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一件事情,我常常被主管告誡不能說出口。
話說公務單位有一個「成文」的規定,就是每年拿甲等考績的人數比例有一個上限。大部分第一年考進公職的人,或者剛換單位的人,總是拿乙等;許多單位是用輪流的方式,也就是說幾年下來,人人有拿乙等的無奈。
二十幾年來,除了第一年拿乙等之外,待過三個單位之後,如果要用英語的straight A形容在所有考試科目中,都拿好成績的學生,那我還真有資格說我是straight 甲的公務員。以前被警告不能跟別人分享,現在離開體系,總算可以說出口。
但,我不是好漢要提當年勇。
回首在公務圈拿了二十年甲等之後,我發現愈是拿愈多甲等的公務員,通往極至笨蛋的路上就愈快達到終點。集體意識之下,聽從長官指令的結果,就是會變成笨蛋一枚,除了大老闆之外,每個人都是笨蛋,只是程度和面向不同而已。
脫離公務圈之後,協助成立新北文化大使團隊,帶著一群青年一起進行專案任務,我才慢慢漸漸脫離笨蛋的軌道,也才看清楚「做學問的人」和「做事的人」有什麼不同。
青年文化大使雖然用很多免費的優質課程吸引青年來參與,但團隊內終究是希望青年能成為一個「做事的人」。而青年在學校養成「做學問的人」到社會成為「做事的人」的這段路上有多長、多困難,用「三年四個月」技術學徒成師父的過程,或許略能理解。
不管有沒有薪水可以拿,要判斷一個青年是不是「做事的人」其實很容易,給一個期限、訂一個任務,然後開始觀察這個人在團隊裡發揮的角色。
以學生的觀點,要能成為「做事的人」,需要有一個明確的目的。要嘛就是擔任「領導者」,風風光光的樣子,要不就是要能取得一個證明,例如高中生需要的學習歷程,或者是大學生畢業門檻的實習時數。
話說第一屆新北文化大使團隊內有些人,在培育一年之後,繼續參與第二年的計畫,部分學員同時提升成為「領導者」之後,在不同的專案、不同的目的之下,真正成為「做事的人」,只有同時是「領導者」及「實習時數」的二個條件之下,才有辦法讓學生從「做學問的人」演化成為「做事的人」。
X、Y、Z學員三個來自不同學校、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個性的人一起參與計畫,在團隊中因年齡相仿而成為好朋友。在第二年的計畫中,同時擔任不同專案任務的「中隊長」,或許因為任務屬性不同、帶領的導師不同、自己的目的需求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結果。
X學員在第一年的計畫中,完全處於潛水的狀態,我對他也完全沒有印象(整個團隊一百多人實在很難顧到每一位學員)。這位學員結業時突然來找我,陳述就讀的大學規定要完成實習時數,如果他參與第二年的計畫,可不可以幫他簽實習報告交給學校。
這感覺這是一件雙贏的事,我二話不說,立刻答應。之後還去拜訪學校老師,請老師鼓勵更多學生參與計畫。
而詢問Y學員要不要成為領導者的關鍵,是他在一次的課程作業中,清唱一段歌曲,而剛好第二年的專案任務中,規劃有歌唱的表演,於是提拔他成為中隊長。
Z學員成為中隊長的關鍵,一來是大學三年級學生,二來是在學員群組內有在關心其他學員的感覺,再來就是面對老師們都還算和善,於是提拔他成為中隊長。
我們的社會讓青年養成一個功利的心態之下,在沒有支付任何薪水之下,X學員自己宣稱,因為他有實習報告的明確需求,所以會在專案任務上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Y學員是喜歡唱歌表演的人。因為喜歡做一件事,單純只為了上舞台展現才能,就能樂在其中。Z學員比較專注在有實質金錢給付或者能得到關注名聲的事務上,對於新北文化大使的專案,就沒辦法說服自己投入更多的心力。
「做事的人」需要有一定的報償,每個人在一個團隊內所在意的無非是金錢和關注眼球。青年文化大使在團隊內得不到金錢實質報酬的情況下,能在網路和實體領域獲得眾人的景仰與關注,便成為他們參與青年組織的最大動力。
而這個動力,就是讓青年成為一個「做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