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子兵法之邏輯
國之大事
軍隊或打仗(兵),是一國(當時是家天下,故此應指統治的王室、公室)之大事;戰場是士卒生死的所在(地)、策略是士卒存亡的途徑(道),不可不明察。
士卒在錯誤的戰場因錯誤的策略而大量死、亡,軍隊將不復存在,王室、公室亦將任憑他國宰割。沒有充足的力量,不可能妥善地保護自己(國/家/人)。因此,軍隊是大事、打仗是大事、甚至是最大的事。軍隊、軍力不是一蹴可幾,是十數年、數十年的苦功。依據可能的戰場、模擬對應的策略,投注必須的人力、物資、財政等建設軍隊、培養軍力,這些都需要仔細察察。
經之以五
所以,擘畫軍隊或打仗這事,分為五個方面、計算而考察比較敵我、以發覺雙方的實力:一方面是道、二方面是天、三方面是地、四方面是將、五方面是法。道,是指要求軍民(當時為軍民合一,則是具備軍人屬性的人民),與國家領導人持相同立場、思想一致,那麼他即可以與他們同死、與他們共生;軍民都不會懷疑。
為什麼需要「軍民」的『同意』?按周朝的宗法與封建制度,王、公(侯/伯/子/男,通稱諸侯)、卿大夫、士都分為大宗與小宗,後者是嫡長子(妻親生的長子)以外的子(妻親生的次子以後,與妾所生的)。妻是明媒正娶、按『禮教』說媒迎娶的,因此地位最高、也只可以一位、是一妻制——中國人一直是一妻制。妾不可以上位為妻、納妾也不能隨意為之。是故,廢妻是一件「大事」。她親生的第一個男子,就是嫡長子、繼承一切權利與義務。王子——王的兒子們,其中妻親生的第一個就繼承王位,其餘的封土建國為諸侯。公子——公/侯/伯/子/男爵的兒子們,其中妻親生的第一個就繼承諸侯位,其餘的在該諸侯國內,封土建邑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兒子們,其中妻親生的第一個就繼承卿大夫位,其餘的在該卿大夫邑內,不封土、不建邑而為士。士的兒子們,其中妻親生的第一個就繼承士位,其餘的成為民。與時推移之下,自然而然地所繼承的愈來愈小、以至於無可繼承,最後由王室收回該土地。這是理想中的設計,但事實非如此。兼併戰,打壞了制度。
最後者、最低階的士,是戰鬥主力、也是貴族而與諸侯有血緣關係(比較遠、也無封國與采邑),無法繼承地位的人—如士的『非嫡長子』的兒子們—就會自然成為普通的民、也需要赴戰。雖然,長此以往,都會愈來愈沒有血緣關係;固然按照制度,下一階層的人都要服從上一階層的人,但他們如果集體反戰——無論什麼原因,還是會造成王、公的困擾。因此,孫子才會將「道」立為第一個因素——這應是為了避免無意義的戰事。只不過,就沒有幾個諸侯真正關心軍民。
原則上,『郊』外的「野人」是不能參加戰鬥的。
天,是指自然的晝夜、季節。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原則,不表示沒有夜貓子。又「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依季節行農事。因此,戰事的時間是需要考慮的,否則「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會大大地影響國家糧食的供應、民生的發展。
地,是指天然的高低、寬窄、遠近、難易。
戰事的場所在地面,當時雖有水軍,陸軍仍然是絕對的主流。相較於水文,地形當然是唯一的關注。此處必然只論天然的地形,若要講人為改造,絕非這麼短短幾字可以交代。試想,現代的工程技術要改造天然的地形,容易嗎?遑論二千五百年前。
將,是指他(們)的智慧、信用、仁慈、勇氣、嚴格。
必然指所有的將——受命主將與偏將、裨將等。總不能主將優秀、下屬將領鴉鴉烏,以至於不能如臂使指,這仗怎麼打?當然無人能面面俱到,至少都應及格。
法,是指軍隊的組織、軍官的素養、國主的決策等體系。
不同的個性、思想,必會造成不同的行事風格。因此,各國有不同的軍隊編制、軍官養成、王公的決策習性,都會影響軍力的建設與投射。
這五個方面,將軍們都聽聞過,了解的將軍們則能獲勝,不了解的則必獲敗。
校之以計
所以,計算而考察比較敵我、以發覺雙方的實力:誰的國主賢明?誰的將軍能幹?誰獲得天時地利?誰的體系落實?誰的整體部隊強大?誰的個別士兵精練?誰的賞罰明快?我—受命主將—將以這些考察比較,了解打仗的勝敗。下屬將軍們之中,聽從我的考察比較,留用;不聽從我的,棄用。
這是分析「內在的」——基本面、根本面——實情。
「兵眾」與「士卒」明顯的是對舉。因此,既然後者是指戰技的熟練,沒有理由前者僅指『裝備』——也需要人操作——的強大,必然是整體與個別的戰力。
從後四項可以推知,「主用」不是指『主軍費用』(曹操語),沒有一項與後勤有直接關係、或者由其支撐。
乃為之勢
計算而考察比較的結論,顯示我方具備有利條件,而且下屬將們都已聽從我,此時就應該考慮造勢,作為外在的助力,以放大、提升該有利條件。所謂勢,是根據自己的優勢所在,而決定輕重緩急的權變;需要造勢,是因為打仗必然需要欺敵;欺敵有以下方式:我有能力打仗(或者,敵人認為我有能力打仗;以下皆同),但誤導敵人以為我無能力;有意圖,但誤導敵人以為無意圖;目標在近期或近處,但誤導敵人以為在遠期或遠處,反之亦然;我其實具備有利條件,反而做出引誘以使敵人疑惑;其實處在混亂狀態,反而進行攻擊以使敵人疑惑;其實有充分實力,反而採取防備以使敵人疑惑;其實是足夠強大,反而採取退避以使敵人疑惑;其實已非常憤怒,反而採取觀望(橈)以使敵人疑惑。這些方式,只有一個目的——打他个無防備、踢他个沒意料。事關行軍打仗的勝利,不可以洩露(傳)——永遠不可以。
這是分析「外在的」——加分項、環境項——助力。
人們都以為,事過境遷就可以將當初的內情說出去,這是錯誤的。
未戰而廟算
如果,打仗之前,評估上述的考察比較與造勢欺敵能夠勝利,代表勝算比較敵人多;評估不勝利,代表勝算比較少。充分的勝算,贏;不足的,輸;何況是毫無勝算。我—受命主將—從此一評估,能看出勝敗的所在。
「校之以計」只能「顯露(見)」誰是「勝兵」/「敗兵」(不是打仗的輸贏)——內在的條件。必須加上「乃為之勢」——外在的條件,才能「看出」「勝敗」落於何者。









