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不能兼職?」
這句話大家都聽過、也有隱約的認知,不過究竟兼職的界線是甚麼?在 2022 年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修法之後,又有甚麼改變?在網路上也會有人透過私訊來問我,「公務員經營自媒體會違法嗎?」「做OO事會不會違法等等」。
先說,任何私訊詢問的法規問題,我一律都會請對方詢問機關人事或寫信箱去法令主管機關,因為人事、機關首長,才是真正去判斷你行為的人,不是我,所以我的判斷沒有任何意義;而且我甚至沒擔任過人事人員,我只是有經驗、看得懂法規,以及有去蒐集資料,嘗試用比較易讀的方式轉譯給大眾理解而已。
我接下來會開其他篇文章寫公服法法規的部分,但研讀了法規跟函釋之後,我認為法令規定及程序其實是其次,接下來要講的事情更為重要,而且是普世皆準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