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兩岸法律信箱:假唱行不行?

2024/01/04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聽眾來信

前陣子有網友質疑臺灣天團五月天在上海的演唱會「假唱」,新聞鬧超大,還登上了BBC國際媒體新聞。據新聞報導,如果最後證實是「假唱」,最重的處罰是「終身禁唱」耶,處罰超重的。就我的印象,其他國家的歌手如果被踢爆假唱,頂多就是輿論一片譁然,好像沒有到「終身禁唱」的嚴厲懲罰。想請兩位主持人分析一下,法律上是如何看待「假唱」的?



事件

去年12月間,在被網友質疑五月天疑似演唱會假唱之後,五月天的經紀公司第一時間就否認假唱的事情,並且以非常有創意的方式回應假唱的質疑,在隔日巴黎演唱會,全程線上直播,讓歌迷一同鑑賞五月天的歌唱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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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重點

  1. 假唱或對嘴演出,這在我們平日日常所接觸的演藝活動,似乎也不少見。檢視世界各地曾出現過的對嘴事件。
  2. 假唱出現的可能原因,包括複雜表演、困難的場地、保護歌手或者是滿足觀眾的期待。
  3. 演藝娛樂是表演,表演是言論自由,而且營業演出是自由市場,對於假唱似乎也應交由市場去處理與回應。故各國家的實踐,似乎沒有動用國家管制的手段去處理對嘴表演。
  4. 同樣是對嘴表演,中國是如何看待「假唱」事件?如果真有「假唱」的情況,在中國會面臨到什麼法律風險?
  5. 中國首先把「假唱」定義為欺騙。
  6. 中國管制假唱是「私法」與「行政管制」並行的策略。歌手(主辦單位)與消費者間的關係則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除了「私法」的管制外,中國還出動了「行政」的管制,這也是目前本案的重點,涉及到《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7. 中國管制假唱背後的核心思維:「思想統一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營業性演出的管理,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满足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具有強烈的國家集體精神
  8. 從假唱事件,可以看出兩岸在表演藝術的意識型態截然不同。
  9. 事實上,中國的演藝表演,本身就充滿「假唱」。每年的春晚表演,網路上常有熱議哪位明星是假唱對嘴。中國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現場演唱《歌唱祖國》的小女孩林妙可,事後也被曝光並非實際演唱者,只是對口型演出。既然連國家級的演唱也是假唱。為什麼沒有看到中國有什麼反應或調查。為什麼同樣被質疑「假唱」,卻有如此不同的標準?
  10. 為國家集體精神服務的演藝活動之特色:道德至上原則與什麼才是符合國家精神,各個標準不一。隨著政權搖擺的表演藝術,是無法有真正的藝術性。
  11. 歌曲推薦:五月天「如果我們不曾相遇」,「如果我們不曾相遇,我會是在哪裡/如果我們從不曾相識,不存在這首歌曲」,每次的演唱會都是一種一期一會,願每個藝術創作者都能在自由的環境下自由創作。



收聽網址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109/id/147089

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 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 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 許惠菁 律師 / 許健鈴 律師 知言法律事務所律師 Tel:02-2959-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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