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門管理過程中,常常會聽到職掌/職能/職權/職責這四個詞,或是相關的內容,例如職掌盤點、工作說明書(職掌+職能)、核決權限表(職權)…,在本文會簡單定義這四個常聽用詞,後續在說明部門管理作業就可以比較理解文章中想要表達的意涵。
同義詞"職務",工作上掌管與要執行的工作內容。
例如,會計部門的職掌有:
(1)公司之財務報表及預算之編制、分析,供決策單位管理及制定政策
(2)會計制度之建立、評估及落實...
......
職掌主要是描述工作內容,所以"部門職掌"就是描述這個部門掌管與要執行的工作內容。
而工作說明書最關鍵的部分是要描述該部門、該職位(職等)所要執行的工作內容與所需專業職能,所以瞭解部門職掌才能進一步定義出工作說明書。
在執行某項工作時所需具備的關鍵、專業能力。
這個關鍵能力不僅僅是專業知識,也有可能是軟體操作能力、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能力...等都算。
例如,會計部門需要的職能:
(1)熟悉歲計及會計相關業務相關作業
(2)會操作Office、ERP軟體製作文件...
......
依據職掌所對應的相關權力。
在公司中,比較常見到的,會在作業辦法中說明,做XXX事,要簽核到部門主管,做XXX事,要簽核到公司負責人...等。
在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法規中,有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應考量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之營運活動,設計並確實執行其內部控制制度,因此,「核決權限表」在上市櫃公司中也是很常見到的文件。
比較常見的,會對財務金額定義核決權限,例如,在核決權限表中定義,3萬元以下的差旅費只要簽核到二級主管,3萬元以上的差旅費要簽核到一級主管。
其他的,還有會對文件等級(機密文件、一二三四階文件...等)定義核決權限。核決權限表其實就是公司有定義的標準化文件中,與核決權限相關的內容,彙整成很多張表。
依據職掌與職權,所要負擔的責任。
例如,在核決權限表中定義,3萬元以下的差旅費簽核到二級主管,結果當同仁未提供核銷所需之單據,但二級主管又放行請款,被稽核到時二級主管要負擔監督不全之最主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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