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施政報告》中的電影政策,可以視為笑話,甚麼推動香港與外國合作拍電影、資助開拓大陸電影市場,要不跟過往政府論調相近,毫無創新之餘,看不對電影業有任何幫助。外國公司及電影工作者,有何誘因與香港合作呢?他們要否或是否願意遵守國安條例呢?香港電影開拓大陸市場已久,當中曾出現不少爭議,加上大陸各種審查及經濟環境欠佳下,香港電影能再開拓多少大陸市場呢?
筆者有一些建議,有些建議,早已有人提及,但最終不了了之,其實值得考慮的:
一·把「劇本孵化計劃」成為恆常持久比賽,每年舉行,為香港電影穩定提供具質素的劇本及編劇人才;
二·「首部劇情電影計劃」擴充至動畫、紀錄片、影集,並增設第二部電影計劃,讓香港電影較多元化,也可以解決過往新晉導演難以繼續執導之困難;
三·建立香港電影或影視博物館,有助推廣及承傳香港電影文化;
四·改善康文署現有場地放映設施;另外康文署現有的大會堂、文娛中心,特別是新界場地如屯門大會堂、沙田大會堂,增設電影放映設施,讓電影活動在不同社區能夠普及;而且未來或新建的會堂如新界北文化中心,也要考慮增設電影放映設備;
五·提升電影資料館設施,並提供資源,增強電影資料館影片修復功能,成為區內電影修復中心的可能,並撥更多資源為早期香港電影修復;
六·為電影投資者提供稅務優惠,以減低投資者資金壓力,以及鼓勵更多人投資拍攝香港電影;
七·政府的空置場地、土地,可優先給予進行電影拍攝或活動用途,以減低欠缺場地等問題;
八·規定戲院放映香港電影的最低場次次數,以免荷里活電影佔據大量場次,而減低了香港電影的曝光率;
九·減低公園及各場地執法人員對各類拍攝的干預,特別是人數在十人以下、製作較簡單的拍攝,只要對附近居民不造成滋擾,就不應干預,以減低小規模拍攝遇到的困難。
以上只是筆者愚見,若各位讀者有任何看法,歡迎提出。不過,任何措施加入國家安全的政治審查的話,只會成為各措施的絆腳石,讓更多的構思及作品無法誕生,再多的資金投入,也會變得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