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青年怎麼了?

2023/12/20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這幾年看著不少教會青年從進入教會單位,到離職或即將離職;從滿懷信望愛的火熱福傳精神,到每天說服自己再多撐一下,有的帶著傷痕離開工作崗位,有的揹負十字重擔仍在努力蹣跚前行。很多人問,教會青年怎麼了?為什麼不願意在教會服務?為什麼那麼脆弱,總是留不住人?
其實,不是教會青年怎麼了。是教會體制對青年怎麼了。


現在社會大環境的物價已和「我們當年......」不同

約莫三十年前我媽出社會沒多久當行政小妹,月薪約莫3萬元,當時我爹買了房子,新店山上的樓中樓跟大安區國宅一模一樣坪數都500萬,他選新店山上。(反正我現在搬出來了就不計較那些年我的衣櫃和鼻腔永遠潮濕到發霉了)當時的物價想必大家都有感,一碗大碗陽春麵20-25元,有肉的那種。

今年2023年,教會工作月薪依然約莫3萬元,位於山上的我家依然潮濕、屋齡三十多年左右,實價登錄已經來到1000萬多一些,失之交臂的大安區國宅就不用說了,差不多要3000萬(月薪三萬要不吃不喝工作1000個月,也就是83年又4個月?)。別說現在有沒有25元的陽春麵了,連麥當勞小支的蛋捲霜淇淋都要18元,菠蘿麵包在我小學的時候15元,現在要35元了。(時代的眼淚,通膨的只有物價、脂肪跟工時,薪資水平永遠凍齡)


教會工作者並非獻身生活者或聖職人員,也有家庭要養

為什麼教會青年很難在教會工作?因為如果不是抱著一人吃飽全家飽,當個傳道姑婆就好的志願,這樣的薪資根本無法在這個時代成家立業。何況教會工作還不是朝九晚五準時上下班,下班後可以當作沒我的事,跟對方說隔天請早點打我辦公室電話……。教會工作的聯繫、被聯繫,幾乎大多是下班時間後和假日才塞爆手機和line訊息,就算遇到「奧客」也不能翻臉,因為都是「天主所愛的弟兄姊妹」唷,何況大部分都是教會的長輩或前輩,遇到不合理的話語或對待,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教會工作者不是需要24小時on call準備被呼喚去傅油的神父,我們就只是懷著對教會的愛和小小的信德,來教會上班的勞工而已呀。

猶記得2014年,我在讀神學院時,在讀課外閱讀時遇見早期傳道員的身影,悠然神往:「民國39年8月,教廷成立台中監牧區,隔年一月,傳信部經教宗庇護12世授權,任命瑪利諾會的蔡文興為新成立台中監牧區的監牧。民國40年4月,蔡文興抵達台中,此時全區內僅有5個堂區,教友人數不滿三千......蔡文興曾回憶如下:『當我初抵台灣中部時,那時的台灣和現在是截然不同的。那是一個農業國家,人民大都靠一年二、三季的稻米收成維生,生活窮困,且多半只有小學的教育程度。......一般人在晚上都有空閒時間,他們也歡迎外國傳教士帶著一小撮教友來到村子裡,向他們介紹「天主」。短短的時間裡,在教區的每一處角落,我們陸陸續續教導一批又一批的慕道者,每一村莊約有25至100人不等。他們一連6個月,每週6個晚上,研讀天主教的道理;6個月結束時,我們就為那些要求入門聖事者授洗。就這樣,41個堂口在台中教區建立起來,有3萬5千人領洗。』」

同年的閩南文化課,我莫名繼續讀了一堆台灣教會工作者的相關文獻,寫了一篇極短小探討:「……台灣的經濟在1960年代安定下來,物資不再急需,當農業經濟的財富來臨時,人們就不再到教堂參與禮儀,而改為鄰里共同捐錢蓋土地廟、演戲酬神。而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傳教士連支付本地傳道員的薪水也相當吃緊,影響最大的是慕道班傳道員。在1950至1960年初,支薪的傳道員為教會帶來為數可觀的新教友,1960年代中期時台中教區曾高達180位傳道員。1964年的台灣天主教會統計資料顯示,當年的傳道員人數高達一千三百多位。但教區無法面對更高的開銷,因此請許多傳道員退休離職,以給付給剩下的傳道員合理的薪水。事實上,傳道員的薪資問題從道明會來台傳教的時期就已存在。1877年道明會高恆德神父(P. GinerO.P.)的一封信指出:『我們必須增加傳道員的物質待遇,他們的表現遠比基督教傳道員好,但薪水卻很少,還不到後者的一半。為此,我們的傳道員必須另外兼差以餬口,無法全日做傳教工作,效果也大受影響。』……」

我的爺爺就是當年在台中教區跟著瑪利諾會神父跑遍彰化、南投、竹山一帶的傳道員。雖未見過,但在我們家長輩的口中,確實是由家裡的奶奶一肩扛起一家十幾口人的生養照顧之責。而我的爺爺,傳道先生陳薪添老師,雖然幾乎沒有在任何文獻中找到他的名字,只有在彰化、南投一帶的耆老和高齡80多歲的修女口中聽過「啊!我知道他!」據說當年他長得很帥,每個慕道班都是整個村莊來聽,幾乎是封街......(孫女本人超級羨慕敬佩)

教會對於工作專業的基本尊重

真的不是今日的教會青年不願意留在教會服務,而是以現代社會的物價和青年揹負的社會期待,在教會工作的薪資待遇、休假/休息遠少於外面的工作,即便青年帶著所學的專業想要在教會貢獻,也難免遇到專業不被尊重的錯愕。

我實在很難忘記,在我帶著願意接受培育為教會服務的熱火,努力打工存學費,認真讀完神學院畢業之後,一個教會學校缺宗輔老師找我去談,雖然薪資只有三萬初、交通又遠,我仍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去試試,簽約當天身為主管的修女竟告訴我「妳沒有福傳專業,薪水會比上次我們談的再減三千喔」。我當下感到震驚與不解:為何教會單位的核薪是可以這樣反覆的?我讀了號稱全球唯一華語神學院福傳組畢業,每學期平均90分以上,二三年級都拿全額獎學金,這樣叫做沒有福傳專業,那什麼叫做福傳專業呢?在我委婉表示減了三千之後的薪資我有困難,可能無法簽約後,修女臉色一變:「還是妳很堅持要錢的話,我可以跟我們修會申請救濟金給妳,可是這樣就是接受救濟喔,妳要嗎?」一個正正當當願意在教會工作的年輕人,是沒有義務接受這樣的羞辱的。即便信德需要考驗,也不應該是由年紀較長的資深教友以不當對待的方式來替天主考驗青年。

教會工作的圈子很小,基本上為了團體的和諧和往後可能還會在其他場合相見的人情壓力,即便教會青年受到不當對待也不會公開說出來。但是這樣自以為在信仰中高人一等,動不動就要「教育」青年:「你們來教會工作就是要奉獻啊!幹嘛計較那麼多?」的長輩、前輩,實在太多了。我自認是一個很不喜歡吵架的人,從小的教養更讓我無法對長輩表達不滿或被侵犯界線的不舒服,我總是笑笑地讓長輩繼續高談闊論,內心提醒自己千萬不要變成這樣的人。畢竟他們的價值觀已根深蒂固數十年,青年的聲音是完全進不到他們耳裡的,頂多讓他們更有話說:「唉,現在的年輕人齁,就是草莓/脆弱/玻璃心/不願意奉獻啦……」

教會訓導和今日教會的做法落差

說實話,教會從良十三世1891年發佈的《新事》通諭就談勞工應有合理的薪酬及休息,勞權從來不是勞動者貪得無饜,而是教會本來就應該站在無法為自己發聲爭取權益的弱勢者那方。聖教宗若望廿三世在1961年頒佈《慈母與導師》通諭內寫道:「工人的酬報,不唯不敷生活的費用,有時且不足填滿轆轆的枯腸。在這樣情況中,窮人們不得不拼命工作,以致他們身體的健康、道德的完整和宗教的信仰,都瀕於破滅的邊緣。招募童工女工的條件,往往是不人道的。不可預料的失業,像猙獰的鬼臉,天天盤旋在工人眼前;而家庭生活亦逐漸瀕於瓦解。(13號)」

但很可悲的現實卻是,2023年的今日,教會工作者(尤其教會行政事務與傳教工作者)的招聘啟事上常看到招募條件希望有神學相關背景,希望應聘者要會開車、會樂器、會辦理各式活動、會做美編文宣、會剪輯影片、甚至「會募款佳」,開出來的薪資卻仍然大多介於二萬多的政府規定最低薪資至三萬初。每次看到招聘啟事我內心都對應徵者獻上十萬分的敬佩和哀傷,他們真的是犧牲了自己的身體健康、身心休息的時間空間、犧牲配偶/伴侶和家庭,來做這些工作啊。領著同樣甚至更高薪水的神長或修女,常常是教會事業單位中理所當然的主管階級,他們的房租大多不用自己付,時常有教友請吃飯,當然也沒有家庭相關的尿布奶粉幾口人的開銷。他們不能理解:平信徒為什麼希望有更高的薪水?為什麼下班不能回工作訊息?為什麼假日來「幫忙辦活動」要算上班,要給補休或加班費?

回過頭來說,一個職務的專業,本應獲得合理的薪資待遇和休假。領了該領的薪水和獲得合理的休息時間之後,要奉獻到教會、要捐給社福、要去哪裡做志工......是員工自己個人的選擇。教會做為職場,完全沒有權力、也不應該指定員工向天主的奉獻是奉獻什麼:「領少一點當奉獻」、「假日來幫忙做事當奉獻」。

今日的教會,仍有一些青年正在教會單位中咬牙撐著,再多努力一下,直到耗盡身心能量,健康或家庭出狀況才離開。也有的人的離開,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信德,不然怕自己連教會都不想來了……。

改變不是不可能但迫切需要開始

誠心希望台灣教會可以意識到這個結構性問題的嚴重性,停止責怪不在教會工作或離開教會工作的年輕人「不願意在教會奉獻」,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他們曾經用盡全力默默承受了哪些。今日的教會需要的是我們更以敬重的眼光看見每一個崗位的專業和努力付出,溫柔接納在人力物力財力不足下已經努力呈現到最好的結果,以及溫暖鼓勵每一顆願意愛天主、愛教會弟兄姊妹,願意犧牲自我精神與時間力氣的心。「撫慰的言辭,有如生命樹;刻薄的言語,能刺傷人心。」(箴十五4)

有一句話說:「『喜歡』是喜歡他的優點,『愛』是深知他的脆弱和缺點卻仍然選擇牽手同行。」我們都愛天主和祂的教會,即便她內有許多不完美,但不完美的我們也在這不完美的地上教會中,蒙天主的召請,繼續與她牽手同行,藉著基督走向天父。

聖保祿宗徒勉勵我們:「此外,你們務要在主內,藉祂的能力作堅強的人。為此,你們應拿起天主的全副武裝,為使你們在邪惡的日子能夠抵得住,並在獲得全勝之後,仍屹立不動。所以要站穩!用真理作帶,束起你們的腰,穿上正義作甲,以和平的福音作準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還要拿起信德作盾牌,使你們能以此撲滅惡者的一切火箭;並戴上救恩當盔,拿著聖神作利劍,即天主的話,時時靠著聖神,以各種祈求和哀禱祈禱;且要醒寤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也為我祈求,使我在開口的時候,賜我能說相稱的話,能放心大膽地傳揚福音的奧祕──為這福音我竟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使我能放心大膽,照我應該宣講的去宣講。」(弗六1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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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的視角中,社福團體和監獄都是「電視新聞上的事」,在這裡想記下一些我在台北少年觀護所,和服務身心障礙者、身障兒的家庭照顧者、失依兒少的社福團體中遇見的人事物,其實他們也和我們生活在同一個時空、同一片土地,只是可能未曾留意、理解。期待創造更多的接納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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