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RO murmur:最近改作文遇到瓶頸,看到蠻有趣的說法,忍不住來研究一下(都做了表格了還是我乾脆出成題組XD)
首先108課綱的確沒有寫「必讀古文」四個字,只有標明「推薦古文15篇」
大考中心國綜將命題取材分為ABC類(舊制學測就有),即每屆統計,有收錄這些文章的出版社比例:A類文章5-4家選錄、B類文章2-3家選錄、C類文章1家選錄(沒記錯的話,高中教科書編輯的出版社貌似只剩三民龍騰翰林?那總共就只有三家了)
取材比例B類40%,C類10%,A類「不限」
簡單來說會A類會出現的份量,比起其他根本沒幾間出版社選的C類機率高
合理推斷,最尷尬的情況是B類選文,其他兩間出版社選了,考試機率是40%
你如果是第三間出版社,你要選這篇?還是要賭一把?
大考中心有明確說明,延伸教材和附錄不包含在ABC統計內,但如果我是出版社,會將有機率成為B類選文的文章放在延伸教材,至少若真的考出來,學生也有機會自主學習。如此一來,其實選文也變成了各家出版社的角力,真的能想選什麼就選什麼嗎?
教育部當然沒有在課綱明說推薦古文15「必考」,但上層給了推薦名單(其實對出版社和大考中心來說是比較方便的做法),出版社要搶市占率,怎麼可能不選這15篇?
但是,這些課綱裡都沒說喔!只是推論而已(超怕被鄉民嘴)
看看112國綜考題:
第5題引文、第20題選項,皆出自A類選文,沒讀過怎麼選?
第1題字音、第26題字義、第27題字詞詞性,以上也都從A類選文來
雖然題數看似不多,投資報酬率不高,但比起其他無法預測的閱讀題,讀完古文15,還是有機會多拿分的!
所以這15篇如何成為高中老師們認知中的「必讀古文」?
因為考試會考。
又為何考試會考?因為「各家版本都選了」,讓古文15成為大考的A類「必考古文」
那為何出版社會選這15篇呢?
除了大考中心的A類選文標準,我們要回到出版社選文標準和課綱規定來檢視
表一:99課綱、101修正版與108課綱教材選文 文言文比例和相關規定比較
表二:各版本文言文能選課數計算:
表格項目說明
1.理想狀態:指古典詩歌按照課綱最低限度,一學年只選一課
2.實際狀態:指古典詩歌按照實際需求,包含先秦韻文選(詩經楚辭)、近體詩(唐宋詩)、詞選、曲選、古詩、樂府詩(龍騰合併古詩與樂府詩為一課)、本土古典詩(龍騰將畫菊自序與女學生合為一課、另翰林合併畫菊自序與離台詩、三民另有台灣古典詩一課)等,共6-7課古典詩歌
3.補充:會有四個版本的計算,是因為教育部新課綱沒有明定「古典詩歌」是否包含在規定的文言文比例中(舊課綱有標明)。
表三:舊課綱文言文課數試算
99課綱:
101修正版:
13*5+11-6-6=64(課)
64*45%=28(課)
64*65%=41(課)
文言文約可選28-41課
(表一到表三的數字是我這個數渣快速打出來的,有錯誤歡迎指教)(救救數渣)
從上表一可知,包含冊數縮減(新課綱雖寫六冊,但高三下沒有國文課,所以是五冊)、文言文比例下調、各家出版社每冊課數縮減(推測和國文相關課堂數減少有關)會造成表二的結果。
新課綱能選的文言文課數大概比15篇多一點點。
和表三舊課綱相比,文言文可選的課數縮減,對出版社來說能出的文章也得從「過去的篇數」變成「現在的篇數」(多到少),課綱的推薦古文也從40、30變成15
實際上除了〈畫菊自序〉與〈鹿港乘桴記〉,其他的13篇的確是舊課綱古文30(40)的文章(其實古文40到30也有同樣的過程)。
觀看角度不同,解釋也會不同:(水與月乎?)
1.從古文30「刪去」其他古文17後,加上〈畫菊自序〉與〈鹿港乘桴記〉兩篇,成為新的古文15名單
2.從古文30「選出」古文13後,加上〈畫菊自序〉與〈鹿港乘桴記〉兩篇,成為新的古文15名單
兩種說法都有可能,但是過度放大,批評「刪去」這個詞是用錯的,指責對方不會看課綱,我覺得有點過頭了,只是角度不同罷了(當然不懂的鄉民很容易被影響,只會跟著罵而已,某些鄉民可能連古文40、古文30都不知道不在意吧)。
從這樣的脈絡和出版社的角度來看,當然可以是「刪去」某些不能放進來的古文
當出版社能選的文章數有限,會優先刪除(選擇)的,當然是不在(在)推薦選文上的文章啊!畢竟能留(選)的文章有限,又有官方的推薦名單,不讀這15篇讀什麼?
但如果參考教育部的古文15方案後,剩下能選擇的「其他古文」的空間真的沒剩多少了,數字就明擺在那裡。
所以回到出版社的選文,是否能不選教育部推薦的古文15?
當然可以!
因為課綱上不是「必讀古文」而是「推薦選文」,不像101修正版還寫「酌選古文30」
相信若各家出版社一同不選古文15中一些有爭議的文章(如抗日憤青洪繻的〈鹿港乘桴記〉XD),讓這些文章從A類降級為C類,大考出現的機率就會降低,就不會變成「必考古文」。
但在108課綱後,各家出版社的市占率明顯有改變,在相互競爭(?)之下,哪間出版社會這樣冒險呢?
若沒有成功降為C,而是B,大考還是有40%機率考,那這樣是在搞出版社、搞學生、還是搞老師?
出版社到底要不要選?老師到底要不要教、要不要補充?學生要不要自己讀?
大哉問啊!
所以出版社「可以」不選,但現實的考量讓他們「不能不」選。
這是在網路上看到的另一個說法。
鄉民認為老師們可以「影響」出版社的選文,就不用擔心〈廉恥〉被「刪除」。
(不會列入ABC統計的情況下,出版社會選擇其他版本課本也沒有收入的〈廉恥〉,還是其他版本有收入的B類文章?如〈岳陽樓記〉和〈醉翁亭記〉)
還是老師們就各說各話,分別去找出版社喊話:「你們若收錄某課,敝校就不採用你們的出版社的書」。這樣,能成嗎?
每個學校每個老師想法都不同,出版社該聽誰的?還是依照教育部提供的建議書單走比較有方向呢?
(扯個題外話,翰林選錄鍾怡雯的〈驚情〉,我就遇過兩派不同的意見,有老師很喜歡這課,也有些老師認為這文價值觀上有些疑慮,可以當延伸選文,但不適合放在正課中。同為「青春」,應有其他更適合的文章;同為「鍾怡雯」的作品,也有其他更好的文本。他們多次向出版社反應,但三年一改後,這篇文章仍然在選文中出現。還是有個書呆子男學生覺得受傷QQ)
所以回到問題本身,在差不多比15篇多一點的課數裡,出版社選擇收錄教育部古文十五篇,是一種「自由選擇」,還是各種因素導致的「必然結果」呢?
如此一來,古文15,是否成為課綱上「沒有明說」,但比起其他古文,實際上大考有極高機率會考出來的「必讀古文」(A類選文)呢?
後記之RORO murmur:
很多訊息、資料被片面截取後,當然可以去脈絡化的說課綱上沒有這樣寫,但實際就是這樣發生了,大考中心的規則還有出版社選文的情況都得考慮進去。
在實際的教學現場上,古文15的確成了「必讀古文」,出版社知道、大考中心知道、老師知道、學生都知道。雖然課綱沒有這四個字,但這樣的結果,跟課綱完全沒有關係嗎?
官方的「推薦選文」讓出版社和老師們成為了可惡的推動者。這有當過導師的人就知道,上層法條都沒有明確的規範或獎懲,只有「推薦」、「勸導」這種模糊的字眼,把責任推給底下的人承擔,我們成為了看似「可選擇」的推動者。 老師苦口婆心勸導後,學生家長會跳出來說法條沒有不行,又不會懲罰;出版社選了以後,鄉民會跳出來說課綱是「推薦」不是「必須」。 面對這樣的現實和困境,或許比起成為惡者,閉起嘴巴,戴起笑容,看著整個社會、家長和學生一起承擔後果,也是一種「選擇」吧!
有時真厭煩非專業、非實際現場工作者給出一些片面的訊息,掌握話語權的人帶起風向,也許非本意,但那些鄉民不會管那麼多,有機會攻擊「老師」、「明星學校」、「文學」,他們不會留情。當看似權威者這樣說,他們就毫無顧忌地踩踏,說實話看著心裡真的很差。
不是想幫某老師講話,她的論點價值觀我也沒有全然認同(她舉〈廉恥〉說不定只是想嘴政客而已XD),但是看到教學現場的困境,那些挾帶著惡意和似是而非的言論,真的讓現場教育工作者,心裡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