,以為入道進修之本。「是故諸佛子,宜發大勇猛」:是故,是承前啟後。意思是說,所以呀,諸佛子應當發大勇猛心;若不發大勇猛心,則塵勞不易驅除。

 

而「於諸佛淨戒,護持如明珠」:明珠,即是如意寶珠,能償滿諸願,遂心如意,思食食來,思衣衣至。此珠復有三義。

 

(一)  潔淨義:護持不使染汙。

(二)  圓滿義:護持不使殘缺。

(三)  光明義:護持不使昏暗。謂守持戒相,如護明珠,令其不失光潔圓滿矣。

 

所謂的「過去諸菩薩,已於是中學。未來者當學,現在者今學。此是佛行處,聖主所稱歎」:此菩薩戒法,是三世(過去、現在、未來),諸菩薩所修學。亦即是佛所行處,因果同符,故為聖主所稱歎。聖主,即聖中之聖也。

 

 

經文: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迴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

          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

 

 

這邊的「我已隨順說,福德無量聚」:世尊釋迦牟尼佛云:諸佛自誦此戒,我今亦誦,名之曰「隨」。諸佛半月、半月如法說戒,我今亦如法說,故名為「順」。如此隨順說,則福德自然無量。但佛法不自私,「迴以施眾生,共向一切智」:把所有功德,皆迴施與眾生,不令眾生墮在二乘三有,而共向一切智。此是諸佛及眾生究竟歸依處也。

 

最後云「願聞是法者,悉得成佛道」:我佛慈悲心切,願一切眾生,但能聞此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者,永成道種。所謂「一歷耳根,永為道種」,又因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故願彼等,將來皆得成無上道。在此處,佛乃予所有眾生授記(包括現在的你、我、他)。若有誰能聞持《梵綱經》菩薩戒者,將來必冀佛果矣!(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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