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及個人CFC適用辦法-112年12月最新修正重點彙整

2024/01/23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財政部業於上週 12 月 21 日及 22 日分別公告了修正後之「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及「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此版本將會是明年 5 月份辦理CFC申報之法令依據。本次修正內容的最大重點莫過於增訂了「非低稅負地區分配 111 年及以前年度盈餘,得免計入當年度盈餘之過渡條款」,請大家務必留意過渡條款的期限並充分把握,以保障自身稅務權益。以下為大家整理本次的修正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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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生到死亡,很多事情背後都有「稅」的影子。出社會工作後有個人綜所稅,開公司創業則會遇到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買房子也有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等到退休交棒時,贈與稅及遺產稅也是必經之路。因此,如何合法節稅是一門必修的學分,才不會誤觸稅網,補稅又加罰,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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