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悟,需要的是機緣。 就像佛祖所證的「無生」,只有當真正有一天可以去主宰眾生,演化生死的時候,才能夠真正理解輪回,理解生死,其實一切皆假,無生無死。 一切的生和死,皆是輪回法則。 其實不過只是從這個殼換到另外一個,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 所以,當我們真正可以自己去操作這個東西的時候,那就什麼都明白了。 但是如果我們自己沒有操作過,甚至都不知道工作的原理,也只是聽說過這麼一件事,自己又無法證明,那麼是無法真正理解這些東西的。 所以,我們對某一個東西的真正證悟,是必須要自己親身經歷過這種法則,或者是親身掌控過這種法則,那麼我們對這種法則的理解才會完全不一樣,這時也才具備了證悟的條件。 當我們真正的理解了、懂了,才能達到證悟。 所以,證悟的確是需要機緣的。 如果我們沒有這個機緣,那真的不一定能真正理解。 就像很多人說放下嗔念,其實真的放不下。 那什麼時候能放下嗔念呢? 第一,當我們有宿世通的時候。 當我們能看到自己無數次輪回的經歷,比如看到自己當過男人、女人、富人、窮人、皇帝、乞丐、將軍、小兵、千金、花魁的時候,當這些所有的身份我們都當過,當我們真的能夠看到自己所有的一切皆是一個又一個殼的經歷的時候,那我們對生命的理解和普通人是完全不一樣的。 第二,當我們親身去處理業力的時候。 當我們能夠處理十萬人的業力,能夠把這十萬人累劫輪回里所有的業力都還掉的時候,可能這十萬人涉及到的是一百萬個業力主,我們挨個和這些人談判,去看他們曾經受過的苦,並且勸他們放下的時候。那我們對於嗔怒和傷害的理解,就完全不一樣了。 證悟需要的是經歷,也就是我們必須要經歷或掌控過這種法則才行。如果沒經歷過,那對它的理解肯定是不到位的。 所以,並不是說想證悟就能證悟,我們必須要有這個機緣,才有機會證悟。我從來就沒聽說過有人自己能沒有接觸過這個法則,只是聽聽就能證悟的。 所以大家記住了,這是不可能做到的,證悟需要的是機緣,我們得經歷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