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是把使用個人資料的情況,區分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三種態樣,避免人格權受到侵害,進而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個人資料包括那些呢?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個人資料分二類只要不是敏感性個人資料(包括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5種個人資料屬特種資料),就是一般性資料。而且是在保護人格權中的資料隱私權,唯有有生命的自然人,方有隱私權受到侵害的恐懼情緒,至於已死亡的人已無恐懼其隱私權受侵害情緒,不在本法保護之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