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乃至華人世界的語言教育注重文法教學,我在自學英文的開頭也延續教育體制學校教學習慣,也把時間聚焦在文法的學習上。雖然一開始我的英文學得七零八落、不怎麼樣,在校成績普普通通,但是我對語言有一種莫大的興趣,即便如此,長時間側重在文法學習上卻漸漸地感到某種空洞不踏實。如果對於英文沒有興趣或還不知道學習意義的話,很容易就會選擇放棄了。
後來,我揚棄了學校的教學方式及學習慣性,直接進入當下邊學邊用的學習狀態,也就是捨棄缺乏生活情境與生命熱力而忽略背後意義和價值連結的課本教科書,直截了當地從日常生活中周遭切身的素材讀取訊息(知識或資訊),比如從簡單的繪本童書甚或標籤文宣摺頁等開始學習,當下便已經在應用了(看懂或讀懂生存及生活的訊息)。
從大量的閱讀素材中逐漸熟悉單字、擴充字彙量、歸納句型文法、了解社會文化背景及脈絡。比方說,從頭並沒有把心思放在「I(我)的後面要用 am」、「You(你/妳)的後面要用 are」、「He/She(他/她)的後面要用 is」,卻很自然而然地在過程中吸收了文法知識,因為在閱讀內容中一再出現這樣的使用情境及形式,而沒有看過其他的表達方式。
除了「歸納」,我還運用了「挪移」和「替代」的技巧,練習逐漸地創造出與自身生命經驗與生活情境連結的句子、文章,慢慢地從輸入(閱讀)進展到輸出(書寫),從閱讀素材中自己熟悉的字詞、句型、文法開始,在閱讀中看到好文佳句,就「偷學」過來變成自己的字詞、句子、文章,慢慢轉化、內化為自己大腦中的語言資料庫裡。
等到字彙量積累的不少,閱讀越來越流暢起來,我才開始有系統地學習文法。這個時候,學校英語文教科書就派上用場了,課本是以文法規則由淺入深有層次的形式編排,同時我再到書局、圖書館找尋完整優質的文法書1至3本(不同作者/出版社)來參照,一個一個文法嗑起來,不但不會感到乏味無聊厭煩,而是不斷地從閱讀過程中相互印證、學以致用。
一開始學習語言,並不須特別學文法,先涵養語感,等到進入高階運用階段需使用文法來修正錯誤、建構更加豐富的語言表達。
剛開始說故事給小孩聽的時候,父母、教師或身邊大人可以在過程中自然而然地告訴孩子最基礎簡單的英語文文法概念,讓孩子有個初始的單字、句子排列組合結構布局的概念認知,能夠進入英語文的情境氛圍。
有了穩固的口語基礎,就大致掌握書面文字的基本文法。
文法書,只有在長期持續聽、說、讀、寫英語/英文的基礎上用來參考,才能發揮學習成效。文法範圍廣泛,難以盡學,不用花太多時間讀文法書,只需學習自己需要的部分即可。
初學者一開始學習英語文時,可以先掌握基礎文法/語法概念,再從大量閱讀的過程中去體會並分析歸納出一套文法規則來,進而內化,並且應用所學的英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