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9月21日,每次到了這個日期,都會回想起我當災民的記憶。
我來自南投埔里,921那天,還是五歲的我,完全不知道地震是甚麼,半夜突然就被抱到老家外,睡到甚至連地震都沒感覺,一睜開眼就看到很強烈的光照在建築物上(長大以後上網查,發現是「地震光」),整個晚上聽到各種呼喊聲和直升機的聲音,這就是我對921地震當下的回憶。
後來,幼稚園停班停課,全家住了一個多月的帳篷,才搬回建築物住,也因為當時電腦開始快速發展,父親也買了一台電腦給我學習,這也讓我開始愛上玩電腦、發現用鍵盤打字的快感,啟蒙了我對於電子遊戲的愛好。
很多人聽到我是921災民,第一時間都會很關心地問我當時還好嗎、是不是吃不好睡不飽?然而,對我來說,當921災民的回憶反而大多數時間都是快樂的,因為多了玩電腦這個最大的興趣。
我也從我自身的經驗中學習到,「災民」這個身分其實對每個人的意義都不同,我只是剛好最幸運的那個,家沒有全倒或半倒,親人也都僥倖逃生,因此,在擔任社工和律師執業的過程中,我不會用貼標籤的方式去定義每個「弱勢」或是「被告」,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且異質化的,我希望能好好了解我負責的案主/當事人之後,再為他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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