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個人搜集的資料以及經驗分享,供大家參考 😇 (鼻癌)
另提供notion版本,供大家複製調整為自己的版本~
那有需要的人就繼續看下去吧:)
可以先參考廖醫師的文章- 預防放射治療皮膚破皮
基本上我只有執行以上兩項,但若是你擔心皮膚反應比較嚴重,以下擷取廖醫師的文章重點供參考,隨時請教你的主治醫師更是重要喔!
如果能吃正常食物,就好好吃、拼命吃,我當時非常認真補充蛋白質,但到了後期,腸胃不適、容易想吐,正常食物吃太少卻沒有多喝營養奶…導致其他狀況發生,總而言之,後期吃不下、不想吃是正常,但至少要好好喝營養奶!
*我還有喝995,但護士都不推因「病患最需要的蛋白質及熱量都偏低,一瓶又貴」,而我喝了也沒有特別感受,大家自行斟酌
*很多人也推薦喝綠拿鐵,我是治療完後,才開始當早餐喝
自行上Youtube找相關病症治療的復健說明影音
Q:勞工病假有幾天?如何計薪?
A:勞工依法有請普通傷病假之權利,得視需求情形提出申請,不管任職多久,每一年度享有30日半薪病假之權利,並且請假期間以「工作日」計算,亦即,不計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至於勞工如因傷病有「住院」治療或休養之需求,其請病假日數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此外,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若同一年度勞工已請畢30日半薪病假後,再一次請超過30日病假,則自該第31日起,其請假期間「依曆」計算,亦即,如遇例假、休假日或休息日,則全數納入無薪病假期間,可無須給薪。 *無薪病假,如果沒有連續請30天以上,則例假日還是會給薪喔!
參考法規: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https://bit.ly/2VPjFVj
勞工請假規則 第 4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